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治療用藥原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03日

  癲癇藥物治療遵循原則是關鍵,抗癲癇藥物治療是治療癲癇的常規治療方法,在抗癲癇藥物治療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也會因此而走入誤區,不僅不能控制癲癇的發作,還有可能誘發癲癇發作。北京國陽醫院專家提醒抗癲癇藥物的服用是有原則存在的:

  ***1***早期治療

  1年內有2次癲癇發作後,就需積極治療,治療越早,效果越好,以避免癲癇發作引起腦損害。

  ***2***單藥治療

  單一用藥可使80%一85%的癲癇患兒發作完全控制。使用一種藥物治療,既避免藥物的相互作用使療效下降,又可減少毒性反應的發生。

  ***3***規律用藥

  抗癲癇藥物必須不間斷的、有規律的分次服用,嚴格掌握服用方法和劑量。規律服藥目的是要使體內時刻都保持穩定的藥量。癲癇發作不能預測,如體內藥量不夠,就有可能出現發作而得不到控制。突然停藥,會打破藥物與人體之間的適應狀態,可能使癲癇發作加重。體內代謝慢的藥物如,每天口服1次就可以,在體內代謝快,每日應用3次***緩釋劑型每日1次即可***。

  ***4***長期服藥

  抗癇藥物必須長期服用,有的需要維持幾年甚至終身,服藥時間越長,復發頻率越少。發作停止後仍應繼續服用維持量2—4年,之後減藥。減藥也是逐漸減少,減藥過程約需半年至1年。

  ***5***逐漸停藥

  停藥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切不可突然停藥,停藥過程要慢,癲癇發作被藥物控制後,並不能馬上停用,一般要經過l一2年,即使換藥治療也切忌驟停原藥,需在加用的藥物達到穩態的血藥濃度後,再遞減原藥。只有堅持正規有序的藥物治療,才能獲得較高的臨床療效。

  ***6***調整藥量

  開始小劑量,逐漸調整、增減,注意各個人之間對藥物反應的差異。如果癲癇發作頻繁,在無嚴重副作用前提下,用量應儘早加足,以減少或控制頻繁癲癇發作。不同的藥物達到穩定狀態的時間不同,如約為4天,5—10天,5—14天,14—21天等,一種藥物達到足量病情仍無改善,應考慮加用或換用另一種抗癲癇藥。

  ***7***注意藥物不良反應

  家長或患者要了解藥物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以便及時發現和正確處理。常用藥物是較安全的,不良反應多為輕微、可逆的。但各人之間對藥物的反應有差異,所以應密切觀察。對肝、腎功能和血常規在服藥前和治療過程中應定期進行檢查。對抗癲癇藥過敏反應可表現為皮疹、發熱、咽喉痛和淋巴結腫大、內臟損害,應及時與醫生取得聯絡,以免出現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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