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制度的確立可追溯至?
General 更新 2022年9月13日
志願者制度的確立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福利主義抬頭,但志願者本身的存在則自古以來已經存在,古時候的贈醫施藥可被視為志願者的雛型。志願者指的是,“自願進行社會公共利益服務而不獲取任何利益、金錢、名利的活動者”。
志願者
志願者具體指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而不獲取報酬,奉獻個人時間和助人為樂行動的人。
志願者也叫義工、義務工作者或志工,他們致力於免費、無償地為社會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
志願者分類可因服務內容的不同分為消防志願者、抗震救災志願者、奧運志願者、社群志願者、環保志願者、網路志願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