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SCI論文發表創新?

前幾天聽到有朋友問,網上的文章到處說“創新”,那什麼才是SCI論文的“創新”?“創新”可以簡明地定義為新研究方向、新科學技術在實踐上的首次成功應用。

對於技術創新經濟學這個領域而言,熊彼特算是鼻祖了。 “創新”這個概念被熊彼特賦予了特定的含義

方法/步驟

​曾經在科學家朋友圈子裡作過一個小調查,我的問題是:現在“創新”這個詞在國內火得不得了,那麼,在你們看來,到底“創新”指的是什麼?它對應的英語裡面是哪個詞彙?下面是科學家們的回答:

A:是 innovation。

B:談創新要從熊彼特談起。

C:是creativity?

D:是original contributions。

A的回答甚合我心,B的回答體現了他廣博的知識面。C和D則純粹是從科學發現或技術發明的角度來理解創新的。這不奇怪,他倆本來就是科學家。

我敢說,如果你拿同樣的問題去問國內的院士們、教授們,他(她)們中90%以上內心裡對於“創新”的理解,跟C和D的看法是一致的,儘管除了original contributions和creativity,他們還會寫出別的詞彙來。

這自然沒有什麼錯兒,因為從字面上理解,“創新”就是創造新東西,在科學上,當然是科學新發現;在技術上,當然是技術發明了。再進一步,這個詞兒不但很好理解,要度量要評價,也很容易嘛。對科學發現,看論文;再精確點,看SCI論文。如果覺得還不夠,看SCI論文加引文情況,總夠了吧。對技術發明,看專利呀,再精確點,看發明專利。如果覺得還不夠,看在國際上申請專利的情況(比如,在美國或歐洲或日本申請專利的情況)。簡單吧,連英文對應的詞兒都連帶解決了。科學上的新東西,叫發現,用discovery;技術上的新東西,叫發明,用invention。這些當然都是original contributions,當然需要creativity。

要是這麼簡單就好了。問題是,國內把另外一個詞兒也翻譯成了“創新”,並且搞了一個學科方向:技術創新經濟學。這個詞兒就是A和B說的innovation。

在經濟學文獻裡面,innovation和technological innovation、industrial innovation等差不多是同義的(還有一支institutional innovation的學派,這裡不表)。如果翻譯成中文的話,就是“技術創新”。而且,innovation是有特定含義的,這個含義跟invention不同,跟discovery就更不一樣了。

那麼,INNOVATION的含義是什麼?

熊彼特給了innovation一個明確的定義,而且這個定義一直被經濟學文獻沿用下來。根據熊彼特的說法,所謂innovation, 是指企業家對生產要素的新組合,這個新組合可以是引進一種新產品、採用一種新工藝、開闢一個新市場、實施一個新的組織結構等等。熊彼特特別把innovation跟 invention明確地區別開來。他認為,如果新工藝、新產品是invention的話,那麼,這個invention一定要被市場化,並且取得成功,才能叫做innovation。因此,“創新”可以簡明地定義為新產品、新工藝在商業上的首次成功應用。注意,創新是企業的行為,企業是創新的主體。

在熊彼特看來,經濟增長的關鍵,是企業家從事技術創新的能力。熊彼特還把他關於innovation的理論用於研究經濟增長中的波動現象及商業週期現象,這些都成為在經濟學領域頗有影響的一家之言。上世紀50年代新古典學派經濟增長理論的突破和80年代以來新(內生)增長理論的發展,都強烈支援熊彼特強調經濟發展中技術innovation的觀點。

回到對“創新”的理解和翻譯問題。上面說了,我們很多人會樸素地把“創新”理解成科學發現和技術發明,這沒有什麼錯。但是,innovation也被翻譯成了“創新”二字。由於國內很多人理解的“創新”跟西方人的innovation含義明顯不同,在國家大政方針的巨集觀決策中,很容易造成認識上的混亂。

比如說吧,在西方經濟學和公共政策文獻中,很容易找到關於innovation在經濟增長中的關鍵作用的研究和論述。這些東西被引進到國內,便成了“創新”在經濟增長中的關鍵作用,在國內語境裡面再延伸一下,就成了科研在經濟增長中的關鍵作用。這樣一來,搞科學研究的同志們則如獲至寶,拿過來為自己向國家要錢增加砝碼。這種現象在前幾年國內炒作知識經濟的時候,非常普遍,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

這種認識上的不一致也給國內外學術交流帶來麻煩。比如,曾經有一位國內來進修科學技術政策的訪問學者,在旁聽了幾次研究生課程以後,非常吃驚地對我說:“原來美國對創新的理解是這樣的呀,這跟我們國內說的可不一樣。以前我總把創新等同於科技成果,以後我跟老外交流時,要提到innovation,可得注意了。”

還有必要說說國內產業界關於創新的認識。多年前,我跟隨我的導師Don Kash在中國做了三家企業技術創新的案例,青島的海爾集團是其中之一。在海爾集團,Kash特意要我問問我們在海爾集團的採訪物件對“創新”這個概念的理解。我如是詢問,結果對方的回答非常接近西方對innovation的理解。對方告訴我們,海爾認為,創新不僅僅意味著發明了新技術,而且意味著要把這個技術用到生產中。這個回答很讓我為我們祖國的企業感到自豪。不過,也有小小的遺憾:海爾製作的中英文對照的宣傳品上,在海爾集團總部大樓的牆壁上,中文“創新”一詞對應的英文都被寫成了“creation”,而不是innovation。

看看,就算在國內,企業界和科技界對創新的理解也不一樣呢!同樣是“創新”兩個字,企業家看見的是innovation, 科學家看見的是discovery和invention。

多年來,關於創新的概念,在國內基本上就是一筆糊塗賬。令人吃驚的是,企業家和科學家們居然相安無事,從來沒有就此好好理論一番。或許,他們各自打著“創新”的旗號,都從國家那裡得到了各自想要的資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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