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方法/步驟

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查驗有關證明文件。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買期房要約定資訊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注意約定違約責任。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注意事項

指定買家的名字,可防止中介方炒樓,防止“一房多賣”。

如果業主默認炒家的炒樓行為,可指定受託人與買方簽署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必須在一間公證處進行一站式公證。

委託書條款中指定委託期限:三個月、六個月、一年等等。最好不要籤“辦妥為止”。

指定收款賬戶。

委託親戚朋友出售的最好在委託條款中指定最低售價,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在民事借款及擔保中,儘量選擇抵押登記的方式保障債權人利益,不要使用全權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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