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領條,就是領到錢財、物品的憑條。日常生活中,財、物管理人員為了方便管理,讓領取者立下的條據。領條是一種憑證性的條據,立條據的人一般都要承擔一定的權利和義務。作為一種常識性的文體,有必要對它的書寫方法有一定的瞭解和掌握。
工具/原料
紙張、筆墨。
方法/步驟
標題:領條一般以“今領到”作為標題。標題十分醒目,讓人一看便知是什麼用途的條據。寫法是:紙張第一行居中。
正文:簡要說明條據的主要內容,對領到的錢財、物品的名稱、數量、種類應該詳細寫明,數字有漢字大寫。寫法:標題下面另起一行,空兩格開始寫。
結尾:一般用“此據”等字樣作為正文結尾。寫法:正文結束後緊跟其後書寫,或另起一行書寫。
落款:寫上領取錢、物的單位、部門或個人的姓名。寫法:正文結束後另起一行在右下方書寫,格式為”XX部門 xxx(姓名)“。或:“經辦人:XXX”。
日期:寫上立字據的時間。寫法:另起一行,落款正下方書寫,格式為“xx年xx月xx日”。
領條一定要明確領到的錢物數量、名稱,不能模擬兩可、含糊不清。領條上的人名和時間一定要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