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評估資產?

  雖然正常情況下,一般是採用成本法逐臺評估裝置,但有時想要對一個企業或一條生產線進行整體評估時,則收益法就迅速、簡捷得多,儘管粗糙一些、準確度可能差一些,不過可使投資者瞭解未來收益,具有較好參考價值,故這裡簡單做個介紹。

  (1)評估程式

  要了解企業或一條生產線的未來收益,就必須詳細瞭解、掌握與其有關的資料,即既要了解其過去的經營、運轉情況,又要調研評估基期時的內、外部環境,並進而估計將來的發展情況,一般的基本程式是:

  ①檢查、諮詢評估物件近幾年來的經營運作情況,瞭解必要的裝置資產原值、剩值與大概的技術狀況,估計其尚可使用的年限t2;

  ②調查、分析影響裝置未來收益的企業內、外部因素;

  ③收集、驗證與其預期收益有關的經營、財務、市場、風險等資料資料;

  ④收集、測算與預期收益有關的經濟引數,力求接近實際情況,提高其可靠性;

  ⑤確定折現率,充分考慮風險報酬與通貨膨脹等因素;

  ⑥估算資產的未來預期收益,計算此收益的現值和;

  ⑦考慮必要的附加因素或特殊情況,確定被評估裝置系統的評估價值。

  (2)具體的操作計算

  ①基本原理公式。根據收益法評估裝置資產的思路,其基本原理公式為:將評估物件在尚可使用時間t2內所獲得的效益通過現值計算式換算為評估基期時的現值,便是此裝置資產的評估值。按尚可使用時間內的收益情況,有兩個估算式:

  估算式一:如果在t2年內,年收益相等,均為B0(見圖3-7),則可應用資金等值公式中的等額分付現值公式即式(3-3a)的原理計算資產的評估值PV。

  估算式二:如果在t2年內,年收益不同,設其每年為Bt,即第t年的收益,共有t2年,則可按資金等值公式中的一次支付現值公式即式(3-1b)計算,並將其累加而得資產的評估值PV。

  ②不同情況的具體估算。裝置雖以繼續運轉經營為其前提,但由於可經營運轉時間t2的長短不同,且可估計的年收益Bt之準確性也存在差異,因而估算也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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