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州積分入戶—合同單位與社保單位不一致?

2014廣州積分入戶:如何解決合同單位與社保單位不一致的問題?(戶口網整理)

戶口網從天河、白雲、黃埔、開發區等各個積分入戶審理視窗得知,2012年下半年的廣州積分入戶政策又有微調,主要是人社局內部要求申請人現在的勞動合同單位、用工備案單位和參保單位保持一致,否則不予受理。雖然這個內部規定完全無視客觀情況(現實是大量公司採用社保外包,合同單位和參保單位分離),也和穗發改人口【2010】11號文關於社保精神嚴重背離,但是要想短期內解決還比較困難。為了不耽誤廣大申請人的入戶時機,戶口網專家團經緊急研究,制定了三套方案,供大量存在此情況的申請人蔘考:方案一:由參保單位出具勞動合同和用工備案1、如果參保單位是自己的朋友公司,這個問題比較好解決。2、如果參保單位屬於人力資源公司,而合同單位與參保單位只簽署了社保代理協議非勞務派遣性質,參保單位不一定會承擔此風險。3、部分申請人單位屬於銀行或大型國企,如果再讓參保單位即人力資源公司出具勞動合同等文書,可能會事實上把自己變成勞務派遣工,有職業生涯風險。總之,這個方案需要合同單位和參保單位進行協商,並且申請人本身要做好評估。方案二:由合同單位購買社保1、合同單位需要自己在地稅開設社保賬戶,在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這個需要一定時間,單位也不一定會為了個別情況而為。2、社保開戶容易,銷戶難。3、合同單位還需要和參保單位協商,在參保單位當月進行申報繳費申報前為參保人減員停保,然後再在合同單位的社保系統中進行新增員和申報。4、建議停保在當月10日前完成,增員在當月20日前完成。方案三:由第三方公司(如戶口網)統一購買社保、出具勞動合同、辦理用工備案1、該方案適用於以上2種均不可行時。2、合同單位需要和參保單位協商,在參保單位當月進行申報繳費申報前為參保人減員停保,然後再在第三方公司的社保系統中進行新增員和申報。3、建議停保在當月10日前完成,增員在當月20日前完成。4、第三公司要代收社保費和收取服務費,需要申請人和自己的公司協商好費用支付主體的問題。以上方案二和方案三,由於涉及到社保當月的增減員問題,請務必儘快確定,最好在9月10日前可以停保,20日前辦好新的增員和申報。只有這樣,才可以在10月份打印出新的社保繳費明細(上面的參保單位會更新),才能趕得上本次2012年下半年的廣州積分入戶申請,才不會耽誤小孩的上學報名。

原作者: 戶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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