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醫執業醫師之五行在臨床上的運用體會?

一般來說,中醫診病很重視色診和脈診的結合應用,且能在客觀上大致反映出疾病的狀況。但是,欲從色脈來判斷病情的發展趨勢,則主要是運用五行的生克關係。如《醫宗金鑑。四診心法》指出:“色脈相合,已見其色,不得其脈,得克則死,得生則生。”即色脈相符,為病情發展正常;脈克色為逆;脈生色為順。如肝病,色青而見弦脈,是為色脈相符;如不見弦脈而反見浮脈(肺脈),則屬相剋之脈,即脈克色(金克木)為逆;若得沉脈(腎脈),即脈生色(水生木),則為順。此種判斷預後的生克關係,在臨床上雖然亦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不能機械地套用。

五行學說用於臨床治療方面,則主要在於控制疾病的傳變和確定治則治法兩方面。

方法/步驟

控制疾病傳變

疾病的發生,主要在於機體臟腑陰陽氣血功能的失調。而臟腑組織的功能失調也必然反映於內臟生剋制化關係的失常。因此,疾病的傳變,則常是一髒受病而波及他髒,或他髒受病而傳及本髒。因此,在臨床上除對所病本髒進行適當處理外,特別應考慮到與其有關臟腑之間的傳變關係,並應根據五行的生克乘侮規律來調整其太過或不及,以控制或防止其疾病的傳變,使之恢復其正常的功能活動。如肝臟有病,則應經常注意強健脾胃,以防其傳變。脾胃不虛,則疾病不易傳變,且易於痊癒。故《難經》說:“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實脾氣。”

確定治則與治法

確定治則與治法主要是根據相生、相剋規律來確定某些治療原則和治療方法,主要內容包括如下幾方面:

①根據相生規律來確定治則治法:多用於母病及子或子病犯母(即子盜母氣)等病證。基本原則是補母或瀉子,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難經》)。

補母:主要適用於母子關係失調的虛證。如肺氣虛弱發展到一定程度,可影響及脾之健運,而致脾虛。脾土為母,肺金為子,土能生金,故可用補脾益肺方法進行治療,此即虛則補其母之含義。

瀉子:主要適用於母子關係失調的實證。如肝火熾盛,有升無降,出現肝實證時,可採用清心瀉火法進行治療。肝木為母,心火為子,故瀉心火則有助於瀉肝火,此即實則瀉其子之含義。

此外,運用相生規律來進行治療,除母病及子及子病犯母外,尚有單純的子病虛證,亦可運用母子相生關係,兼顧補母以加強其相生之力,從而有助於子髒虛證之恢復。

②根據相剋規律來確定治療原則:多用於臨床上由於相剋關係紊亂而出現的乘侮病證,主要有相剋太過、相剋不及和相侮(反克)之不同。其治療原則主要是抑強或扶弱,並側重於制其強盛,以使弱者易於恢復。此外在必要時,亦可在其強盛之一方尚未發生相乘病變時,利用相剋規律,預先加強其被克者力量,從而防止病情之發展。

抑強:主要適用於相乘或相侮病證。如肝氣橫逆犯胃或乘脾,出現肝胃不和或肝脾不調之病證,稱之為木亢乘土。治則應以疏肝、平肝之法為主。若由於脾胃壅滯,影響及肝,而致肝氣失於條達疏洩,形成土鬱病證,是為相侮(反克)病證,其治療則應以運脾和胃為主。總之,抑制其強,則被克者之機能自然易於恢復協調。

臨床上依據五行相生規律所確定的治療方法,常用者有以下幾種:

滋水涵木法:指通過滋養腎陰以養肝陰,從而涵斂肝陽的治療方法,又稱滋肝養腎法、滋補肝腎法、乙癸同源法。主要適用於腎陰虧損而致肝陰不足,甚則肝陽偏亢之病證。金水相生法是滋補肺腎陰虛的一種治療方法,又稱補肺滋腎法、滋養肺腎法。主要適用於肺虛不能輸布津液以滋腎,或腎陰不足,精氣不能上榮於肺,以致肺腎陰虛病證。

培土生金法:是指補脾益氣而達到補益肺氣的治療方法。主要適用於脾虛胃弱不能滋養肺臟而致肺脾兩虛之病證。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