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詢土地登記簿?

土地登記結果,包括土地登記卡和宗地圖。原始登記資料,包括土地權屬來原始檔、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表和地籍圖。 對土地登記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依照相應的規定進行查詢。

如何查詢土地登記簿

依照下列規定查詢

土地權利人、取得土地權利人同意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其土地權利範圍內的原始登記資料。

如何查詢土地登記簿

土地登記代理機構有權查詢與其代理業務直接相關的原始登記資料。

如何查詢土地登記簿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有權查詢與調查、處理案件有關的原始登記資料。

如何查詢土地登記簿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查詢機關)負責土地登記資料的公開查詢工作。 查詢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託有關單位具體承辦土地登記資料的公開查詢事務。

如何查詢土地登記簿

查詢機關應當逐步建立土地登記資料資訊系統。

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查詢人)查詢土地登記資料,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託代理人或者土地登記代理機構查詢。委託他人查詢的,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境外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公證或者認證。

查詢人查詢土地登記資料,應當向查詢機關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並填寫查詢申請表。查詢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單位的證明檔案。 查詢原始登記資料的,除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檔案:

(一)土地權利人應當提交其權利憑證;

(二)取得土地權利人同意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交土地權利人同意查詢的證明檔案、土地權利人的權利憑證和土地權利人的身份證明;

(三)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應當提交本單位出具的查詢證明以及執行查詢任務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證件。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詢機關可以不提供查詢。但應當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3日內將不提供查詢的理由告知查詢人:

(一)申請查詢的土地不在登記區內的;

(二)查詢人未能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合法的證明檔案或者證明檔案不齊全的;

(三)申請查詢的內容超出本辦法規定的查詢範圍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提供查詢的。

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查詢申請,查詢機關應當當場提供查詢;因情況特殊,不能當場提供查詢的,應當在5日內提供查詢。

查詢人查詢土地登記資料,應當在查詢機關設定的場所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土地登記資料帶離設定的場所。 查詢人在查詢時應當保持土地登記資料的完好,不得對土地登記資料進行圈點、劃線、註記、塗改或者拆頁,也不得損壞查詢裝置。

查詢人可以閱讀或者自行抄錄土地登記資料。應查詢人要求,查詢機關可以摘錄或者複製有關的土地登記資料。 查詢機關摘錄或者複製的土地登記結果,查詢人請求出具查詢結果證明的,查詢機關經稽核後可以出具查詢結果證明。查詢結果證明應當加蓋查詢機關印章,並註明日期。查詢結果證明覆制無效。 對無土地登記結果的,應查詢人請求,查詢機關可以出具無土地登記記錄的書面證明。

涉及國家祕密的土地登記資料的查詢,按照保守國家祕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查詢土地登記資料所發生的費用由查詢人承擔。

查詢人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擅自將土地登記資料帶離設定場所,對登記資料進行圈點、劃線、註記、塗改、拆頁,或者故意損壞查詢裝置的,查詢機關應當及時制止,並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應當停止提供查詢,不予出具查詢結果證明;造成損失的,查詢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查詢人非法使用查詢結果,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查詢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資料, 結果, 土地, 規定, 登記簿,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