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公積必須提取嗎?

General 更新 2024-05-18

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一定要提取嗎?

“法定盈餘公積”一定要計提,之所以是“法定”,就是必須的,企業沒有權利選擇。“任意盈餘公積”可以計提,也可以不計提,這個企業有選擇的權利。

計提“法定盈餘公積”是在利潤分配以前,先計提,剩餘的才能參與利潤分配。所以分配與不分配都要計提“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計提比例是10%,不用做納稅調整啊,稅法允許的。再說,“法定盈餘公積”的計提基數是淨利潤,已經交完所得稅啦。

利潤形成以後的程序:

利潤總額——計提所得稅——淨利潤——轉入未分配利潤——提取法定公積金——利潤分配

盈餘公積多長時間提取一次,是規定必須提取的麼

法定盈餘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後,按當年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到註冊資本50%時可不再提取。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提取盈餘公積可以超過10%嗎

1、法定盈餘公積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後,按當年稅後利潤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到註冊資本50%時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淨利潤的10%。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這裡沒有考慮公司需要彌補虧損的情況。若公司持續盈利無虧損,法定盈餘公積金可按所得稅稅後淨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若公司當年出現虧損,下年度盈利,按《企業所得稅稅法》以及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公司盈利應首先用於彌補虧損,補虧後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再按稅後剩餘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盈餘公積。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只能持續五年,五年後須用所得稅稅後利潤彌補虧損。

2、法定盈餘公積的主要用途為:一是彌補虧損;二是增加資本(股本)。 如: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3、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

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

任意盈餘公積的提取則由企業自行決定。

4、法定公益金,按照新會計準則規定伐企業不再計提法定公益金。

因此,在不將盈餘公積派送新股給個人投資者的,稅務無影響,如果將盈餘公積派送新股給個人投資者的,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稅率20%。

什麼時候計提盈餘公積?

等年底算出應交的所得稅以後,再做計提盈餘公積。是稅後淨利潤的10%。

盈餘公積主要有什麼用處,為什麼要提取?

盈餘公積是指公司按照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餘公積是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公益金專門用於公司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按現行規定,上市公司按照稅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餘公積分為兩種:一是法定盈餘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公司提取盈餘公積主要可以用於以下兩個方面:

(1)用於彌補虧損。公司發生虧損時,應由公司自行彌補。彌補虧損的渠道主要有三條:一是用以後年度稅前利潤彌補。按照現行制度規定,公司發生虧損時,可以用以後五年內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即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間為五年。二是用以後年度稅後利潤彌補。公司發生的虧損經過五年未彌補足額的,未彌補虧損應用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三是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公司以提取的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議,並經股東大會批准。

(2)轉增資本,即所謂的“送紅股”。公司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餘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餘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餘公積後,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盈餘公積的用途,並不是指其實際佔用形態,提取盈餘公積也並不是單獨將這部分資金從企業資金週轉過程中抽出。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無論是用於彌補虧損,還是用於轉增資本,只不過是在企業所有者權益內部結構的轉換,如企業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實際是減少盈餘公積留存的數額,以此抵補未彌補虧損的數額,並不引起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動;企業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也只是減少盈餘公積結存的數額,但同時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的數額,也並不引起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動。至於企業盈餘公積的結存數,實際只表現企業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表明企業生產經營資金的一個來源而已,其形成的資金可能表現為一定的貨幣資金,也可能表現為一定的實物資產,如存貨和固定資產等,隨同企業的其他來源所形成的資金進行循環週轉。

盈餘公積科目

由於法定公益金與一般盈餘公積(含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有不同的用途,企業應當分別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提取盈餘公積時,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餘公積)科目。

從理論上講,企業實現的淨利潤屬於企業所有者所有,成為所有者權益的一部分,從其中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也屬於企業所有者所有。由於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形式的特殊性,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必須從當年實現淨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數額的利潤作為法定公益金,用於企業職工集體福利方面開支的資金來源。企業使用這部分公益金之後,則意味著未來可使用的公益金數額的減少。為了反映企業公益金的提取、使用和結餘情況,企業應當在“盈餘公積”賬戶下單設“法定公益金”明細科目進行核算。這部分公益金雖然是用於職工福利支出,但與用於職工個人的福利支出不同,其支出使用一般會形成一定的實物資產。因此,企業在使用公益金購建集體福利設施等形成固定資產後,一方面應登記形成的資產的價值,同時還......

盈餘公積一定要提取嗎?

《公司法》規定的。盈餘公積一定要提取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一般盈餘公積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定盈餘公積;另一種是任意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是指按照企業淨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餘公積。

它主要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也可用於企業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

企業在計提了法定盈餘公積之後,還可以根據企業政策的需要計提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的用途與法定盈餘公積相同。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

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計提;後者則由企業自行決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業淨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公益金。用於購建集體福利設施。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後,法定公益金已經取消,改為任意公積金的內容

公司法167條3款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後,經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決議,還可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法定盈餘公積用途:彌補虧損;轉增資本;企業川大再生產;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任意盈餘公積用途:如上,也可用於集體福利設施建設。

公司必須要提取盈餘公積嗎

公司法中的"公司的財務會計"這一條中的利潤分配中明確規定:公司必須要提取的是法定盈餘公積,而任餘盈餘公積則是由企業的權力機構自行決定是否提取的.另外公司要按公司稅後利潤的百分之十來提取.並且當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金額超過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所以根據這個規定可以看出公司法是要求所有按公司法規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要計提法定盈餘公積.因為這是一項強制性的制度.但是在目前來看很多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其實並不願意提取這項公積金,這裡的原因很複雜.但究其根本原因是很多私營公司老闆並沒有長期經營下去的意圖,一般是開了兩三年以後就廢頁了,然後再去重新登記設立一個新企業,所以這種短期意識造成了很多公司都不提取盈餘公積.目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只有上市公司.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一些知名的外商投資企業才會計提的.所以如果您公司要想提取的話,還要與老闆進行溝通,並要說明這是公司法明文規定必須要提取的.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要交稅嗎

“法定盈餘公積”一定要計提,之所以是“法定”,就是必須的,企業沒有權利選擇。“任意盈餘公積”可以計提,也可以不計提,這個企業有選擇的權利。

計提“法定盈餘公積”是在利潤分配以前,先計提,剩餘的才能參與利潤分配。所以分配與不分配都要計提“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計提比例是10%,不用做納稅調整啊,稅法允許的。再說,“法定盈餘公積”的計提基數是淨利潤,已經交完所得稅啦。

利潤形成以後的程序:

利潤總額——計提所得稅——淨利潤——轉入未分配利潤——提取法定公積金——利潤分配

什麼企業可以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什麼企業可以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金額超過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一定要提取嗎

不一定非要提取,可以留作存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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