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註冊的途徑?

國際商標註冊常用的方式有四種:一是單個國家商標註冊,二是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三是歐盟商標註冊,四是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商標註冊。

一、單國註冊

即,分別在各個國家進行商標註冊。不同國家的商標法及實行的商標註冊程式略有不同;有些國家採用“使用在先”原則,而有些則使用“註冊在先”原則;註冊所需的時間也各不相同,短的需一年左右,長的則需5-6年。並且,各個國家的商標有效期、費用和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所以,單國註冊的差異性導致不可能在此歸納出一個系統的特點,如需要進行單國註冊,我公司會針對具體需求,由專業顧問或國際代理人與客戶溝通並出具書面方案或建議函。

另外,由於各國商標法不盡相同,使得涉外代理具有較強的專業性,通常涉外商標註冊申請需委託該國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事務所提交。如果國內代理機構不夠專業,可能導致商標被駁,也可能因申請前考慮不周全而導致臨時駁回或多次答覆官方意見使國外官費和律師費增加,費時費錢。

二、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

目前為止,馬德里所有締約國共有83個。中國於1989年10月加入《協定書》,於1995年12月加入《議定書》。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體系僅是馬德里所有締約國之間的一種商標國際註冊方式,它最大的特點就是隻需要提交一份申請就可以指定多個締約國進行註冊。但是,馬德里申請需要國內申請基礎,即:如果企業要申請的國家為純協定書成員國,那國內基礎申請必須已經初步審定或註冊;如果企業要申請的國家為議定書成員國,那國內基礎申請必須已經受理或初步審定或註冊。

通過馬德里方式進行註冊,若遇到官方審查意見或官方駁回,則轉入單國程式進行處理。

三、歐盟商標註冊

位於西班牙阿里肯特 的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於1996年1月1日開始受理歐盟商標申請。歐盟商標的申請人不限於歐盟成員國的國民,其它如:《巴黎公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成員國的國民也可提出申請。歐盟下屬的內部市場協調局負責“歐共體” 商標的註冊和管理工作。由於歐盟是一個統一的市場,所以商標獲得“歐共體” 商標註冊後,將在歐盟各個成員國受到保護。

目前,歐盟成員國共有27個,只要在一個成員國遇到駁回或有人提出異議而導致註冊最終被駁回的,則整個歐盟申請都會被駁回。

四、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商標註冊

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簡稱OAPI),是由前法國殖民地、官方語言為法語的國家組成的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聯盟,共有16個成員國。其成員國在商標領域內受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的約束,而沒有各自獨立的商標制度。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在喀麥隆設有智慧財產權辦公室,統管各成員國的商標事務。商標註冊經核准後在所有成員國受保護。因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成員國並無自己的商標制度,所以並不存在逐一國家註冊的可能性,只能通過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進行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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