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證享受哪些待遇?
烈士家屬待遇新規定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對烈士家屬由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烈士的家屬為烈屬,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16週歲的弟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烈士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撫卹待遇。凡是按規定享受定期撫卹待遇的優撫對象死亡後,除發給當月定期撫卹金外,另加發半年的定期撫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註銷定期撫卹金領取證。找當地民政機構。
第十一條 國家建立烈士褒揚金制度。烈士褒揚金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戰時,參戰犧牲的烈士褒揚金標準可以適當提高。
烈士褒揚金由頒發烈士證書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烈士未滿18週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週歲但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烈士遺屬除享受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烈士褒揚金外,屬於《軍人撫卹優待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的,還享受因公犧牲一次性撫卹金;屬於《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的,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於烈士本人40個月工資的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 (摘自本網網:MrModern.Com)
不屬於前款規定範圍的烈士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享受定期撫卹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於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因殘疾或者正在上學而無生活來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因正在上學而無生活來源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享受定期撫卹金的烈士遺屬,由其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定期撫卹金領取證,憑證領取定期撫卹金。
第十四條 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後繼續贍養烈士父母,繼續撫養烈士未滿18週歲或者已滿18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參照烈士遺屬定期撫卹金的標準給予補助。
第十五條 定期撫卹金標準參照全國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確定。定期撫卹金的標準及其調整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烈士遺屬享受定期撫卹金後仍達不到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予以補助。
第十六條 享受定期撫卹金的烈士遺屬戶口遷移的,應當同時辦理定期撫卹金轉移手續。戶口遷出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放當年的定期撫卹金;戶口遷入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憑定期撫卹金轉移證明,從第二年1月起發放定期撫卹金。
第十七條 烈士遺屬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享受定期撫卹金條件的,應當註銷其定期撫卹金領取證,停發定期撫卹金。
享受定期撫卹金的烈士遺屬死亡的,增發6個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撫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註銷其定期撫卹金領取證,停發定期撫卹金。
第十八條 烈士遺屬享受相應的醫療優惠待遇,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九條 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願,且符合徵兵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批准其服現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為公務員。
烈士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優待;在公辦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費。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高等學校本、專科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在公辦學......
烈士持證人享受哪些政治待遇
第二十七條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革命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致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條 革命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製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並負責解決。
第三十條 革命傷殘軍人乘坐國營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國內民航客機,憑《革命傷殘軍人證》准予優先購票,並按規定享受票價優待。
第三十一條 優撫對象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
第三十二條 家居農村的革命烈士家屬符合招工條件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安排其中一人就業。
第三十三條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弟妹,自願參軍又符合徵兵條件的,在徵兵期間可優先批准一人入伍。
第三十四條 革命烈士子女、革命傷殘軍人報考中等學校、高等院校,錄取的文化和身高條件應適當放寬。
第三十五條 革命烈士子女考入公立學校的,免交學雜費並優先享受助學金或者學生貸款;入公辦幼兒園、託兒所的,優先接收。
求採納,親。
烈士有啥待遇?
<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軍人撫卹優待條例>
第十二條 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卹金,標準是:烈士,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40個月工資;病故,20個月工資。月工資或者津貼低於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的,按照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卹金。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在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撫卹金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撫卹金:
參考資料:news.xinhuanet.com/...14.htm
革命烈士直系親屬有什麼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從2011年7月1日起,國家將給居住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週歲之前沒有享受過民政部門發放的定期撫卹金待遇、現年滿60週歲的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
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學習期間可免交學費、雜費。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出臺了《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可獲得優待的對象包括退役士兵、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其中,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可增加20分投檔。
烈士子女入學入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學習期間免交學費、雜費,對寄宿學生酌情給予生活補助。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20分錄取。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的,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降分幅度不得超過20分。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對烈士家屬由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烈士的家屬為烈屬,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16週歲的弟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烈士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撫卹待遇。凡是按規定享受定期撫卹待遇的優撫對象死亡後,除發給當月定期撫卹金外,另加發半年的定期撫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註銷定期撫卹金領取證。
在部隊因執行戰備訓練中因施工、生產、執勤、科研、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而犧牲者,但不符合革命烈士的條件,他們的遺屬享受什麼待遇?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在部隊因執行戰略訓練或因施工、生產、執勤、科研、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而犧牲者,不符合革命烈士條件的,發給《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或《革命工作人員因公犧牲證明書》,享受有關因公死亡待遇,其家屬不能享受烈屬待遇,而享受有關部門規定的因公死亡的撫卹待遇。
烈士家屬享受什麼待遇?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對烈士家屬由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烈士的家屬為烈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搐配偶、子女和未滿16週歲的弟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烈士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撫卹待遇。凡是按規定享受定期撫卹待遇的優撫對象死亡後,除發給當月定期撫卹金外,另加發半年的定期撫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註銷定期撫卹金領取證。找當地民政機構。
我是革命烈士弟弟,有革命烈士證書,能否享受待遇
如果烈士同志 按規定只有其直系親屬(父母、妻兒)享受相關待遇,你雖是他的親弟弟不能不在以上親屬之列,但特殊情況你或許可以申請到,但要看是不是符合該條件,條件是烈士無父母,且不足婚假年齡,只有兄弟姐妹相依為命。
我爺爺是抗日烈士,我能享受待遇嗎?我有他的烈士證
不能。國家只能照顧烈士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不管其他親屬包括子孫後代
烈士家屬有什麼待遇和照顧嗎?對烈士家屬由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不知道這個
河北省的這個政策執行的是國家的政策,不存在時間問題——從建國以後就有。
但河北省各地發展不平衡,加上農村和城市區別,對烈士子女、烈士父母等遺屬的撫卹標準不一樣。
我爺爺是紅軍烈士,有烈士證,現在有什麼待遇。
這個應該到當地民政局諮詢,
一般根據當兵年限,
有很多優撫政策的。
烈屬去世後還能享受什麼待遇?
烈屬去世,停止發放烈屬補貼,沒有什麼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