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靜電接地施工工藝之靜電接地有關標準規定?

一、 靜電接地安裝基本要求

有靜電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間應導電.當每對法蘭或螺紋接頭間電阻值超過0.03Ω時,應設導線跨接。

管道系統的對地電阻值超過100Ω時,應設兩處接地引線。接地引線宜採用焊接形式。

有靜電接地連線的鈦管道及不鏽鋼管道,導線跨接獲接地引線不得與鈦管道及不鏽鋼管道直接連線,應採用鈦板或不鏽鋼板過渡。

用作靜電接地的材料或零件,安裝前不得塗漆。導電接觸面必須除鏽病緊密連線。

靜電接地安裝完畢後,必須進行測試,電阻值超過規定時,應進行檢查與調整。

二、 防靜電接地系統自建網

裝置、機組、貯罐、管道等的防靜電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自然接地體或建築鋼筋環樑)或接地幹線相連、連線螺栓不應小於M10,並應有防鬆裝置並塗電力複合脂。當採用焊接端子連線時不得降低損傷管道強度。

當金屬法蘭採用金屬螺栓或卡子相緊固時,可不另裝跨接線。在腐蝕條件下安裝前,應有兩個及兩個以上螺栓和卡子之間的接觸面去鏽和除油汙,並應加裝防鬆螺母。

當爆炸危險區內的非金屬構架上平行安裝的金屬管道相互之間的淨距離小於100mm時,宜每隔20m用金屬線跨接;金屬管道相互交叉的淨距離小於100mm時,應採用金屬線跨接。

容量為50m3及以上的貯罐,其接地點不應少於兩處,且接地點的間距不應大於30m,並應在罐體底部,並應在罐體底部周圍對稱與接地體連線,接地體應連成環形的閉合迴路。

管道在進出裝置區、分岔處進行接地。長距離五分支管道應每隔100m接地一次

防靜電接地系統應自成網路,可以共用防雷、電氣保護、防靜電和防雜散電流等接地幹線系統。

除兼有雷電引流作用的金屬裝置本體外,靜電接地支線與雷電引流支線不相連線。

原作者: 創選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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