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師招聘之說明文的文體知識?

明文體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是對事物作客觀說明的一種文體。

1、說明文的分類:

從說明內容上可以分為事物說明文和事理說明文,事物說明文旨在介紹某一事物的形體特徵, 如《中國石拱橋》;事理說明文旨在解釋事物本身的道理或內部規律地,如《統籌方法》等。從語言表達方式上可分為平實說明文和文藝性說明文。說明事物要抓住 事物特徵。特徵是一事物區別於其他事物的標誌。《故宮博物院》和《雄偉的人民大會堂》都是介紹建築的,但是兩事物的特徵不同。故宮是古代君王的活動中心, 它的設計就處處反映出封建帝王“唯我獨尊”的特點,而人民大會堂是我國勞動人民共商國家大事的地方,雄偉是人民大會堂的特點。閱讀說明文要注意抓好說明對 象的特徵。

2、說明順序:

(1)空間順序

任何事物都有空間性。說明文抓住這個特點構成自己的條理,或者從上到下,或者從外到內, 或者從左到右,或者從南到北,或者從遠到近,或者從中間到四周,或者從整體到部分。在介紹某有建築物的結構,說明某種產品的構造,介紹某一地方情況時都可 以用這種方法安排材料,是讀者對事物的各個部分和整體都有較明晰的認識。

(2) 時間順序

即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來安排。事物都有發生、發展、消亡的過程。有些說明文根據事物的時間性,把事物的各部分組成先後關係,這也是一種條理性。介紹生物知識的說明文一般都是先發生的先寫,後發生的後寫。介紹生產技術和工作方法的說明文,一般按照生產和工作的程序,逐一說明。

(3) 邏輯順序

有些說明文主要是剖析事理的,在說明時就按照事理的邏輯關係進行安排,或者從主到次,或者從淺到深,或者從原因到結果,構成嚴密的條理性。有些說明文還可以按事物的性質分幾個方面來安排,這幾個方面的材料就形成了一種並列關係。

3、說明方法:

常用的說明方法有:下定義,分類別,舉例子,作比較,列數字,打比方,畫圖表,作詮釋等。採用什麼說明方法是由說明目的和說明內容決定的。

[舉例子]:將複雜的、抽象的事物或概念,用具體、形象、易於理解的典型事例來說明。例如說明死海的“死”,列舉海水中沒有魚蝦、水草,甚至連海邊也寸草不生的事例作證;說明死海的“不死”,列舉即使不會游泳的人,也總是浮在水面上,不用擔心會被淹死的事例,讓人信服。

[列數字]:些事物從數量上便於說明特徵,可以運用一些數字來說明。例如《太陽》中:其實,太陽離我們有一億五千萬公里遠。到太陽上去,如步行,日夜不停地走,差不多要走三千五百年;就是坐飛機,也要飛二十幾年。

[作比較]:把被說明的事物與其他事物進行比較,顯示事物的特徵。通過比較,可以認識事 物的特殊點、或被說明的事物與其他事物的共同點。例如《太陽》中:“我們看太陽,覺得它並不大,實際上它大得很,130萬個地球才能抵得上一個太陽。”拿 地球跟太陽作比較,突出地說明了太陽的體積之大這一特點。

[分類別]:把被說明的對象按一定的標準劃分成不同的類別,然後進行分門別類的說明。

[打比方]:把此事物比作彼事物從而把此事物的特徵解說得確切具體、淺顯易懂。例如《太陽》中:“太陽會發光,會發熱,是個大火球。”這打比方,把太陽的形狀及會發光發熱的特點生動地反映出來了。

[作假設]:例如《太陽》中:“如果沒有太陽,地球上將到處是黑暗,到處是寒冷,沒有風霜雨露,沒有草木野獸,自然也不會有人。”這就強調了太陽與人類的關係非常密切。

[引用]:引用有關名言、資料、典故、詩詞、民彥、俗語、傳說等充當說明的內容或依據來說明、介紹事物。例如《太陽》中:有這麼一個傳說:古時候,天上有十個太陽,晒得地面寸草不生,人們熱得受不了,就找一個箭法很好的人射掉了九個,只留下一個,地面上才不那麼熱了。

說明方法中下定義與作詮釋,作比較與分類別這兩類要準確辨析。

下定義與作詮釋。下定義即用簡明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屬性作概括性的說明,以便確定被說明 事物的範圍和界限。而作詮釋是註釋說明,一般對事物作通俗的介紹,對事理的性質和特點進行解說。在語言要求上,下定義的語句要求是個明確的判斷,語言形式 一般為“某某是什麼?”或“某某叫什麼”語言要求準確、概括、簡潔,不允許出現比喻、擬人等修辭方法而作詮釋就沒有這些限制,只要做到說明準確、嚴密即 可。

作比較與分類別。作比較的說明方法、一般有主有從,主事物是被說明對象,從事物不是要說 明的對象,而只是為說明主事物服務的,為了說明人們所不熟悉的主事物,而選一個人們熟悉的從事物跟它相比以讓人們更清楚地瞭解主事物的某種特點,這就是作 比較,而分類別的說明方法,是一個大的概念中,包含著若干的小的概念,這若干小的概念同屬一個大範疇而又相互並列,沒有主從關係,更沒有比較的特點。

4、說明文的語言特點:

說明文的語言要求準確和簡明。有的說明文要講究語言的平實,有的講究語言的生動。但不論是平實還是生動,都要求準確、簡明,要注意說明文的科學性。語言的準確和簡明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要如實的反映客觀事物,對知識表達要科學和嚴密,表示時間、空間、範圍、程度、特徵、性質、程序等都要準確無誤。

②要注意運用好表示修飾限制等作用的詞語。如“基本上”“大約”“比較”“一般”“極個別”“大多數”等詞語。

③語言要簡明、淺顯、易懂、要言簡意賅、明白曉暢,不要拖沓、含糊。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