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人怎麼判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6日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指駕駛者體內酒精含量達到了一定標準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往往就會構成危險駕駛罪。但要是還撞死了人的話,則就會涉嫌交通肇事罪。此時就要按照交通肇事罪的規定進行處罰了。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醉駕撞死處罰規定。

  醉駕撞死人處罰規定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醉酒駕車撞死人,不僅是賠錢的問題,還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屬於情節嚴重,應該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酒駕駛的判定標準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關調查顯示,2009年全國查處酒後駕駛案件31.3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2萬起。

  現行的刑法規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後逃逸等行為的量刑標準。

  2011年02月26,經過全國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飆車、醉駕列入犯罪行為。修正案第二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嗎

  一、危險駕駛罪法律概念

  所謂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危險駕駛罪分為追逐競駛與醉酒駕駛兩個型別。

  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行為

  1、追逐競駛

  一般來說,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併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是指在醉酒狀態下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三、危險駕駛罪的刑法條文

  ***一***《刑法修正案***八***》

  1、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第二十二條、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刑法》

  1、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2、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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