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概述由來?

歷史,一是指過去事實的記載;二是指已過去的事實;三是指經歷,底細;四是指自然界和社會的發展程序,沿革,來歷;五是指已過去的經歷和事蹟的痕跡;六是指歷史學科。

方法/步驟

“歷史”的含義在中文中最早僅用“史”一字代表。甲骨文中“史”字與“事”相似,指事件。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記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則代表被史官被紀錄的事,換句話說,即所有被文字紀錄的過去事情。“歷史”一詞出現較晚,《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採奇異”。“是歷史”前加“歷”字是指經歷、曆法,也就是人類經歷的一段時間。在事件中加入時間的概念,“歷史”一詞就具有了當今的含義。近代日本學者為翻譯英文“history”,便以歷史二字附會之,使其成為對應詞

歷史的概述由來

歷史,或簡稱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行動,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詮釋和研究。歷史可提供今人理解過去,作為未來行事的參考依據,與倫理、哲學和藝術同屬人類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歷史的第二個含義,即對過去事件的記錄和研究,又稱為“歷史學”,或簡稱“史學”。隸屬於歷史學或與其密切相關的學科有年代學、編纂學、家譜學、古文字學、計量歷史學、考古學、社會學和新聞學等,參見歷史學。記錄和研究歷史的人稱為歷史學家,簡稱“史學家”,中國古代稱為史官。記錄歷史的書籍稱為史書,如《史記》、《漢書》等,粗分為“官修”與“民載”兩類。

歷史的概述由來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絡。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而狹義的歷史則必須以文字記錄為基礎,即文字出現之後的歷史才算歷史,在此之前的歷史被稱為史前史。與人類社會相關的歷史,又可以稱為人類史或社會史,而脫離人類社會的過去事件稱為自然史。一般來說,歷史學僅僅研究前者,即社會史。

歷史的概述由來

大英百科全書》:(1880年版):“歷史一詞在使用中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含義:第一,指構成人類往事的事件和行動;第二,指對此種往事的記述及其研究模式。前者是實際發生的事情,後者是對發生的事件進行的研究和描述”;

《蘇聯大百科全書》:“1、自然界和社會上任何事件的發展過程。宇宙史、地球史、各個學科史——物理史、數學史、法律史等均可列入這一含義。2、一門研究人類社會具體的和多樣性的過去之學科,以解釋人類社會具體的現今和未來遠景作為宗旨”。

歷史的概述由來

廣義:

世界上一切科學都可以稱為歷史學。

(“我們僅僅知道一門唯一的科學,即歷史科學。”——馬克思、恩格斯)。

狹義:

研究人類社會以往運動發展過程的學問。 即以歷史為認識物件的一門學問,叫史學或歷史學,也可以用“歷史”一詞代表。

史學家

歷史學家:研究和記錄歷史的人。

歷史的概述由來

史書

史書共分為四種:

(1)編年體:以時間為順序編撰和記述歷史 ;

(2)紀傳體:以人物傳記的方式記敘歷史 ;

(3)紀事本末體:以事件為中心,每事各詳記起止,自為標題,每篇各編年月,自為首尾,前後連貫,又不重複。把人物在歷史上活動的年代和所起的具體作用結合具體的歷史事件加以敘述,使讀者既詳其事件的原委,又瞭解人物在事件過程中所起的作用;

(4)政書體:記載歷代典章制度的體例,起源於“三禮”。按時間分為貫通曆代和斷代的;按體例分為典志體和會要體。

歷史的概述由來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