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炭的化學性質?
General 更新 2022年9月13日
木炭屬於憎水性物質,灰分含量在6%以內,孔隙佔木炭體積7%以上,比重一般為1.3~1.4,發熱量取決於炭化條件,一般在8000千卡/千克左右,木炭的還原能力大於焦炭。木炭與氧氣完全燃燒產生二氧化碳,不完全燃燒產生有毒氣體一氧化碳。較為疏鬆。
木炭
木炭,是木材或木質原料經過不完全燃燒,或者在隔絕空氣的條件下熱解,所殘留的深褐色或黑色多孔固體燃料。
木炭是保持木材原來構造和孔內殘留焦油的不純的無定形碳。木炭產品主要分為白炭、黑炭、活性炭、機制炭等四大類。
中國商代的青銅器和春秋戰國時代鐵器的冶煉都用木炭,利用其吸溼性來觀測氣候變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