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區別?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營業稅是以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所取得的營業也為課稅對象而徵收的一種商品勞務稅。

方法/步驟

一、課徵範圍和課稅環節

營業稅的徵收範圍不如理論界定的那樣廣泛。為避免營業稅的一般課徵性質帶來的重複課稅問題,一般選定一個環節課徵,如生產銷售環節、批發環節或是零售環節。目前營業稅改增值稅,否者生產環節課徵比較多。

增值稅的徵收範圍主要指銷售貨物(指有形動產,也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二、稅率和計稅方法

徵收營業稅時往往採用從價計徵的方法,實行比例稅率。除稅法特別規定對某些商品和勞務免稅或是實行較高稅率外,營業稅一般不實施行業差別稅率,而是對同一行業所有的營業行為按相同的稅率課稅。比如金融保險行業的稅率就是百分三來計

徵收增值稅採用比例稅率,按照一定的比例徵收。為了發揮增值稅的中性作用,原則上增值稅的稅率應該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實行單一稅率,稱為基本稅率,實踐中為照顧一些特殊行業或產品也增設了一檔第稅率,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由於增值稅納稅人分成了兩類,對這兩類不同的納稅人有采用了不同的稅率

三、 納稅義務人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一般規定是在中華人名共和國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

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指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四、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一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增值稅)

而在營業稅方面,扣繳義務人有特別的規定如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的;境外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機構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個人轉讓專利權的及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注意事項

小編在這也學的不是很精,如果需要更加詳細的內容,小編認為因以當年的稅法書為準,我國目前的稅法與前些年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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