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是作什麼用的?

  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是作什麼用的?《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只是表明國家商標局受理了商標註冊人申請書件的回執或憑證,除此以外,不產生、也不代表其他任何商標權力。

  國家商標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件後,將進行形勢審查,前面第34題講到形勢審查只是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按分類表填寫,申請人是否具有法律規定的申請註冊商標的資格及申請人是否按規定交送申請書件和費用,而不涉及該商標能否核准註冊的實質審查。通過形勢審查符合以上規定的,即給予受理,併發給申請人商標《註冊審評受理通知書》。國家商標局受理該申請後,對該申請是否可以核准註冊,還要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主要從三方面進行:

  ①是否具備作為商標應有的顯著性,也就是該申請商標能否將一個企業的商品同另一個企業的“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區別開來:

  ②是否與法律、法規違背、是否有傷國體、有損國威、有害於國際關係和影響種族、民族團結,危害社會公共秩序和善良習俗的標誌將不會被核准註冊

  ③是否與他人已經註冊的商標和已經審定的商標權利發生衝突。因此,取得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後,此時你所申請的商標能否被核准註冊仍處在不確定的狀態,即可能被核准註冊、也可能因為違反商標註冊的禁止性規定或者與他人的在先商標權利衝突而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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