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和私企哪個好?
民營和私企有什麼區別?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係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儘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國企和私企哪個好?
不是很明白這個東西,但國企和私企各有各的優點和缺點。
優點:國企的福利好,而且上班的制度比較好,多是雙休日,法定假日也是沒有含糊的;私企的工資相對來說要好一點,而且個人覺得發展前途也不錯。
缺點:國企裡面的鬥爭相當激烈,並且關係在裡面起著很關鍵的作用,一個人也很難有出頭之日,有點那種機械化的感覺,沒有多大的活力;而私企常常有一個最大的毛病,那就是他有很大一部分人是老闆的親戚,且他們基本上都是管理者,你要很強才能有出頭之日。
民企與私企的區別去哪個上班好些
這個要對比著來看,看你選擇工作的標準是什麼,哪個更適合你就哪個好
民營與私營有什麼區別?
你好!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係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儘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
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區別
民營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耽、合夥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從本質上說二者沒有什麼區別。
有一種說法認為私營企業泛指除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外所有私營企業;民營企業是指規模比較大的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哪個好
私營好點吧,只要你幹得好,老闆會給你應有的待遇和地位!
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有什麼區別?
我國,私營企業,指的是家族企業的個人擁有制度,就是原始的個體戶了。
民營呢,因為,我們的社會主義建設,小平先賢定義說:走了人類浩劫的犯罪彎路。所以呢,民營,是在國家沒有人才,連學校都沒有了,學生都遣散了,大學都取消了,所謂的知識分子都被殺被砍了的多年後,沒有一個懂得企業經營的人,才沒辦法丁走了彎路,無法實現一步到位世界最先進的時候,把一大部分的原來虧損的所謂國有企業,以所謂農業承包的所謂改革方式,特別重大國有資產流失,歸了很多有認識人的人,才產生了所謂的民營企業。
這是我國的特別情況,與世界統一的規矩和規則的企業,是不搭界的。
所以,到現在,我國沒有真正的企業上世界500強,只有國家的一部分在那裡。
現在選國企好還是民企好 20分
國企待遇好,養老金,保險,一應俱全,民企工資較高,但不具備什麼養老金,安全也不一定得到保障。看你喜歡什麼了。
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區別是什麼?如何分辨?
從現代企業要求的產權清晰和產權流動入手,研究我國民營企業的制度創新意義重大。筆者以為,首先要在澄清民企概念和在民法中強調民企產權保護兩個方面實現突破。
正確理解民營企業的概念要走出兩個誤區。
一個誤區是認為民營就是私有,這種說法對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相當不利。從概念上說,傳統的民營企業是指舊體制下的私人企業,是指私人獨資和私人有限公司。當這些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作為一個機構法人再投資產生出更高層次的民營企業,即建立在法人基礎上以民營法人投資為主體的民營企業,但他們還屬於私營企業。
持這種觀點意味著民營企業就是私人企業,民營化就是私有化。而在傳統的按所有制劃分的企業形態中,集體企業是公有性質的企業,因此,集體企業不在民營企業範疇內,這事實上在新中國成立後的幾十年時間裡,都把民營企業與私人企業等同起來,使民營的發展受到了極大的侷限。
從實踐上看,如果把民營企業與私營企業等同起來,對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是十分不利的。因為,至今中國的很多產業政策,包括資本市場政策以及人們的觀念上,對私人企業仍具有歧視性對待,因此把民營等同於私有對民營企業的發展是不利的。
事實上,民營企業只是與國營企業相對,應包含公有性質和社會所有性質的各種類型企業,私營企業只是民營企業的一種形態,因此,我們必須在實踐的策略上把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分開,在各種場合儘量多宣傳民營和私有的區別,是會對中國民營企業(包括私人企業)的發展產生實實在在的好處的。
另一個誤區是認為民營企業不是公有企業。
民營與國營相對,而不與公有相斥,民營完全可以是公有,是社會所有。因此,現有的集體企業應被視為民營企業,儘管中國傳統上的集體企業是被視為公有企業的。那麼我們討論的民營企業絕不僅限於私人企業。
民營只與國有獨資企業相對,而與任何非國有獨資企業是相容的,包括國有持股和控股企業,只要他們是民法意義上具有獨立法人所有權的企業都是民營企業。因此,歸納民營企業的概念就是:任何非國有獨資的企業均為民營企業。或換一個角度說,結合中國的現狀,民營企業將包含三種類型:第一是被自然人股東所有的企業;第二是出資人主體模糊的集體企業;第三是非國家獨資所有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國有參股和控股的企業。
現實中,中國民有的主要形式是集體所有,而民營化的表現形式是股份化,它應被劃為公有和社會所有的概念,這在中國改革的理論和實踐中是被接受的,也是有利於民營經濟大發展的。
而在西方民營化則等於私有化。
事實上,我們過去和西方現在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的理解是錯誤的。民營化是一種新型的社會所有制形態,它所帶來的是按份共有、產權清晰的現代法人所有的企業制度,這是一種新型的公有形態。
只有這樣界定民營的概念,才能把股份公司、三資企業和其他各種非國有獨資企業都納入民營企業的概念之中,擴大民營經濟的發展空間。
再談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和民法的調整。
目前從修憲的角度,建立“私有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的條法如果有困難的話,可以先從民法入手,民法是我國民事行為的根本大法,它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在民法中明確“私人產權與公有財產同樣神聖不可侵犯”是非常必要的。不解決這個問題,我們今天談民營企業的產權清晰化和制度創新總給人不踏實的感覺,就不敢對民營企業正視歷史,不敢提今天的產權清晰和擔心未來的變化,而現實中實名制不能落到實處、資本外逃和在證券公司虛開賬戶的現象也就難以杜絕。...
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哪個福利更好,哪個更有前途,謝謝
所以的私營企業都是民營企業。關鍵是選擇有發展前景行業裡的知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