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那些商家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如何保障生活消費權益?
日常生活中我們在消費的過程當中,很容易被商家欺詐。隨著網際網路的飛速發展,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和條件日趨改善.新興了一種網路消費,網路消費也是生活消費的一部分。總的來說,生活消費我們每天都在進行,如何保障消費權益很有必要。
消費者維權方式途徑
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2、請求消費者協會協商解決;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日常消費四大警示
1、注意模糊宣傳: 一些商場張貼的海報大肆宣傳“滿300返200”“滿200返120”等,讓消費者一看非常動心,但實際購物之後才會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參加活動,一些特價商品、名牌、化妝品等不參加活動。
2、注意商品標價: 在商品的標價上,活動期間往往標註99、199、299元等,同時提高小額商品價格,使消費者難於找到合適的差額商品,或者直接將參加活動的商品價格人為抬高,優惠折扣虛假。
3、注意返券期限: 在返券的使用上給消費者設定種種限制,如:返回的購物券只限在一定區域內使用,不能全場通用;返券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返券活動期間最後一天所得返券只限當日使用等。
4、注意三包責任: 有些商家藉口返券商品屬於打折處理商品,逃避或拒絕承擔其應盡的“三包”(包修、包換、包退)義務。有些則提出種種條件限制消費者退換貨。
商家欺詐消費者的行為盤點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採取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5、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9、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其他以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