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履行職責?

General 更新 2024-06-15

如何做好一名法官

一、法官首先能夠有效管理由其審理的各類案件,並且能夠公正、快速、經濟地審結這些案件。這一要求所涉及的內容包括:1、法官應該瞭解法律所賦予的權力,並應充分行使這些權力,並且不超越這些權力。還要了解本院內部制度對權力的分配。例如法官應該首先確定自己對審理的案件是否有管轄權,是否有權去實施當事人所申請的行為,為保障訴訟的順利進行可以採取哪些措施,哪些應由審委會討論決定,判決、保全措施、強制措施要主管院長簽字……2、在庭審之前做好準備工作(執行人員在進行執行前也要做的一些準備,有些方面也可以借鑑),要研究案卷材料,仔細審閱訴訟各方提供的訴訟材料,包括訴狀、答辯狀、各種證據,必要時還要了解案外的一些情況(有些案件當事人除了案件本身表現出來的矛盾外,背後還有更深層次的矛盾,瞭解以後有幫助於案件的解決)。在研究案卷的基礎上,進行歸納整理,歸納出訴訟各方的爭議焦點問題,包括對事實的爭議,還包括對案件應該適用的法律的爭議,並使當事人和代理人的活動圍繞這些問題進行,避免訴訟過程中不必要的活動和拖延。庭審前對一些問題還要向當事人進行釋明,例如應舉哪方面的證據,應該提交的書面申請等,以保證所有的當事人都對訴訟有所準備,都能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做好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就能使庭審時心中有數,還能預料到訴訟當事人在庭審中可能臨時提出的問題,這樣就能夠保證將庭審活動組織得條理清晰,使庭審活動有條不紊地進行。 3、確定庭審時間後,要保證庭審按時開始,除非有特殊情況不得變更開庭時間。在庭審過程中,要集中注意力,傾聽當事人、代理人和證人的發言,除非發言離題太遠或重複太多,不要輕易打斷他們的發言;要保證各方當事人都有公平的機會向法庭陳述事實、發表意見,不能讓一方隨意說,而壓制另一方發言;要保證自己明白他們發言的內容和出示的證據所要說明和證明的問題,陳述不清的要及時發問。4、主持庭審時,要防止並及時制止發生的違反法庭紀律、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和其他無禮行為。庭審產前可以對矛盾激烈、性格異常的當事人進行安檢,合理安排當事人的座位,保持安全距離。對庭審活動中出現的違反法庭紀律、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例如,鼓掌、喧譁、拍照、謾罵對方,甚至攻擊法庭人員,要及時、有效地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制止,保證庭審能不間斷地進行。5、無論庭審前,還是庭審中,都要保持訴訟程序朝著案件能夠順利調解或判決的方向進行,要引導訴訟各方把精力集中要主要爭議上,不要讓當事人、代理人在一些枝節問題上拖延、糾纏,浪費時間。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幫助糾紛當事人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6、庭審後,對不能調解結案的案件,除非可能引起矛盾激化或上訪的案件,需要冷處理外,要儘可能及時地作出判決。如果隔的時間太長,庭審活動和一些案卷材料就有可能忘記,尤其是主辦人外的其他合議成員,這樣合議時就需要重新回憶、分析。7、有禮貌地對待所有的當事人、代理人和證人,對所有參與訴訟的人都保持平等的態度、公平的立場,並要求書記員等輔助人員都這樣做。8、保管文件和卷宗井井有條。除了案件卷宗,機關還經常下發一些文件,這些也要合理保管,保證在需要的時候能夠找到。 二、法官應該充分了解並遵從其職業道德。除了最高院規定的以外,再著重說以下幾點:1、實際做到並且永遠表現為公平、公正、無偏私,不能從言談舉止上表現出偏袒一方而怠慢另一方。2、法官應該只依據法律和事實裁決案件,獨立發表自己對案件的意見,不受任何人或機構干擾和影響。當然,法官也是人,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完全杜絕說請風也是不現實的,即使沒有人說情,法官裁判時也會受自己感情的影響。但是我......

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

我認為要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首先要做一名堂堂正正的人

作為一名法官,要守得住那一份清貧與寂寞,要日三省乎己,要時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要心胸寬廣、一身正氣,要能吃虧、肯吃虧,要重名節、輕利慾,要心隨朗月高、志與秋霜潔。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在紛繁複雜的世界中抵抗住各種誘惑,堅持心中的公平與正義,擔當得起社會賦予法官的重要職責。

一名合格的法官,還必須是一個具有團隊意識的人。通過老師的講解、參與班級體活動、觀看模擬法庭以及參與拓展訓練,我深刻認識到團隊協作的重要性。一個案件的處理,單憑自己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要有團隊協作意識,積極與其他法官和同事相互配合開展工作,這樣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也有利於本單位工作的開展。

二、認真踐行政法核心價值觀

人的價值觀指導著人的具體行為,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須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這一科學的政法核心價值觀。

忠誠,就是要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這是政法幹警的政治本色。只有常念忠誠,把忠誠銘記於心,才能感受到黨和國家所賦予的重大使命,才能感受到人民的信任與期盼,才能牢記自己的責任與使命,才能努力地為人民服務,才能做到寧死不背理、寧貧不喪志。要做到忠誠,,就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就要積極關注民生,瞭解人民的需求;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理解法律的精神,懂得如何適用。做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忠誠的意識,以指導自己的行為。

為民,就是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這是政法幹警的宗旨理念。群眾利益無小事, 作為人民的法官,時時刻刻都要為民著想。為民,關鍵在做。當群眾對某個法律問題不理解時,我們能夠耐心講解,這是為民;當群眾路途遙遠,不方便到法庭參與訴訟時,我們主動到田間地頭開庭,方便群眾,這是為民;當人們情緒激動、心情低落時,我們主動遞去一杯溫暖的茶水以安撫其情緒,這是為民;當雙方當事人爭執不下時,我們能夠不厭其煩地予以調解,這是為民……要做到司法為民,就要學會換位思考,就要把每一位當事人當做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來對待。

公正,就是要公正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是政法幹警的神聖職責。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將公正司法作為最基本的職責進行遵守。要堅持秉公斷案、不徇私情;要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各方當事人;要嚴把證據關,不偏聽偏信;要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要在案件的裁判結果上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只有公正執法,法官才能託得起手中的天平,稱得上是合格的法官。

廉潔,就是要清正廉明、無私奉獻,這是政法幹警的基本操守。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潔才有威望。一名法官只有贏得群眾的信任,在群眾中擁有較高的威望,其對案件的處理結果才會得到群眾的認可。清正廉潔是對一個法官最起碼的要求,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又何談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

三、不斷提高理論素養,提升工作能力

當前,社會經濟在快速地發展,新的法律問題不斷湧現,新的法律規則陸續實施,這都要求我們法官要天天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從而有能力解決好新時代的新問題。一方面,要努力學習法律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另一方面,還要不斷學習其他專業的知識,比如醫學、會計等學科的知識,使自己在面對一些較為專業、較為複雜的問題時能夠從容應對。再者,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要知行合一,用理論指導司法實踐,是司法活動更加合理,同時在實踐中感悟知識的力量,昇華對知識的理解,加強對學習的興趣。法官肩負著重大的社會責任,應好學、善學,活到老、學到老,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

法官不履行職責的責任有哪些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第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的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應當提交監督申請書、身份證明、相關法律文書及證據材料。提交證據材料的,應當附證據清單。

第七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執行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依職權進行監督: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執行人員在執行該案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執行等違法行為、司法機關已經立案的;

(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四)需要跟進監督的。

中國法官的權利和職責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規定:

第五條 法官的職責:

(一)依法參加合議庭審判或者獨任審判案件;

(二)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 法官享有下列權利:

(一)履行法官職責應當具有的職權和工作條件;

(二)依法審判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四)獲得勞動報酬,享受保險、福利待遇;

(五)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護;

(六)參加培訓;

(七)提出申訴或者控告;

(八)辭職。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好法官

一要修“心”。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其一,應當秉承對法律的崇仰之心。“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美國法學家伯爾曼在其著作《宗教與法律》中曾經這樣表述。法律信仰是現代法治精神的內核,作為最接近法律,最應當守護法律的群體之一,法官必須懷有對法律的虔誠信仰,並將這種信仰當做公正廉潔執法的重要支點,時刻保持對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讓內心對法律的純正信仰成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準則;其二,應當保持對法官職業的熱愛之心。作為預備法官,應當儘快實現思維轉變,認識到法官職業的神聖與偉大,培養對法官職業的赤誠熱愛,樹立身為人民法官榮譽感、責任心,做到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其三,應當懷有對人民群眾的感恩之心。人民法官具有人民性,每一名法官必然來自人民,在人民群眾的支持下踐行法官職責,因此,作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須做到時刻懷有感恩之心,牢記“人民法官為人民”這一行為準則,堅持走群眾路線,把人民群眾當親人,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想方設法為群眾解難,以司法為民、利民、便民、愛民的實際行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儘自己的微薄之力回報人民、回報社會,努力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德”。在社會公眾心目中,法官是社會正義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國家穩定的守護神,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關口。要成為合格的法官,必須恪守以司法核心價值觀為主導的法官職業道德。作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價值觀的“公正、廉潔、為民”,是法院價值體系中最基礎、最穩定、最本質的部分,它高度濃縮了當代中國法官的行為理念和價值追求,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在價值層面的本質規定,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廣大法官履行神聖職責的共同思想基礎。首先,必須牢固樹立公正的司法理念。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只有公正才能維護法律的尊嚴,才能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人民法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必須時刻牢記公正,切實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努力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其二,要牢記清正廉潔的司法要求。“公生明,廉生威”,堅守廉潔司法,才能彰顯法律的權威和法官的威嚴。法官的清正廉潔是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應當具備的價值觀和基本品質。“廉潔”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為一名人民法官,必須恪守職業道德,保持職業良知,嚴格遵守“五個嚴禁”等審判紀律和廉政規定,不為金錢所誘,不為人情所惑,不為關係所擾,不為權勢所迫,堂堂正正辦案,乾乾淨淨做人,以清正廉潔取信於民。其三,要謹記司法為民這一根本思想。要確實樹立為民司法的價值觀,並通過具體工作中的言行將這一原則認真體現和落實。作為法官,應當有一顆愛民之心,要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需,努力做到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知”。想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須常存好學之心,始終堅持學習,不斷擴展自身知識層面。首先,要加強對法律專業知識的研習,及時掌握最新法律規定及法學研究成果,不斷充實自身專業知識,提升自身法律素質,適應法律體系形成對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其次,要注重對其他各學科知識的學習,瞭解。在司法審判工作中,總是會遇到形形色色的糾紛,往往涉及各種學科的知識,法官注重對其他學科的延伸學習,掌握各種基礎學科的基本知識,學習社會經驗,改善自身知識結構,有助於對案件事實的準確把握,從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確裁判。此外,我們的社會也是不斷髮展變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類糾......

為何做法官以及如何做一名優秀法官

人生有夢才精彩,法官是我人生的夢想。通過自身的不斷努力,終於實現了做一名法官的夢想,既感到高興又感到彷徨,因為如何才能夠做一名稱職的法官,一名好法官的困惑一直圍繞著我,通過這幾天的學習,我的心慢慢的也點釋懷了,好像有點明朗了。當然,我深知,這僅僅是一種初步的體會,我以後的路會更長,這種困惑將伴隨我的一生,我也必將會為此而踐行一生。

法官是法治社會的一個精英群體,如果你僅僅把它當作謀取生活的手段,就褻瀆了它的神聖。法官是一種境界,是融法律與品格為一體的境界;法官是一種人生,是在追尋正義的過程中修善自我的人生;法官是一種信念,是獲取人生輝煌的信念。正是如此,我才渴望成為一名法官,並最終實現了我的法官夢!

公正的審判是法院工作的核心,是法院職能的集中體現,是樹立司法權威即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關鍵.要做到公正審判,必須加強法官隊伍自身建設。法官,是司法機關的細胞,司法機關的司法能力建設有賴於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設.因此,從狹義上講,司法能力建設的就是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設。而正確適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能力.不難看出,這是從整體上對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期望.但這幾個方面的能力,實際上是通過法官素質的提高來加強的.可以說,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設與司法能力建設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小流匯成江河,磚木蓋成樓房,只有依靠法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自身的司法能力,法院的司法能力的提高才能實現.因此,法官在司法能力建設中起著中流砥柱的作用,其地位是無可替代的.

一個淺顯的道理:合格的法官不是終身的,做一個法官,不易;做一個好法官就更難。大家都知道不進則退的道理,昨天的合格法官、優秀法官,今天不一定合格,更不一定優秀。只有與時俱進,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不斷地學習和探索,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要成為一名合格優秀的法官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需要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學習、實踐、歷練,它既是一個法官從初任到成熟的過程,也是一個人從青澀到成熟的成長曆程。能夠成為一個優秀的法官,我認為必須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努力。

一、法官必須不斷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承擔著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正義的神聖職責,只有具備完善的人格,勇於面對壓力的法官,才能成為適應社會需求的合格法官。法官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乃至一言一行,都會通過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在群眾中產生各種不同的影響。因此,法官要時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養,通過開展審判活動,領悟做人的道理,完善自己的人格。,

並能深入其中,理解其法學原理,這是我們法官在提高自己的學法能力中尤其要注意的.學習要克服為了學習而學習,機械應付,要有熱情,能拓展自己的思維.要全面理解法律原意,整體上加以掌握,忌單個的條文片面理解,將法律條文作聖經.另一個是用法能力,即依法辦案能力.這種能力,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關鍵.知識學來並非束之高閣,而是要運用到具體案件中,將法律作為評判案件的標準.要將法律的規定與現實社會中的現象有機結合起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才能發揮應有作用.

二、法官必須做到博學多才。法律是一門藝術,它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未達到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從事案件的審判。法官是法律人,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和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應該具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和高超的審判技能。淵博的法律知識和高超的審判技能不是天生的,而是靠後天的不斷學習而獲取的。在學習中,要不斷提高兩種能力:一個是學習能力,即吐故納新的能力。孔子曰:溫故而知新,正是說的如何提高人的學習能力。法律更新很快,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吐故納......

法官的作用?

你問的問題要用法系的知識點給你解決.法系分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前者法庭主導程序又叫辯論式模式,之所以叫辯論式,顧名思義,就是以當事人,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等為主導.代表國家主要有英國和美國和我國的香港.而後者又叫糾問式,也就是以法官為主導.代表國家有法國和德國.中國不屬於任何一個法系.但由於歷史的發展,中國主要受大陸法系國家的影響,所以主要體現大陸法系審判特點,也是糾問式,但近些年也受英美法系影響,所以也具有部分英美法系的特點.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比較發達,歷史悠久,拿中國香港為例,法官主要是使整個審判秩序順利進行而行使一些權利,還有就是量刑.陪審團則是定罪.比如;陪審團可以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但不能判刑;而法官不能確定其是否有罪,但是可以判刑.所以,也是很重要的.法官的作用大小還是因為不同的審判制度決定的.

“法官”代表什麼?

對法官的瞭解,應該是在從事律師工作之後,我不敢說我對法官瞭解有多深入,但就是這些片面的瞭解,我也是說這些現象發生在個別法官身上,我舉一個例子,在開庭時常遇見法官對律師說,把主要觀點說說就行了,為什麼法官這樣說,難道他不知律師代表的是當事人?非也,他當然明白。

我不想用多高深的理論來談論這個問題,我也沒有,我只是想從法官二字身上看能不能簡單地解釋這個問題。有時和同事閒聊,說為什麼法官叫法官,而不叫法師呢?就像做教育的叫教師,做美容的叫美容師,有的同事說,因為他是官,是做法律方面的官,所以叫法官。聽起來有點八卦,但聽後聯繫到某些法官的所做所為,似乎有點道理。也許某些法官真把自己當成了官,所以敢對當事人指手畫腳,敢對律師說三道四。但就是把自己當成官,也要當父母官呀,當成人民的公僕呀,當成是為老百姓謀福祉的官呀。

但問題是,法官不是官,去掉這個稱謂,他/她和其他單位的人一樣,不過是一個從事法律的工作者,是什麼讓他/她認為自己是個官了呢?這個問題一下子真不好回答,中國的體制,或是個人的觀念作怪,也許都有吧。但要說到體制上,似乎又不成,國外有三權分立的,不也有法官枉法裁判的。這幾年國家進行法制理念教育,進行三個代表教育,但似乎成效不大,好像教育得某些官員麻木了,再教育還是老樣子,觀念就是改變不了,這是不是某些法官認為自己是官的原因,不好回答。

有人發文說是某些律師讓某些法官成為官了,說法有點刻薄,觀點有點片面。律師是社會法律工作者,他要掙錢養家戶口,那有拿著錢隨便去請某些法官的道理,難道他覺得自己的錢多的用不玩了?有病的人才這樣說,某些法官非要把自己當成官,才是造成律師的無奈之舉。

記得楊立新教授授課時說,他有一次到法院去講課或戶什麼,問一個法官,你認為法官代表的是什麼?這位法官說,法官當然代表的是國家,是代表公權力的,楊教授反問,一個法官集國家的公權力於一身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被告人,你難道不覺得很殘酷嗎?這位法官無語。這位法官的回答也許能回答為什麼某些法官把自己當成了官,正是他們認為自己是為國家服務的,才導致這種現象產生。楊教授說的好,法官代表的不是國家,而是法律,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運用法律對被告人進行審判。

令人感慨,是呀,如果每個法官認為自己代表的是法律,還會認為自己是個官嗎?還會有我前面所述現象的產生嗎?但願每個法官都知道.

對於法官的要求有哪些?

一是必需忠誠於國家,忠實於法律,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法官的權力由國家授予,是人民賦予,所以法官必須忠實為國家、為人民服務。法官行使司法權從根本上講要符合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要達到這樣的要求,歸根結底就是必須忠實於法律。法律是國家和人民意志的體現。一個法官,如果不能忠實於法律,而只是唯上、唯權、唯命從事,那他就根本不配做法官。他只能算是一個庸官、糊塗官,抑或是貪官、贓官!法官必須崇尚法律,視法律為生命,奉行法律,捍衛法律。

二是要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學識。法官是一個特殊的職業群體。國家和社會對法官都有特別的專業技能要求。法官的職業技能,包括法律規範的熟知程度,法律思維與推理能力,理解法律規範的水平,掌握法律與運用法律的能力,邏輯思維以及較好的文化功底等等。這諸多方面的職業技能的優劣,決定著法律運作過程及其結果的質量和效率,體現著法官的司法水平。

三是要有剛直不阿,清正廉潔的法官品格。法官的職責在於判斷是非,分清曲直,伸張正義,懲惡揚善。這一切不能不取決於法官自身的正直、清明、廉潔。人們會說:優秀的法官就是正義的化身。法官自身必須具備追求正義的良心和品德,把公正司法作為法官的神聖使命。

四是要具備勤勉敬業精神。法官在履行其職責時,應當是敬業、勤業的典範。法官的具體工作,煩瑣複雜,沒完沒了。因此要求法官必須始終靜下心來,知難而進,紮實工作,十分細心地去審查每一個事實,化解每一個矛盾,解決每一個問題。

法官助理要履行哪些職責?職務怎樣升降

你問的應該是審判助理崗吧,其實在法院有點象書記員或者基本象書記員的工作,做紀錄、整理案子、打印、蓋章、做法官不願意做的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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