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運動孕育在法國,誕生在美國,普及發展在美國,現盛行於全世界。
最早起源於12至13世紀法國傳教士在教堂迴廊裡用手掌擊球的一種遊戲。後來成為宮廷裡的一種室內消遣娛樂活動。到了14世紀中葉,法國的一位詩人把這種球類遊戲介到法國宮廷中,作為皇室貴族男女的消遣。當時玩這種遊戲,沒有網也沒有球拍,場地架起一條繩子為界,利用兩手作球拍,把球從繩上丟來丟去。不久,木板的球拍被用來球。
16世紀初,這項球類遊戲被法國國民發現,出於好奇心開始仿效,很快地傳播到市,同時改良了用具。球製造得比較耐用,拍子由木板改為羊皮紙板,拍面面積大,握把的柄也加長。地中間的繩子,增加無數短繩子向地面垂下,球從繩子下面經過時,以
明顯地發覺。後來被法國國王路易斯下令禁止,並規定這是宮廷中的特權遊戲。
17世紀初,場地中間不再用繩簾,而改用小方格網子,網比簾的作用更好,拍子改用
穿線的網拍,富有彈性而且輕巧方便。在法國宮廷中作這種遊戲時,
球場旁邊放置一隻金色容器,每次比賽完畢後,觀眾將金錢投入盤中,作為勝利者的獎品。這種方法起初的用意很好,後來漸漸演變成為一種賭博。開始時數目尚小,久而久之越賭越大,甚至有人因此傾家蕩產,於是糾紛迭起,法國國王遂下令禁止再作此種遊戲,這就是18世紀初期網球衰敗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