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營聯營盤點財務管理規定?

鞋業盤點管理規定

工具/原料

移動掃碼搶

方法/步驟

1、各個直營聯營店每個月18號左右進行全面盤點,盤點前3天內停止貨品補貨、退倉、調貨等;保證不留在途貨品。各直營聯營店負責人應核對所有進/退貨、調貨以及銷售等賬目單據是否已處理完畢;各直營聯營店督導、商品專員、庫管等人員應予以協助、配合。

2、盤點前必須對賣場、倉庫的貨品進行一次全面的整理,防止出現重盤、漏盤等情況。

3、盤點過程中如有銷售,由店員負責另外登記,要標明銷售貨品的存放區位,盤點前銷售或盤點後銷售。

4、直營店贈送的禮品應由店長統計後上報,經直營領導確認、財務部稽核後,記各店費用並衝減庫存。未經過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一律不得沖銷,損失全部由直營店自行承擔。

5、盤點資料,應將掃描槍掃描資料匯出列印後,參與盤存人員均簽字確認後交財務一份。盤點結束後將盤點資料匯入IPOS生成終端盤點單,由財務人員進行預盈虧後檢視差異。現場有財務人員進行監盤的,能查明差異原因的當時解決,當時查不出原因的,給予2天時間查詢原因並報送差異原因,提交相關書面差異明細,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超出時間未報送書面差異原因的一律視為認可該差異。盤點時無財務人員在場的,根據預盈虧差異情況給予各店一次覆盤機會,能查明原因的當天提交造成盤點差異的原因,經相關負責人(督導)簽字後給予確認,超出時間未查明盤點差異原因的直接按預盈虧差異進行確認。

6、盤點中發現串款、串碼、串色的情況要另外登記,由店長簽字交監盤人帶回公司找相關人員調賬。

7、賣場擺放的樣品,點賣場總數與單支盒核對一致後,按單支盒掃碼

8、紙質盤點彙總表上必須有盤點人,抽盤人、店長(聯營負責人)簽字。

9、盤點規範要求及盈虧處理辦法:、盤點開始前準備工作未完成的,包括單據或相關業務未處理完畢的,貨品沒有進行整理歸類排放整齊的,給予店長或責任人每次10 元罰款。‚盤點過程中,按順序逐一掃碼,避免漏盤、重盤,監盤人員有權對盤點過程提出疑異並要求改正,店鋪盤點人員應聽從並配合,無正當理由又拒不配合的,則對店長及相關人員進行20元的處罰。ƒ串款、串碼、串色的情況,如果是店員輸單疏忽造成的,由店鋪追究其相關責任,其他原因要書面寫說明。④盤點結束後,及時將盤點結果匯入IPOS系統生成終端盤點單,對於確認後的盤點差異由相關領導進行處罰決定。

注意事項

移動掃碼槍在使用時要對準貨品,防止重掃。

使用移動掃碼槍時,聽到“滴”的一聲響才算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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