城市公共空間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05-31

城市公共空間的介紹

城市公共空間是指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築實體之間存在著的開放空間體,是城市居民進行公共交往,舉行各種活動的開放性場所,其目的是為廣大公眾服務。城市公共空間主要包括山林、水系等自然環境,還有人為建造的公園、道路停車場等。 從根本上說,城市公共空間是市民社會生活的場所,是城市實質環境的精華、多元文化的載體和獨特魅力的源泉。公共空間建設的整體質量直接影響到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和大眾的滿意度,因此,城市決策者、建設者和使用者無不對其給予特別關注。公共藝術的名稱及概念,主要源自於一些發達國家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藝術的社會實踐。公共藝術在國內的緣起,則是國家改革開放以來實施的城市化、市場化及國際化的快速演進,“城市形象塑造”、“城市營銷”概念的興起,大規模的城市規劃、城市改造以及環境與景觀設計的普遍需求。

城市公共空間的職能作用

對公共空間的關注本質是對市民賴以生存的土壤和營生空間的關注。 在現代城市中,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理需要,而公共空間正是城市人這種生理需求得以實現的物質依託,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公共空間是城市必不可少的空間類型。在我國許多城市中,城市公共空間的建設和發展作為衡量城市整體建設水平的重要標誌,其建設和發展已經顯得相當迫切,已得到世界各國學術界的廣泛認同,城市公共空間真正成為城市規劃與建設的關鍵問題和人們關注的熱點。找回城市中失落空間,讓城市更有生機和活力也是從物質化的層面上對人居和諧做了全新的詮釋。

城市公共空間的街道空間:

街道型的公共空間包括道路、街巷、河濱等。一般而論,線型空間具有“動”和“續”的特質,人們在這種穿越的過程中,實現了交通、購物、交往、安全和認知等活動。而河濱區域更是一座城市最有活力的地方。 街道的“褪色”街道被道路化。街道不再是供步行者使用的基本都市空間,而是不計社會成本,儘量縮短汽車道路距離。街道幹道化後,就喪失了原有多用途空間所具有的社會意義,各鄰里與地區間被隔離。原本連續的、成片的、勻質的傳統城市肌理被這些現代的快速交通通道撕開,分割成一個個孤島。大型商業中心取代了傳統街道的商業購物功能。商業中心在垂直將傳統街道的功能疊加起來,商業中心的中庭空間看起來就像一個全天候的垂直街道,通過安置其中的電梯、自動扶梯等垂直交通工具,把顧客運送到各個樓層。城市一些傳統商業街的衰退,與這些大型商業中心的發展不無關係。 散發商業氣息 上海文史研究專家說,“總的說來,街道的寬度與商業的繁榮成反比,道路太寬對商業沒好處。”安全而有樂趣 美國社會學家雅各布認為,“街道空間存在著無形眼,街坊之間可以通過相互的經常照面來區分熟人和陌生人從而獲得安全感。” 現代大城市中的河流濱水地區逐漸成為城市中最具有活力的地段,它不僅包容了豐富的自然景觀,而且蘊含著城市濱水區的物質空間和人文景觀,是旅遊觀光的重要場所,更是城市居民活動的公共空間。上海世博會案例中杜塞爾多夫的河濱改造項目,將交通幹道搬到地下,打造一條寬闊河濱休閒大道,實現了一座城市與一條河的“團圓”;而巴黎塞納河畔變身“海灘”的活動帶給我們另一種啟發——怎樣讓各層次的人群更好地享用公共空間。 為什麼要在市中心規劃步行街?全世界最長的步行街在哪裡?哥本哈根市中心20多條步行街和小巷織成的限制機動車交通的步行網絡是如何形成的?在步行街區中,步行街道面積為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是城市廣場。在步行街區中大約有5000個咖啡座位,形成了新興的丹麥至北歐文化——咖啡文化。歷時40餘年的改造,如今哥本哈根的步行街區成為承載豐富的公共空間,成為這個城市中人們信息、物質、文化交換的中心。

公共空間是什麼意思

公共空間,狹義是指那些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會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及室內空間。室外部分包括街道、廣場、居住區戶外場地、公園、體育場地等;室內部分包括政府機關、學校、圖書館、商業場所、辦公空間、餐飲娛樂場所、酒店民宿等。廣義是指公共空間不僅僅只是個地理的概念,更重要的是進入空間的人們,以及展現在空間之上的廣泛參與、交流與互動。這些活動大致包括公眾自發的日常文化休閒活動,和自上而下的宏大政治集會。

什麼叫公共空間環境?

摘 要:簡要闡述了國外公共空間環境整治理論、實踐以及具體的方法與措施,及其對我國城市改造借鑑意義。

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浪潮勢不可擋。我國進入經濟轉型時期以來,由於產業結構的調整,三產服務業逐漸集聚城市中心區,過快過量的城市改造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城市中心區的環境整治問題迫切需要我們加以研究。

城市公共空間環境整治一直貫穿城市建設發展的整個歷程。從古希臘、古羅馬、中世紀到文藝復興,城市公共空間經歷了從萌芽、發展到高潮的過程。19世紀工業革命以來,隨著經濟與社會條件的變化和城市化的進程,產生了一系列的城市環境問題,許多西方國家針對不同的環境問題開始進行探索。從維也納拆除城牆形成環繞城市中心的林陰大道,到英國將皇家公園向社會開放,興建第一個現代意義的城市公園;從美國的城市美化運動和城市公園系統的建成,到巴黎改建採取一系列環境更新措施:建設林陰道,規劃城市公園綠地系統,改善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英國在19世紀末還曾在城市規劃中提出Amenity的概念,將其作為促進環境更新的政策措施之一,其中包括衛生的改善、環境的美觀舒適、對歷史環境的保護,以及為滿足人類精神上的需要,提供享受豐富多彩生活的機會等內容。並在Amenity的思想指導下,實行城市綜合改善地區方法,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法律保障環境的舒適性。西方發達國家二戰後經濟高速發展,進行了大規模的城市改造,開始出現逆城市化的趨勢,主要表現為新城建設和郊區化,城市中心區的居住人口和產業逐步轉移到郊區,導致了舊城中心區的衰敗。為了復興中心區,振興經濟,各國通過城市歷史保護、創造以步行街為代表的人性公共空間,發展三產旅遊和社區環境更新這些整治措施,掀起了新一輪城市公共空間環境整治的高潮。

二戰後西方國家在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隨著經濟由高速發展到速度趨緩的變化,都經歷了由大規模城市改造轉向注重歷史文化傳統、小規模的城市中心區復興,採取逐步的環境整治措施,適應了經濟發展的變化,在實踐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經驗,這些對我國當前的城市改造具有非常積極的借鑑意義。

一 部分國家環境整治實踐

? 1  英國經濟發展與內城整治實踐。由於戰後經濟的飛速發展,英國的城市規劃偏重於新城建設,造成英國20世紀50~60年代許多舊城的逐漸衰落。隨著70年代經濟“滯脹”局面的出現,英國對運行機制進行了較大調節,採取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在舊城中心區發展辦公和服務業等第三產業,增加就業機會,刺激經濟增長。在城市建設上從強調數量與速度的新城擴張建設,轉向注重內涵、強調環境質量的整修維護,規劃的主要內容由新城建設轉向內城改造。

? 2  美國的經濟政策與城市環境設計的興起。美國從戰後到70年代期間經濟高速發展,普遍進行城市更新,1949年制定了《國家住宅法》,扶植貧窮地區,重建道路和市政設施,由於改造的規模較大,造成原有居住社區荒廢,城市中心區開始衰落。從70年代開始,隨著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地方政府在提高環境質量中的作用變得重要起來,城市開發重點由郊區轉向城市中心區,城市環境設計和城市設計被明確提出並得到迅速發展。許多城市提出環境質量和特色問題,通過公共空間系統建設、濱水區開發、城市歷史保護和步行區化等一些公共項目建設,提高了城市的整體環境質量,結合歷史性建築保護和利用開發旅遊資源,促進了經濟發展和市場繁榮。

? 3  聯邦德國的小規模環境整治政策與實踐。德國的城市建設經過50年代的重建,60年代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占主導地位,城市規劃注重城市發展的技術化,集約的土地規劃以提高建築容積率、完善城市道路系統......

在城市公共空間的設計中,具有怎樣的內涵與特徵

規劃工作的本質是特定社會條件下、應對當時當地社會需求做出的一種制度安排(張庭偉,2006)。隨著社會條件的變遷,城市規劃這種制度安排的屬性特徵也必然發生相應的演變。考察國內外城市規劃的發展歷程,人們都可以發現較為明顯的演變軌跡,而且呈現出演變態勢的趨同性,即:向公共政策的轉變。國外城市規劃的發展大體上經歷了從“關注物質空間”向“關注社會經濟”再向“作為公共政策”的轉化過程,並基本上已經形成了基於公共政策的城市規劃體制。相對於國外,我國城市規劃自建國以來則呈現出從“純粹的物質工程設計的技術工具”向“獨立的行政職能”進而向“綜合空間政策”的轉變趨勢;而且,隨著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特別是政府職能從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的深刻轉型,城市規劃向公共政策的這種轉變顯得尤為緊迫與必要。

城市規劃向公共政策的本質迴歸,已為我國越來越多的規劃學者所認同和關注,並且在新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也得到了明確表述。然而,規劃界對於“城市規劃是公共政策”還更多地只是停留於“認可”層面,對它的認識還不夠深刻、理解也還不夠全面。鑑於此,為了更完整地認清公共政策視角下的整個城市規劃體系,為了在城市規劃的實踐中更好地體現公共政策屬性,筆者試圖從公共政策內涵的全面解讀出發,論證城市規劃在本質上屆於一種公共政策,進而對城市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展開系統剖析。

1、關於公共政策內涵的解讀

1.1何為公共政策

對於“公共政策”涵義的界定國內外學界給出了眾多表述。哈羅德?D?拉斯韋爾(H.D.Lasswell)和亞伯拉罕.卡普蘭(A.Kaplan)(1963)認為,公共政策是一種具有目標、價值與策略的大型計劃;伍德羅.威爾遜認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立法權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員執行的法律和法規;戴維?伊斯頓(D.Easton)(1953)認為,公共政策是對全社會的價值作有權威的分配;詹姆斯?E.安德森(J.E.Anderson)(1990)則認為,公共政策是政府的一個有目的的活動過程,而這些活動是一個或一批行為者為處理某一問題或事務採取的。國內學者張世賢認為,公共政策是政府為解決公共問題、達成公共目標,經由政治過程所產生的策略;王巧玲認為,公共政策即人們(包括政府和官員以及普通民眾)所作的集體選擇的行為,公共政策的目的是對市場失靈的補充;張金馬(1992)認為,公共政策是黨和政府用以規範、引導本國或本地有關機構團體和個人行動的準則或指南;陳振明(2002)認為,政策是國家機關、政黨以及其他政治團體在特定時期內,為實現或服務於一定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目標而採取的政治行為或規定的行為準則,它是一系列謀略、法令、措施、辦法、方針、條例等的總稱。在中國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料中對公共政策給出的定義是;“公共政策是以政府為主的公共機構,為確保社會朝著政治系統所確定、承諾的正確方向發展,通過廣泛參與的和連續的抉擇以及具體實施產生效果的途徑,利用公共資源達到解決社會公共問題,平衡、協調社會公眾利益目的的公共管理活動過程”。

從上述對公共政策的定義的眾多表述中,可以大致歸納出公共政策涵義的五個基本方面:①公共政策的制定主體是政府或社會權威機構;②公共政策要形成一致的公共目標;⑧它的核心作用與功能在於解決公共問題,協調與引導各利益主體的行為;④它的性質是一種準則、指南、策略、計劃(劉玉等,2005);⑤公共政策是一種公共管理的活動過程。

1.2公共政策的基本特徵

基於不同的視角和研究目的,不同的學者對於公共政策的特徵有不同的理解。陳慶雲(2006)認為公共政策的特徵有:階級性......

公共空間的簡介

公共空間(又譯公眾場所、公眾地方、公共場所;英文:public space或public place)是一個不限於經濟或社會條件(縱然實際情況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權進入的地方;譬如,人們不用繳費或購票進入,或進入者不會因背景受到歧視。共享空間(commons)是公共空間最早的例子。而貌似“公共空間”的私營購物中心,就是“私人空間”(私人場所)的例子。另外,從哲學、(城市)地理、視覺藝術、文化研究及社會研究等範疇來看,公共空間是關鍵性理論的某些標準。公共空間的定位似乎漸見迫切,因為資產涉及愈來愈多所謂“共享空間”。“公共空間”一詞往往被人們誤解,譬如與“集會場所”(gathering place)混淆,但這是一個較大概念的組成部分。大多數街道,包括人行道,像城鎮廣場和公園那樣視為公共空間。政府建築,如公共圖書館及不少類似的建築都是公共空間。然而,並非所有公有建築納入這定義。一些公園、購物中心、等候室等會在晚間關閉。但是,這情況沒有把特定群體排除在外,一般不視為公眾使用上的限制。相關權利一般而言,公共空間沒有隱私期待(expectation of privacy)這回事。在美國,人們在公共空間享有既定以外的權利。在名為公共論壇的公共空間,政府通常不可在合理情況之外限制人們的演說(即是說,政府可阻止演說者對過路人辱罵,但不可改變他們的信念)。相對而言,在私人(即非公共)論壇,政府較容易管制人們的演說;例如,人們是不容許在五角大廈內抗議他人反對醫療保險改革的。這並非意味著政府可管制人們家中的言論,或對他人所的言論;政府只可在政府財產實施管制。有時候,私人產業也可視為公共論壇。英國亦然,傳統上,公共空間(如演說者之角)准許公眾演說。在北歐國家,如挪威、瑞典及芬蘭,根據一項名為“allemansrätten”(所有人的權利,everyone's-right)的法規,所有自然區視為公共空間。伊斯蘭國家的齋戒月內,人們在外面的公共空間飲食往往是不獲接受的。公共空間是不少廉價旅遊遊客和流浪者的熱點,尤其是一些環境舒適的地方,譬如有瓦遮頭,應天氣提供冷暖氣服務的購物中心。爭議正當社會普遍認為,所有人有權進入及使用公共空間,而私人空間會有所限制,學術界開始關注公共空間如何設法排斥某些群體,特別是流浪者[1]和青少年[2]。公共空間的一些措施會針對流浪者,減少他們對公共空間的依賴,例如拆除長椅,或改變其設計,阻止他們在長椅上睡覺和休息、限制他們在特定時間進入公共空間、封鎖室內範圍等等。有時候,警察還會要求“不受歡迎”的人離開公共空間。此外,一些公共空間沒有設立適當的通道,傷殘人士因而受到排斥。區別商店的例子介乎兩個意義之間:所有人可進入,四處張望而不購物,但是,與商店的意途不相關的活動並非完全不受約束的。購物中心內的走廊和通道(包括行人天橋)未必會宣告為公共空間,在商店關閉後亦未必會開放。類似走廊的還有鐵路月臺和公共交通等候室;有時候,人們須購買車票。公共圖書館或多或少是公共空間。高速公路旁的休息站或卡車加油站連餐廳是公共空間。這些半公共空間會實施比外面較嚴厲的規定,譬如針對衣著、交易、行乞、廣告、宣傳、操控溜冰鞋、滑板及攝位車等。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的典型差異,可藉坐在一張公眾長椅,與坐在一家街頭咖啡廳的座位的比較分辨出來:前者人們不用花費使用長椅;後者人們涉及購買行為。 前者時間是不受限制的(縱然或會觸犯流浪罪或街頭滯留罪法例);後者人們須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花費。前者人們准許自攜食品和飲品(或會受到酗酒法例限制)進食;後者這種行為......

城市公共空間的成功案例

荷蘭館巧用建築底部空間荷蘭館以其敞開式空間的設計,在世博園諸場館中獨樹一幟,尤其是場館建築底部的“綿羊廣場,更是收到了遊客的熱烈追捧。荷蘭館主體在空中,底部空間既能擋風遮雨,又能遮陽避暑,正是適合設計成為公眾休息區。而廣場上造型各異、憨態可掬的小“綿羊”體現了設計者的精妙創意,為遊客增添了許多樂趣。 建築底層是人群較為密集的區域,因此是重構公共空間的上佳之選。

當前城市發展規劃中公共空間建設存在什麼樣的問題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大規模城市的開發,人們對城市建設的關注及對公共環境的參與熱情,環境設施也日益顯出其重要性,並已成為一座城市的公共文化精神的重要

組成部分。城市環境設施作為城市構成的元素,是構成環境整體不可缺少的要素。作為公共環境獨特的組成部分,它不僅成為人們室外活動的必要裝置,而且以其特

有的功能,增加了環境設計的內涵。環境設施與其他環境實體等,成為人類文化的物化形態,在整個社會結構和設計範疇內佔有重要的地位。

一、城市公共空間環境設施概述

城市公共空間環境設施是指城市中的各種環境設施,在我國,其被稱為公共設施或者環境設施,通俗地講就是城市的公共生活道具的基礎設施,主要為本地域的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和服務。經過城市環境設施和城市空間的不斷演變,環境設施的包含範圍越來越廣,包括交通設施、照明設施、信息設施、販賣設施、無障礙設施、管理設施、通信設施、公共衛生設施、休息設施以及娛樂設施等

一系列。交通設施包括自行車棚、道路分隔設施、地面鋪裝等;照明設施包括照明燈具等;信息設施包括指路牌、方位圖、信息欄、電話亭等衛生系統

垃圾箱、飲水器、洗手器等;娛樂設施

兒童遊樂設施、健身設施等。這些環境設施都具有公共性、適用性、開放性、藝術性,主要作用是滿足城市的發展需要和城市居民生活需要,以提高生活的便捷性。

二、城市環境設施規劃建設現狀問題分析

城市公共空間環境設施規劃建設的對象是城市公共空間環境設施系統。它城市公共空間環境設施規劃建設是為了改善城市公共空間的品質,通過一定的控制手段和途徑實現對於城市公共空間環境設施整個系統的調節、管理、操控、監督,促進環境設施規劃設置與設計的體制優化。

1、規劃建設的水平比較低

目前,我國公共環境設施開發與設計剛剛開始,同發達國家相比,無論是開發的廣度還是深度、設計的形式和製造工藝水平還相差甚遠。可喜的是有些大城市的設施設計已經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但開發的面較窄、品種單一,僅限於汽車亭、電話亭、自助提款機等幾個方面。

2、缺乏專業設計人才

具體表現在沒有專門的設計人員來從事城市環境設施的設計研究,就管理方面來講也不盡如人意,公共環境設施設計種類繁雜,沒有專門的部門來統一規劃與管理,處於一種雜亂無序的狀態。由於沒有訓練有素的專業設計,來設計,所以形式陳舊、設計不到位成熟、缺少靈性與創意。

3、規劃建設缺乏人性化。

城市發展建設日新月異,居民小區開發建設越來越美,但城市配套設施設計開發嚴重滯後,沒有跟上發展需求,使城市文化、小區景觀建

設大打折扣。缺乏人性化設計,這是目前國內設施設計的一缺憾,如火車站過多的上下階梯、過天橋,給旅客造成極大的不便。路標指示不明確,如高速公路、市內

街道的方向指示牌功能不明確,在街道公共場所沒有供人休息的坐椅、免費的兒童遊樂場所等。馬路上沒有或很少設有專門為行人設置的紅綠燈,人行道上也很少設

置阻車柱,時有造成汽車上人行道撞傷,撞亡人的悲劇發生。總之,設計上沒有考慮為人的設計。

4、環境設施商業化水平低

儘管公

共環境設施在我國個別設計院校系剛剛引入教學,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有關管理部門與工廠等生產部門脫節,沒有建立好的協作關係。工業化技術手段的落後,

也制約了公共環境設施設計的發展,工廠加工成本高,工藝粗糙有形成標準化、構件的互換性等。國外百貨商店裡還有賣自行車架,說明他們的公共環境設施已經進

入商業階段,相比之下,我國在此領域還形成生產開發上的產業化、商業化,是很值得引起注意的問題。三、城市公共空間環境設施發展趨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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