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範圍有多大 它有什麼作用?
會計師事務所是指依法獨立承擔註冊會計師業務的中介服務機構,是由有一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的會計師(如中國的註冊會計師、美國的執業會計師、英國的特許會計師、日本的公認會計師等)組成的、受當事人委託承辦有關審計、會計、諮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組織。
會計師事務所的制度有哪些
會計師事務所是依法設立並承辦註冊會計師業務的機構。註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應當加入會計師事務所。在我國可分類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夥制兩種形式,在國外還有有限責任合夥制(LLP)。
制度
在中國,政府發給會計師證書和會計師在社會上承辦會計業務的制度,創始於中華民國時期的1918年1928年,國民黨政府規定,經會計師類科高等考試或會計師檢核合格,取得會計師資格,領有政府機構發給的會計師證書的,可以充當會計師。會計師向省、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後,可以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於1951年10月24日頒發了《核定會計師管理規則》,規定經所在地市工商局或縣人民政府核准的會計師,得以會計師名義在當地市(縣)執行業務,或者聯合組成會計服務所執行業務,但執行業務時,應由會計師個人署名負責。後因對私營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完成,這種會計師制度逐漸失去作用,名存實亡。1980年,為了適應現代化建設和實行對外經濟開放政策的需要,財政部於12月23日頒發了《關於成立會計顧問處的暫行規定》。按照規定,會計顧問處即會計師事務所,是由註冊會計師組成的承辦審計、會計、諮詢、稅務等業務的獨立單位。成立時,應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審查批准,平時應受其監督。
會計顧問處承辦下列業務:①檢查會計賬目,提出查帳報告書;②設計財務會計制度,指導制度的執行;③為有關財務會計問題的諮詢,提供建議和意見;④代辦申報所得稅、申請專利權、企業成立及變更的登記、債權債務的清理、企業的解散清算等事項;⑤參與擬訂公司章程、經濟合同、協議、契約及有關財務會計的各種檔案等事項;⑥在發生經濟糾紛、經濟案件時,擔任代理人,參加調解、仲裁等工作;⑦擔任委託單位的常年會計顧問,辦理上列各項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的作用有哪些
在中國現階段的經濟體制下,會計師事務所是連線政府和企業的橋樑,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紐帶,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不以盈利為首要目標、具有法定社會職能的第三人。它一方面擔負著塑造市場經濟微觀主體,規範企業經營活動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是國家對社會經濟進行巨集觀調控的具體執行者。由於社會經濟資源的稀缺性和微觀主體經營活動的逐利性,國家總是通過立法和政府制定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收入政策、人力政策及一系列行政法規實施對經濟的調控,而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職能就是依據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市場微觀主體的行為和經營結果進行規範調整,從而使國家的意志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得到實現,使“法制”過渡到“法治”,“以法治國”轉變為“依法治國”,把企業的經營活動納入法治軌道,最終達到社會資源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的目標。因此,會計中介機構在國家經濟政治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擔當著不可替代的角色。
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範圍多大
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經營範圍為“承辦各類審計、驗資、會計諮詢和會計服務及其他法定業務。”
審計、驗資業務主要包括:
1、審查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主要包括:
1、設計會計制度;
2、擔任會計顧問;
3、代理納稅申報;
4、代理記帳;
5、辦理投資評估、資產評估和專案可行性研究中的有關業務;
6、提供會計諮詢、稅務諮詢和管理諮詢;
7、代理申請工商註冊登記,協助擬訂合同、章程和其他業務檔案;
8、培訓會計、審計和財務管理人員;
9、其他的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