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商業祕密侵權行為?

權利人能證明被申請人所使用的信息與自己的商業祕密具有一致性或者相同性,同時能證明被申請人有獲取其商業祕密的條件,是舉證證明商業祕密受侵犯的兩個要點。

方法/步驟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頒發的 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規定,權利人能證明被申請人所使用的信息與自己的商業祕密具有一致性或者相同性,同時能證明被申請人有獲取其商業祕密的條件,而被申請人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獲得或者使用的證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有關證據,認定被申請人有侵權行為。

如需進一步瞭解這個問題,可參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 商業祕密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該書針對這個問題有專門闡述和介紹。該書的作者唐青林律師系商業祕密領域專業律師,辦理了大量涉及侵犯商業祕密的案件、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曾代理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商業祕密案件並獲勝訴判決,專業論文曾發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編的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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