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組織運營十三大原則?

企業組織制度是企業組織中全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它包括企業組織機構的各種章程、條例、守則、規程、程式、辦法、標準等。現代企業組織制度是指企業組織的基本規範,它規定企業的組織指揮系統,明確了人與人之間的分工和協調關係,並規定各部門及其成員的職權和職責。

企業組織運營十三大原則

工具/原料

隨著企業的發展,會因環境的變化而使組織中各項工作完成的難易程度以及對組織目標實現的影響程度發生變化,企業的工作中心和職能部門的重要性亦隨之變化。

步驟/方法

目標一致的原則:組織結構如果能促進個人在實現企業目標中作出貢獻,它就是有效的。

效率原則:組織結構如果有助於使意外事件降到最低限度,或用盡可能低的成本來實現企業目標,它就是有效的。

管理寬度原則:每一個管理職務有效地管理下屬的人數是有限度的,但是確切的數目則因情況與要求的不同,以及對有效管理時間要求的影響而異。

分級原則:從企業的最高主管部門經理到每一個下屬職務的職權,劃分得越是明確,就越是能有效地執行職責和進行資訊溝通。

授權原則:授予個別經理的職權必須適當,以便確保他們力能勝任。

職責的絕對性原則:下屬有絕對執行上級指示的責任;而上級也不可以推卸掉組織其下屬活動的職責。

職權和職責對等的原則:所承擔的責任不可以大於或小於授予他的職權。

統一指揮原則:個人只對一個上級彙報工作的原則貫徹得越徹底,在上級指示中發生矛盾的問題就越少,個人對最終成果的責任感也就越大。

職權等級的原則:維護所授予的職權就要由該級經理在其職權範圍內作出決策而不應上交。

分工原則:組織結構越能反映為實現目標所必要的各項任務和工作的分工以及彼此間的協調,委派的職務越能適合於擔任這一職務的人們的能力與動機,那麼這樣的組織結構就越有效。

檢查職務與業務部門分設的原則:如果某些業務工作要委任一些人來對它考核檢查,而這些檢查人員又隸屬於受其檢查評價的部門,那麼負責檢查的人員不可能充分地履行其職責。

平衡的原則:原則的應用都必須根據組織結構是否符合企業目標的整體效果來全面權衡。

靈活性原則:所建立的組織結構越靈活,這樣的結構就越能充分地實現其目的。這一原則更證明,組織結構的設計必須考慮到可能的環境因素的變化、對變化作出的各種戰略以及技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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