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申報要點?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申報要點

新加坡的納稅居民和非納稅居民適用不同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在某個特定的估稅年度(YA)中,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則被視為納稅居民:

(1)新加坡人

(2)在新加坡定居併成為新加坡永久公民(PR)

(3)上一年度在新加坡居留或工作183天或以上的外籍人士(公司董事除外)

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率是全球最低之一,所得稅率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適當項目後,以累計式徵稅。個人所得稅稅率介於2%至20%。

個人所得稅報稅時間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為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是每年的4月18日之前申報上一年度的個人所得稅(電子申報)。

報稅渠道

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可通過網絡進行電子申報(e-filing)。通過網絡申報個人所得稅可登錄新加坡稅務局網站,網上填寫提交申報資料。

報稅手續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申報手續為:納稅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納稅申報後,稅務機關會向納稅人出具繳稅通知(Notice of Assessment),納稅人須在接到繳稅通知後一個月內繳納稅款,否則稅務機關會對欠交稅款徵收罰款。

稅收回扣

居民個人有權就子女撫養費、職業培訓費、保險費以及公積金(CPF)繳款等事項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納稅人在報稅時就可以根據個人情況去申請個人所得稅回扣。

1. 課程費用估稅回扣

課程費用估稅回扣是給予那些參加研討會、會議或課程,以提升個人能力或相關工作領域的技能、知識的受僱人士。在理工學院或大學就讀的全職學生、假期打工或參加工業實習的學生,或消遣娛樂課程則不能申請這項回扣。

注意:參加課程所獲得的技能必須與在職的工作或行業內某領域相關。課程提供方必須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註冊。無論參加課程、研討會和會議的數量多少,納稅人最多可申請每年3500新元的課程費用估稅回扣。

2. 公積金(CPF)填補估稅回扣

如果納稅人持有新加坡身份證,且納稅人本人或僱主在公積金最低存款額填補計劃下為退休賬戶進行了現金填補,納稅人可申請公積金填補估稅回扣。如果納稅人的祖父母、父母、配偶或者兄弟姐妹在此前一年的收入不足2000新元,納稅人為他們填補了公積金最低存款額,則可申請額外估稅回扣。

注意:回扣數額以對公積金的現金填補數額為依據,但個人和家庭的回扣每年分別不超過7000新元。此項估稅回扣是根據公積金局的記錄自動進行的,納稅人不需申請。

3. 公積金估稅回扣

受僱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可對僱員公積金強制繳交部分,或繳交給受批准的退休基金或福利基金的金額申請公積金估稅回扣。公積金強制繳交數額上限以年收入為76,500新元計算,超出的部分被視為自願繳交而不能申請估稅回扣。自僱人士強制繳交的公積金總和如果少於26,393新元,則可為自願繳交的部分申請回扣。

注意: 如果納稅人的僱主參與了“僱用入息自動納入計劃”,這項回扣會自動扣除,不需申請。

4. 收益收入估稅回扣

如果納稅人在上一年度從工作、退休金、投資交易、商業活動、專業或職業得到收入,就可以得到收益收入估稅回扣。此項回扣是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收益自動進行的,其頂限分別為1000新元(55歲以下)、3000新元(55歲到59歲)以及4000新元(60歲及以上)。如果納稅人不幸患有身體或精神上的殘疾並影響到工作能力,則回扣頂限將提高到2000新元(55歲以下)、5000新元(55歲到59歲)和6000新元(60歲及以上)。

5. 外籍女傭稅估稅回扣

已婚、分居、離婚或喪偶的女性納稅人,若在上一年度聘請了外籍女傭,可享有外籍女傭稅估稅回扣。無論納稅人自己或是其丈夫任何一方支付女傭稅,她都可對每位外籍女傭申請相等於兩倍女傭稅的估稅回扣。

6. 祖父母估稅回扣

凡是讓自己/丈夫/前夫的父母或祖父母幫忙照顧12歲或以下孩子的在職母親(無論已婚、分居、離婚或喪偶),可享有3000新元的祖父母估稅回扣。但如果已有其他人針對該父母或祖父母提出了此項回扣申請,在職母親將不能再申請。此外,父母或祖父母在上一年度必須是未從事過投資交易、商業活動、執業,也未獲僱傭。

7. 殘障兄妹估稅回扣

如果納稅人在上一年度因照顧同住在新加坡的自己或配偶的殘障(精神/身體上)兄弟/姐妹而花費至少2000新元,則可申請此項估稅回扣。但若已經有其他人針對該殘障兄弟/姐妹提出了此項回扣申請,納稅人將不能再申請。 納稅人可針對每位殘障兄弟/姐妹申請3500 新元的估稅回扣。同時,殘障兄弟/姐妹在上一年度的收入應不超過2000新元。

8. 人壽保險估稅回扣

若納稅人上一年度的公積金儲蓄少於5000新元,則納稅人可對為自身或妻子所購買的所有人壽保險保費申請估稅回扣。最高回扣額為5000新元與公積金繳交額的差額,或不超過投保額的 7 %,或已償還的保險費,以更低者為準。

9. 戰備軍人估稅回扣

為表彰戰備軍人(NSmen)的貢獻,所有已完成全職國民服役的戰備軍人,可享有戰備軍人估稅回扣。回扣額取決於戰備軍人是否每年回營受訓或參加其他活動,以及是否是關鍵指揮人員或是否擁有關鍵職務。回扣額範圍為1500新元到3500新元。

注意:戰備軍人的妻子和父母分別享有750新元的估稅回扣,以感謝他們對戰備軍人的支持。無論子女中有幾名戰備軍人,每名家長享有最高750新元的回扣。這項回扣將根據國防部的記錄自動減免,不需申請。

10. 家長/ 殘疾家長估稅回扣

如果納稅人在上一年度因照顧自己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而花費至少2000新元,就可申請家長/殘疾家長估稅回扣。非身體或精神殘疾的受養人,在上一年度須年滿55週歲。此外,受養人在上一年度的收入應不超過4000新元。

注意:如果已經有人對該受養人提出此項申請,納稅人將不能重複申請。納稅人最多可針對兩位受養人申請下列數額的估稅回扣:

回扣類別 與父母同住 不與父母同住

家長估稅回扣 $7000 $4500

殘疾家長扣稅 $11000 $8000

合格子女估稅回扣(QCR)/殘障子女估稅回扣(QCR)

如果孩子未婚、且未滿16歲或全職讀書,家長可申請合格子女估稅回扣(QCR)。

如果孩子有殘障或智障、未婚,且上一年度的收入少於2000新元,家長可申請殘障子女估稅回扣(HCR)。 QCR和HCR不能同時申請,一個孩子只能申請QCR或HCR中的一項。夫妻可共享估稅回扣額。

11. 退休輔助計劃(SRS)估稅回扣

繳稅居民開設退休輔助計劃(Supplementary Retirement Scheme Account,簡稱SRS)帳戶,可享有估稅回扣。

注意:這項回扣將根據納稅人的SRS自動減免,無需申請。

12. 妻子估稅回扣

如果妻子在上一年度的生活費(包括贍養費/離婚贍養費)由丈夫支付,且收入不超過2000新元,丈夫可享有“妻子估稅回扣”。

注意:如果納稅人已申請過殘疾配偶估稅回扣、或他人已以其妻子/前妻的名義申請了此項回扣,納稅人就不能再申請這項回扣。妻子估稅回扣金額為2000新元,贍養或離婚贍養費回扣以實際支出為準,但不得超過2000新元。

13. 在職母親子女估稅回扣(WMCR)

已婚、分居、離婚或喪偶的在職母親,如果孩子是新加坡公民,可在合格子女估稅回扣(QCR)和殘障子女估稅回扣(HCR)之外,再享有在職母親子女估稅回扣。

注意: 從2009估稅年起,在職母親第一個孩子享有的估稅回扣為母親總收入的15%,第二個孩子為20%,第三個及以後得孩子則為25%。所有子女的WMCR總和不能超過母親收入的100%。針對每個孩子申請的QCR/HCR 及WMCR的總和最高為50000新元。

如果非居民個人在一個公曆年度內在新加坡受僱累計不超過60天,可免繳個人所得稅,但在新加坡擔任董事、演藝人員以及在新加坡進修實習的非居民個人除外。

非居民個人 只對其在新加坡境內賺取的收入繳納所得稅,稅率為15% ,或根據居民個人所得稅率 繳稅,以較高者為準,但不得申請個人所得稅減免。

常犯的錯誤

為了讓大家不因誤會而白忙一場,不因不知道而錯過扣稅機會,以下為大家羅列一些報稅時最常見的錯誤。

錯誤1:父母生活費

首先,許多人誤以為,只要父母健在,便能享有父母生活費的估稅扣稅額(tax relief),其實不然。如果你的父母有收入,而年收入超過$2,000,你便不能享有這項扣稅額。另一個常見的錯誤是超過一名子女呈報父母生活費扣稅額。例如,你的父親有收入,但母親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你可以憑母親呈報,並享有$3,500的扣稅額。

可是,如果你有兄弟姐妹,問題就來了。因為只有一人可享有這項扣稅額,所以你們必須商量好由誰來呈報父母生活費扣稅額。

錯誤2:進修課程費

一些人以為,即使僱主替你繳付進修學費,你也可享有進修課程費的估稅扣稅額,這是錯誤的。除非是你自己掏腰包付進修學費,要不然,你不能獲得這項扣除。自己支付進修學費,就可享有最高$3,500的扣稅額,有人卻沒有呈報,白白錯過這項稅務優惠。

錯誤3:人壽保險

有人以為只要他購買保險,便可享有人壽保險的估稅扣稅額,其實不一定。如果在一個估稅年中,你所繳交的公積金總額超過$5,000,你是不能享有人壽保險扣稅額的。

錯誤4:退休輔助計劃戶頭

很多人不知道,如果開設一個退休輔助計劃戶頭(Supplementary Retirement Scheme Account,簡稱SRS),每次在這個戶頭存入$1,便能享有$1估稅扣稅額。 目前,每年存入SRS戶頭的頂限定為$11,475,換句話說,如果你存入$11,475,便可獲得$11,475的扣稅額。據估計,目前少過10%的新加坡人開設了SRS戶頭,就是說,大多數人錯過這項稅務優惠。

錯誤5:投資房地產

一些人投資房地產,並將房子出租,卻誤將所收取的租金呈報為租金收人,他們不知道可從租金扣除的費用包括貸款利息、房地產稅、火險費、維修費用等。

例如,你每月收取的租金是$3,000,但房屋貸款的利息是$1,000,其他費用總計$500,那麼實際上你所該呈報的租金收入應是$1,500,而不是$3,000。第一次出租房子所須支付的房屋經紀費用是不可扣除的,但續租約時的房屋經紀費則可扣除。

自僱人士要注意什麼?

1.如果你是自僱人士,妥善的收入與稅務呈報對你來說比一般受薪階級更重要。因為,當銀行考慮你的貸款申請時,唯一的依據就是你的稅務呈報單,並從中獲知你的收入水平。如果你日後買房子需要申請房屋貸款,或者要申請其他貸款,錯誤的稅務呈報可能影響貸款批准與否,所以請別掉以輕心。 一些自僱人士所呈報的收入過低,因為他們從中扣除不可扣除的費用。例如與車子有關的費用,包括買車的定金、汽油費、汽車維修與保養費用、停車費、汽車貸款利息等,這些費用都不享有估稅扣稅額。

2. 完整記錄開銷。許多自僱人士沒有一套完整的開銷記錄系統,每年都等到要呈報所得稅時,才大概估計自己一年的營業開銷,並從收入中扣除,然後將剩餘的收入款項向國內稅務局呈報。這是錯誤的。每一項要扣除的費用都須有詳細的記錄與收據,如果沒有的話,當稅務局要求你為呈報的款項提出證據時,你就麻煩了。很多人以為一旦呈報收入後便可將記錄與收據丟棄。其實,這些記錄與收據必須保留7年才可丟棄,因為稅務局有權在必要時向你索取相關文件,核對你呈報的資料。

3. 個人開銷不能扣除。一些自僱者錯誤地將個人與家庭開銷也從收入中扣除,這是不對的。你個人的開銷,包括私人俱樂部會費、保險費、醫藥費、旅遊費用、電話費,都不能從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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