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簽合同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05-28

工作單位不籤合同怎麼辦

不算合同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揣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要告公司沒有簽訂合同怎麼辦?

難!勸你和平解決!這個是沒有辦法的!讓一步吧! 謝謝採納

沒簽合同被公司辭退,怎麼辦?

在勞動合同法中有應訂未定勞動合梗有雙倍賠償,但是對應續未續就沒有規定了,不過你還是很幸運的,偷偷的告訴你這點還是同樣有效,可以借鑑司法解釋,,並且現在單位因為沒有和你再簽署勞動合同不能無緣無故辭退你,你以無理由這點可以申請仲裁,提出訴求-單位違法解除,就可以得到兩倍經濟補償金,外加不繳納社保保險費,不過一般至鞥年不繳納一年了,因為過了時效了。

公司不簽定勞動合同怎麼辦?

1.不籤合同對你們是好事情。《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簽,從第2月-12個月工資雙倍;1年以後(此時無2倍工資),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激同。

2、你們一定要收集好你們的證據。比如什麼時候用工的等。儘可多的收集。現在大家都用拍照手機,你可以拍照收集證據。(用於將來談判和仲裁用)

如,工資卡、出勤記錄本、工作牌、工作服等。。。。

你畢業沒有?沒有畢業麻煩了。

沒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問題:我在一家公司待了一年多,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辭職後,公司卻不給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馬律師:可以主張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支付欠發工資。如果發生糾紛,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王律師: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相關知識——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扣發勞動者的工資 我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這一規定是對勞動者工資報酬權的法律保護。所謂“剋扣”,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的應得工資。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有兩方面的標準,一是看勞動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勞動;二是看用人單位是否有正當的理由。如果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了無過錯的正常勞動,而用人單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資的法定理由的,就屬於剋扣勞動者工資。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是對勞動者工資權的侵犯。 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勞動者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該規定第16條還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上述代扣勞動者工資的情況,不得視為剋扣工資。 此外,根據勞動部的有關規定,下列減發工資的情況也不得視為剋扣工資:(1)國家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工代表大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因勞動者請假等原因相應減發工資。 綜上可見,只有在法定允許扣除工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扣除勞動者的工資;在法院禁止扣除工資的情況下,不得作允許扣除工資的任何約定;即便在法定允許扣除工資情況下,每次扣除額也不得超出法定限額。 本案中,趙某向用人單位提供了正常的勞動,合同未能及時履行與趙某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建築裝飾工程公司扣發趙某工資的理由不在代扣、扣發、減發工資的法定範圍內,因此是隨意的、非法的。當然,如果勞動者有嚴重失職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時,用人也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但不得以扣發勞動者工資的方式處罰勞動者。

在公司上班如果沒簽合同再怎麼辦?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公司開除了我,沒有籤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啊?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我上班公司沒有籤合同怎麼辦? 20分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同時第十條第2款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也就說試用期也是算在裡面的。如果說你已在用人單位工作一個月以上了還沒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你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儘快給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主張用人單位向你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這段時間的雙倍工資。如果社會保險也沒有繳納的話,還應當給你補交社會保險,補交社會保險的話,個人這一部分你也是要自己補交的。

不知道你在這個單位幹了多久了,也不知道你是否還想在這兒工作下去,如果幹的時間不長就幾個月,而且還想在這裡幹下去的話,那要求補籤勞動合同就差不多了,關係鬧的太僵對你以後在單位發展也不太好啊!

望採納。

新員工進公司半個月還沒簽合同,怎麼辦?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已是公司員工,公司不與你籤合同,你有上述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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