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協議離婚問題,涉外協議離婚程序是什麼??

涉外婚姻想要離婚怎麼辦?涉外婚姻由於涉及到的當事人雙方屬於不同國籍的人,涉及到不同地方的法律適用問題,往往是比較複雜的。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這裡為您介紹的是涉外協議離婚問題:涉外協議離婚辦理條件、涉外協議離婚程序、需要的材料等相關內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

一、涉外協議離婚辦理條件

(一)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1、雙方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雙方完全自願同意離婚;

3、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雙方對財產和債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5、一方為內地居民或者婚姻締結地在內地

(二)哪些人適用涉外協議離婚?

涉外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不適用涉外協議離婚,而應當訴訟離婚。

二、涉外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託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填寫聲明書: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簽名: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領取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託他人代領。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三、涉外協議離婚要帶哪些材料?

(一)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

1、本人的結婚證;

2、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本人身份證;

4、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

5、華僑、外國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

涉外協議離婚中,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的,如果結婚證是在中國領取的,可以協議離婚。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涉外婚姻不僅離婚時比較麻煩,在處理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問題也比較一般的離婚案件複雜,多數當事人會選擇請專業的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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