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中期的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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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中期,孕婦要根據醫生的要求,定期到產科門診作產前檢查。沒有建立產前檢查檔案的孕婦要趕快去醫院建檔,一般每4周複查一次。

方法/步驟

  醫生在第一次產前檢查時要對孕婦進行全面系統的體格檢查,作各種化驗以觀察孕婦本身情況和可能對孕婦胎兒帶來危害的因素,瞭解有無對胎兒有嚴重危害的細菌、病毒感染等,還要測量孕婦骨盆的各徑線是否在正常範圍,為足月時選擇分娩方式提供依據。

  在懷孕16~20周左右做婦科b超一次,以瞭解有無嚴重的胎兒畸形,如腦積水、無腦兒、脊柱裂、先天性心臟發育異常及其它內臟異常,以便對異常者及早終止妊娠,達到優生的目的。

  在懷孕中期,醫生定期給孕婦測量子宮底的高度、腹圍、監測胎位、聽胎心。一般懷孕18~20周後,醫生就很容易用專用聽診器在孕婦腹部聽到胎兒心跳的聲音。胎兒心跳的聲音如同鐘錶的“滴答”聲,正常每分鐘120~160次,比成年人快得多,一般在孕婦肚臍的下方正中或稍偏左或右聽得清楚,在靠近胎兒背部的地方聽得清楚。

  另外,產前檢查中,醫生還要密切監測孕婦血壓、體重的變化,如:有無水腫、貧血、陰道流血等情況,以便及時發現一些懷孕的併發症和懷孕前存在但不嚴重,而懷孕後變得明顯及嚴重的某些內外科疾患。一旦發現異常,及時轉到高危妊娠門診作重點監護。如發現孕婦疾病嚴重,不宜繼續妊娠或胎兒畸形,應及時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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