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間借貸有什麼陷阱需要防範??

經濟的快速繁榮讓上海居民和企業的融資需求也呈現出量化、多元化的發展趨勢,由於銀行借貸門檻的相對較高,上海民間借貸快速崛起,一時間讓居民大稱其快。
但是,嗅到民間借貸利好的不僅僅是資金需求者,還有暗藏著的貸款騙子,為借款人設下重重陷阱而獲取漁利,不得不讓借款人一次次擦亮眼睛自我警惕:謹防受騙!
比比皆是的糾紛還是讓我們感到民間借貸潛藏騙局防不勝防的尷尬,騙術之高明,騙局之詭異,又豈是銘記“謹防受騙”能夠應付。為此,特將上海民間借貸騙子的五大主要騙局加以曝光,防止更多的人成為受害者。

步驟/方法

民間借貸陷阱之一:寫錯借款人姓名。
這是不少有過上海民間借貸經歷的人遇到過的情況,借款人故意將放貸人姓名用相近的別字代替,事後不認賬。如張某向乙方謝焱剛借款5萬元,張某故意將借條中乙方的名字寫為“謝炎剛”,當乙方催款之時,才發現借條中自己的姓名寫錯,只得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權益。

民間借貸陷阱之二:本末倒置,借條變收條。
騙子居然讓借款變為收回舊款,讓放貸方在糾紛解決時有口難言。如甲方向乙方借款5萬元,甲方的借款條內容為“收款條:今收到乙方5萬元……”,到還款日之時,甲方則會聲稱收到的款項是乙方還給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條已經丟失。

民間借貸陷阱之三:憑空在借條上“追加”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1萬元,還款之日甲方拿出的借款條上居然寫明欠款11萬元,此等怪事亦見怪不怪。騙子往往會在放貸時,在借條填寫金額處留夠空隙,在借款人簽字後收回借條,並擅自添加數額,以此騙取多達數倍甚至數十倍的金額。

民間借貸陷阱之四:騙子玩起語言藝術,語句歧義起爭端。
還有一種遭人鄙夷的騙術值得注意,借款人利用語言邏輯漏洞騙取錢財。如李某向張某借款1萬元,借條中寫明“於今日借張某1萬元整”、或“張某於今日向李某借1萬元”,諸如此類,一旦出現糾紛,李某則會狡辯是張某向自己借款1萬元。

民間借貸陷阱之五:第三方代寫借條,事後拒不認賬。
騙子假扮成借款人,在向別人借款時藉故離開,並請第三方代自己簽名完成借條,事後,在放貸人討債之時,騙子則堂而皇之的聲稱自己並沒有向對方借款,並稱該簽名筆跡不是自己所寫,讓不少放貸的居民只得吞下無奈苦果。

注意事項

對於上海民間借貸應當萬分謹慎,防止稍微疏忽,讓自己蒙受不白之冤。

首先,應當在借款單種註明借貸雙方的職責及姓名、身份證號,並註明還款日期和利息數額,並謹記切勿國家規定的借貸利息上限不得超過基準利率4倍,借款條應當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其次,如果明知借款人會將資金用於非法活動,應當及時終止雙方的借貸事宜,因為法律上對“明知借款用於非法活動,仍舊讓對方借款”的行為不予保護。

最後,如果還款期已過,借款人因各種理由還未歸還款項,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在還款期後兩年內向法院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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