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措施控制程式?

主要介紹質量管理中對糾正措施的控制。

方法/步驟

1. 目的

本程式規定了採取糾正措施實施過程,旨在及時處理出現的不符合,避免再次發生,確保過程符合規定要求,滿足客戶的需要。

1. 適用範圍

2.1本程式適用於:

1)產品質量分析及統計技術應用分析所出現的影響產品不合格的不良因素;

2)過程中出現的違反質量體系檔案,技術性檔案等檔案規定的不合格;

3)使用者申訴涉及的不符合;

4)資料收集分析的結果;

5)顧客滿意狀態調查的結果;

6)過程測量的結果等

2.2管理評審,內部質量稽核中發現的不合格按《管理評審控制程式》和《內部稽核控制程式》辦理;

3.參照檔案

《質量手冊》第8.5.2節

2. 定義

4.1不合格係指產品本身的不合格,以及過程中出現的不符合檔案規定要求的錯誤,遺漏,偏失。未滿足規定要求;

4.2糾正措施是為了避免已發現的不合格,或其他不希望的情況的再次發生,消除其產生原因所採取的措施;

5.總則

5.1本程式適用範圍內的不合格必須進行控制;

5.2本程式適用範圍內的不合格必須按本程式進行調查,分析,採取措施,實施措施並進行驗證;

6.職責

6.1本廠各部門負責處理本部門產生的不合格,組織進行糾正措施的實施與驗證;

6.2總經辦負責處理跨部門的不合格,組織進行糾正措施的實施,並驗證;

6.3根據收集到的資訊,總經辦識別涉及本廠範圍內的不合格,組織採取糾正措施,並實施驗證;

7.實施程式

7.1產品生產過程異常,產品不合格的糾正措施實施

由技質部收集質量記錄,確定不合格,調查異常情況原因,提出《糾正措施報告》並與責任部門共同制定糾正措施交責任部門執行,技質部負責執行效果驗證;

7.2客戶投訴所涉及的糾正措施的實施按7.4節執行;

7.3體系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或不合格,且涉及質量體系的正常執行,或對收集的資料運用統計技術分析後確定需要糾正措施的,責任部門應向不合格責任者開出《糾正措施報告》決定糾正措施,責任者實施糾正措施,實施效果由責任部門領導驗證。

7.4跨部門不合格的糾正措施實施流程

由發現部門填寫《糾正措施報告》交總經辦,由其和責任部門共同組織分析原因,確定糾正措施,責任部門實施糾正措施,總經辦驗證效果;

7.5不合格產生責任部門,不合格現象描述,原因分析,糾正措施,效果驗證均應在《糾正措施報告》中記錄;

7.6不合格產生部門,不合格現象欄目由發現者填寫,原因分析,糾正措施欄目由責任

部門規定或制定崗位人員填寫,糾正措施的欄目由責任部門領導填寫,驗證由上述條款規定的部門進行;

7.7所有的不合格均先評價其對產品質量或質量管理體系可能造成的影響,確定糾正措施的需要;

7.8責任部門實施所確定的糾正措施;

7.9不合格的發現部門對糾正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審,未達到預期效果時,相關部門則應重新調查,分析其原因後再次制訂有關措施,按本程式要求執行,直至達到預期效果;

7.10對實施糾正措施涉及到質量體系檔案和其他檔案的更改時,應在《糾正措施報告》中予以記錄,按檔案更改有關程式執行;

7.11重大的糾正措施提交管理評審;

8.記錄與歸檔

執行本程式產生的記錄(包括背景材料)由各部門負責收集,整理,歸檔,儲存期為長期,必要時有關責任部門可儲存《糾正措施報告》的影印件;

9.附錄

糾正/ 預防措施報告

so-font-kerning:1px;" >7.3體系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或不合格,且涉及質量體系的正常執行,或對收集的資料運用統計技術分析後確定需要糾正措施的,責任部門應向不合格責任者開出《糾正措施報告》決定糾正措施,責任者實施糾正措施,實施效果由責任部門領導驗證。

7.4跨部門不合格的糾正措施實施流程

由發現部門填寫《糾正措施報告》交總經辦,由其和責任部門共同組織分析原因,確定糾正措施,責任部門實施糾正措施,總經辦驗證效果;

7.5不合格產生責任部門,不合格現象描述,原因分析,糾正措施,效果驗證均應在《糾正措施報告》中記錄;

7.6不合格產生部門,不合格現象欄目由發現者填寫,原因分析,糾正措施欄目由責任

質量, 程式, 措施, 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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