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發現新財產可以要求分割嗎,有時間限制嗎?

Tags: 時間, 夫妻, 財產,

離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多明知會離婚的情況,會在離婚前或是離婚時把財產轉移、隱藏、變賣或者毀壞等情況,造成另一方少分財產,那麼在離婚後發現新財產可以要求分割嗎?法院會支援嗎,提起訴訟有時效限制嗎?下文為您介紹。

一、離婚後發現新財產的情況:

離婚後發現新財產可以要求分割嗎?如果是以下情況,是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後發現新財產,提起訴訟的時效問題:

1、離婚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的計算:離婚後發現新的夫妻共有財產的,當事人在發現新的財產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方才可能勝訴。

2、訴訟時效的具體期間: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短期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在某些單行法規中也有規定為半年的。我國民法通則規定,長期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其他法律也有規定為3年或5年的。除民法通則規定的長期訴訟時效20年期間為除斥期間外,其他訴訟時效期間均為可變期間,即可以引起中止、中斷情形,除了有特殊情形可延長外,最長不得超過20年。訴訟時效的法律效力在於,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消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以上是關於離婚後發現新財產的問題,如果你存在這種情況,那麼趕緊提起訴訟,重新分割這些新發現的夫妻共同財產吧,當然,想要得到法院的支援,是需要有證據證明的,在證據收集方面可以諮詢律師,也可以請律師幫忙收集,比較方便。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