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保全國可不可以異地互轉 ?

General 更新 2024-06-12

個人社保全國可不可以異地互轉

個人社保全國可以異地互轉。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社保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辦理保險需要的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資訊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影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係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影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絡函》後,核對有關資訊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資訊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核心對《資訊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資訊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轉到外省再轉回來

你好,社保中的養老和醫療是累積計算的年限。

你在江蘇的養老和醫保應該都在的。以後你回到江蘇,可以把浙江的養老和醫保轉移到江蘇。

兩個社保會合並在一起,不影響你養老金的領取和醫保的使用。

社保具體轉移流程:

1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地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

3再在轉入地填寫:“社保轉移申請”;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併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稽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轉到轉入地。

社保卡怎麼從老家轉到外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以下程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戶口遷移到外地,社保可以轉嗎2014年

可以的,但是各地情況不同,具體的流程建議你諮詢當地社保局或撥打社保服務熱線12333詢問

社保要往外省轉,怎麼辦理

您好!目前社會保險關係中只有養老保險一個專案可以向外省轉移。具體政策如下: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順暢轉移接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週歲和女性年滿40週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七條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規定,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式辦理......

社保轉到外地怎麼辦理

1,必須老家有接收單位,如果沒有,如果你準備後期自己參保,可以在本地先辦理個體工商戶的保險,也就有了接收單位;

2,到北京(或託辦)辦理社保轉移,憑轉移單到老家合併

社保能轉到外地嗎

跨地區就業的可以將原參保地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到異地,注意如下:

1、異地需要先建立賬戶後才能辦理轉出;

2、如果確定以後肯定不會回到原參保地工作的再辦理轉出,部分地區會規定轉出以後就不能重新在當地參保了;

3、部分地區回規定轉入後以後就不能再轉出,如果需要提前確定是否在轉入地辦理退休手續。

4、辦理退休的原則,達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交夠15年,其中10年以上在一個地區繳納的可以在當地辦理退休手續。

如果僅是在異地工作不涉及社保轉入轉出的,可在不同的工作地點都開通社保賬號,辦理社保繳納。最後按退休原則合併到一個城市即可。

社保可以轉移到外省嗎

跨地區就業的可以將原參保地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到異地,注意如下:

1、異地需要先建立賬戶後才能辦理轉出;

2、如果確定以後肯定不會回到原參保地工作的再辦理轉出,部分地區會規定轉出以後就不能重新在當地參保了;

3、部分地區回規定轉入後以後就不能再轉出,如果需要提前確定是否在轉入地辦理退休手續。

4、辦理退休的原則,達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交夠15年,其中10年以上在一個地區繳納的可以在當地辦理退休手續。

如果僅是在異地工作不涉及社保轉入轉出的,可在不同的工作地點都開通社保賬號,辦理社保繳納。最後按退休原則合併到一個城市即可。

異地社保如何轉移

必須轉移之後,才可以合併計算。

對於轉移,你需要分別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請才可以。

不過,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工傷等社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訊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係。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這個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一個正常參保人員從提出申請,到最後完成辦結,在所有材料準備到位的狀況下,最快在一週之內就可以辦理完成,最慢也不會超過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養老保險關係的跨省轉移,而且,在辦理轉移過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請人轉入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操作。

第一步: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係。

第三步: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步: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絡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係,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

最後一步: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資訊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社保轉移從戶口所在地轉到外地怎麼轉移啊

先去你戶口所在地辦理同意轉入的手續,然後去轉出地辦理轉出手續。注意帶上身份證就行。不需要什麼接收單位,有社保局接收就行。

很簡單的,不要想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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