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程序、步驟,有哪些具體內容,如何辦理?

如今涉外婚姻越來越多,由於思想和文化差異,離婚的也不少。那麼,涉外離婚程序、步驟,有哪些具體內容?如何辦理手續?等等問題,本文為你答疑解惑。

一、涉外離婚程序,涉外離婚有哪些處理方式?

涉外離婚程序,涉外離婚有哪些處理方式?根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和方式。

1.協議離婚。在中國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國,另一方在國外,

1.協議離婚。在中國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國,另一方在國外,如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贍養父母和處理財產等沒有爭議的,雙方可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親自辦理,不能委託辦理。

2.訴訟離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國外等)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2.訴訟離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國外等)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或者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願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這是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的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有些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為雙方辦妥離婚手續。

二、涉外離婚程序,涉外協議離婚登記有哪些具體內容?如何辦理手續?

涉外協議離婚程序,協議離婚去哪兒辦理?涉外協議離婚需要當事人去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比如北京,就是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涉外協議離婚雙方當時必須親自辦理,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一)涉外離婚程序中,雙方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涉外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不適用涉外協議離婚,而應當訴訟離婚。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離婚;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構辦理。

(二)涉外離婚程序中,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步驟?

1.出示證件。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託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2.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3.填寫《離婚協議書》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4.審查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5.發證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6.申請涉外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託他人代領;7.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8.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三)涉外離婚程序中,雙方辦理協議離婚時應攜帶的材料有哪些?

1.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複印件)(2)本人《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2.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複印件);(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 婚協議書》。

3.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複印件);(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補充說明:(1)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辦完離婚登記後,需要提交註銷後的《結婚證》複印件。對於涉外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涉外協議離婚程序,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如果協議離婚雙方攜帶的證

涉外協議離婚程序,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如果協議離婚雙方攜帶的證件齊全,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管理處會當場受理、發證,一般40分鐘左右就可以辦理完畢。如果不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會退回的相關證件,並會書面告知不予辦理理由。

二、涉外離婚程序,涉外訴訟離婚有哪些具體內容?如何辦理手續?

涉外離婚程序,涉外訴訟離婚有哪些具體內容?如何辦理手續?首先從委託律

涉外離婚程序,涉外訴訟離婚有哪些具體內容?如何辦理手續?首先從委託律師、訴訟代理人說起,需要注意的問題有: 1.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2.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需要委託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

(一)涉外離婚程序,該去哪個管轄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涉外離婚訴訟程序中,如何確定法院的管轄即該向何地法院起訴,是當事人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根據我國法院規定,涉外離婚訴訟,一般根據下列原則確定法院管轄。

1.涉外離婚訴訟管轄法院一般規定。

有關涉外離婚案件應該以“原告就被告”作為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涉外離婚訴訟管轄法院特殊規定。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在國內結婚後,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需由婚姻締結地法院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雙方回國要求人民法院處理的,可由原結婚登記地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這類離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則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國以當事人的國籍所屬為理由拒不受理,雙方回國要求人民法院處理的,可由被告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5)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6)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比照涉外案件處理。

(二)涉外離婚程序,當事人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證件、證明材料?

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願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這是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的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有些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為雙方辦妥離婚手續。

1. 涉外離婚程序中,原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2) 結婚證;(3)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4) 在華居留證明;(5)民事起訴書;(6)授權委託書;(7)書面意見;(8)相關證據材料。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應經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以上材料為外文時,須附準確無誤的中文譯文。

2. 涉外離婚程序中,被告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2) 結婚證;(3)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4) 在華居留證明;(5)民事答辯狀;(6)授權委託書;(7)書面意見;(8)相關證據材料。以上4、5、6項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並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以上材料為外文時,須附準確無誤的中文譯文。在我國法院審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我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這裡的"中文"指中文簡體。

(三)涉外離婚訴訟程序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一般國內普通婚姻案件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應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但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上述期間限制。涉外離婚案件所需要的時間通常為:(1)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2) 送達期間:對於國外一方送達訴訟文書,若順利送達則較快,否則人民法院採取郵寄或公告方式,則需六個月。(3) 答辯期:三十日(4) 若缺席審理,則裁判文書應公告送達,公告期六個月。(5)上訴期:三十日如果對方在訴訟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時間,這個期限可能還會延長,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時間問題,爭取早日解決離婚帶來的困擾。如果在涉外離婚程序、步驟,有哪些具體內容?如何辦理手續?等問題上還有疑問,不妨諮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都精通專業的法律知識,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能為你排憂解難,解決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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