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婦女如何安全服用精神藥物?

大約有20%的婦女在一生中會出現某種精神障礙,如抑鬱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焦慮症等。如果發生在婚孕期,就涉及到如何安全服用精神藥物的問題。精神藥物對孕婦最大的危害是可能導致新生兒的先天性畸形以及今後的行為不正常,包括精神發育遲緩、學習困難、閱讀障礙以及大腦劉經功能上的某種缺陷等。瞭解這方面的知識對患者和患者家屬是很有必要的。

精神分裂症孕婦的服藥問題

患了精神分裂症最好在症狀控制1~2年之後再懷孕。如果已懷孕,在懷孕的最初三個月內儘量不要服用抗精神病藥;然而有些患者精神症狀沒有控制,有命令性幻聽、行為紊亂,或者拒食、不能照顧自己的生活,不治療對本人和胎兒都有危害,就應該用藥。用藥時應儘量避免服用酚噻嗪類藥物(氯丙嗪、奮乃靜、三氟拉嗪等),這一類藥物已經證實在懷孕初期與先天性畸形有關。可以選擇氟哌啶醇、五氟利多或氯氮平治療,同時劑量不宜大,最好間斷服用。如果懷孕的中、後期出現明顯的精神症狀,服藥對胎兒的影響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抗精神病藥常會引起靜坐不能、手抖、肌張力增高等錐體外系症狀,很多解除這類副反應的藥物如安坦、苯海拉明、金剛胺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緻畸作用,因此在懷孕初期應該儘量避免使用這一類藥物。

抑鬱症孕婦的服藥問題

懷孕婦女中的抑鬱症的發病率與正常婦女相似,約10%左右。懷孕對抑鬱症病人是否會有復發的危險,目前尚不能證實。一般來說抑鬱症孕婦如果抑鬱症狀並不嚴重,可以不服用藥物。如果懷孕後抑鬱症狀仍非常嚴重,有明顯的消極意念或者自殺行為,或者伴有精神病 性妄想、幻覺,服用阿米替林、丙咪嗪、多慮平等三環類藥物或者麥普替林等是安全的。早先認為三環類抗抑鬱劑會引起肢體短小等先天性畸形,經大量臨床調查認為與藥物應用無關。嚴重的住院病人做電休克治療也是安全的。

要注意的是單胺氧化酶抑制如苯乙肼、苯環丙胺和興奮劑如安排太明、利太林、匹莫林等都有很高的緻畸率。有報導這些藥物可引起胎兒顱內出血、心臟和上齶畸形等;而且有人研究發現服用興奮劑的子代,長大後性格更暴躁。應該避免應用這二類藥物。

躁狂症孕婦的服藥問題

如果病人在服用碳酸鋰或者卡馬西平類抗驚厥藥物時想要懷孕,應該中止這些藥物。因為碳酸鋰引起的畸胎髮生率較高,尤其是在三尖瓣等心血管畸形;而卡馬西平據報導也能引起新生兒神經管的缺陷以及多指(趾)和精神發育遲滯。病人在服用這些藥物時懷孕,應該停用這些藥物;症穩定、行為紊亂很明顯,可用抗精神病藥氟哌啶醇、氯氮平或者氯硝安定 治療。在懷孕的16~24周內應作超聲檢查,這樣可以及時發現胎兒的心臟或者大腦脊柱是否有缺陷,以便決定是否中止妊娠。

焦慮症孕婦的服藥問題

這裡的焦慮症主要指驚恐障礙和強迫症。這類病人常常服用苯二氮草類藥物如利眠寧、安定、硝基安定和舒樂安定等。有些報導認為這一類藥物與脣裂和顎裂有關,在懷孕早期應該避免服用。如果停藥困難,可以改用短效的安定類藥物如阿普唑倫、氯羥安定;也可以應用丙咪嗪、阿米替林等抗抑鬱劑;認知行為治療對驚恐障礙和強迫症的療效也相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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