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小說寫得很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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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要從細緻、準確和飽滿三個方面來處理。寫小說是一項用文字引發讀者聯想的抽象活動,文字越細緻越準確越飽滿,所描繪的故事世界。

如何寫小說寫得很帶感

方法/步驟

1.能有多具體,就寫多具體

“很久很久以前”、“過了不久”這類話是絕對不能在你的小說裡出現的。

“很久很久以前”,多久以前?囉嗦,模糊,毫無歷史的厚重感,應該寫成“一億四千萬年零六個月之前”;

“過了不久”這種話也像是在寫檢討書,沒有誠意,應該改成“剛抽完第三支菸”、“第五波小兵重新整理之後”。

同樣,不是“他有一些奇怪的習慣”而是“他喜歡光著身子抽菸”;不是“他這個人非常謹慎”而是“他做愛會戴兩個超薄的套套”;不是“她買了一些調料”而是“她用兩個手掌揉碎了幾瓣鼠尾草和牛至葉,還買了一把丁香和一把大料”。

能用描述性語句偷懶過去的,統統不要用,要改成更加具體的用法。這樣寫不管多麼無聊的事都可以鋪陳得非常有史詩氣質。

舉個例子。

“劉能跨上了他心愛的New Holland CX5000收割機,這臺鋼鐵巨獸剛剛被500升0#標號柴油灌了個飽,氣勢洶洶地闖入了在村東橫亙的臥龍般的麥田。紛紛飄飛的麥杆如同凱旋的21響皇家禮炮,此起彼伏的麥浪蕩漾著如同正宗巴黎之花牌香檳。”

2.能刪多少廢話,就刪多少廢話

你作為你小說的作者,你在小說中就應該是神。神是說一不二的。所以神沒有廢話。小說中的敘述性語言應該都具有“神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這種聖經氣質。

像什麼“他是個桀驁的人,他不馴的外表巴拉巴拉,他狂野的胸膛巴拉巴拉……”這種描述不應該出現在小說裡,太廢話了,讀者根本就不想聽你對你書裡的角色是怎麼看的。上帝難道會把加百列叫道跟前跟他說他覺得亞當性無能嗎?你對書裡的內容怎麼看,是你自己的看法,讀者不想聽你對這些事的判斷,他們想聽更多的內容,好讓他們自己判斷。

所以,不是“劉能很潮,而且很有大哥氣質,敢拍胸脯打包票,村裡人都服他。”而是:

“在這個村,劉能是大哥,是王,是唯一一個穿美特斯邦威的男人。”

像“然後”“接著”“結果”“馬上”這類詞,能少用就少用,文章會看上去清爽很多。

3.質不夠量來湊,寫不好就多用修辭

新手寫小說,寫著寫著就成了設定說明書,一大堆枯燥的敘述打包扔你臉上,很無聊。知道你們文筆不好,文筆不好就得想辦法,比如多加一些修辭手法。

光說“地球是圓的”是非常無聊的,你可以說“地球是圓的,像個橙子。”這樣就顯得有意思得多。

用修辭的時候也不能太耿直,儘量用些前人所未用的,或者能互文的。

“劉能像聯合收割機一樣收割走了歐陽寡婦的芳心。”

4.能跌宕起伏決不平鋪直敘

我高中語文課的時候,老師在黑板上寫了一句“文似看山不喜平”,下課的時候我把“文”改了一筆,改成了“女”,這句話就成了“女似看山不喜平”。這事被跟我有宿怨的班長告發了,語文老師卻表揚了我,你猜他說什麼?

以上就是一個衝突過程加上一個懸念的誕生,能製造衝突,千萬別讓角色閒著,能留懸念,千萬別提前抖包袱。

有些網文總喜歡弄一些很討人厭的龍套,用來招惹主角,然後被主角海扁,這種橋段又俗又讓人噁心,但讀者就是愛看,因為它夠跌宕起伏啊。當然並不是要作者們向網文作者看齊,給自己的故事加上衝突甚至每處細節、每句話都加上衝突,會有奇效。

沒錯,不僅主要情節要有衝突,小說裡的一些細節也可以加上一些有意思的衝突,比如在奧斯維辛外面一群小孩在玩耍;男主和女主逛盧浮宮卻因為現代藝術與古典藝術產生了分歧;劉能每次從收割機出來都碰巧看到郭寡婦含情脈脈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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