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家長安全責任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30日

  在全社會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的今天,學校安全工作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為明確學校與教師的責任,保障教師與學校的合法權益,應特制定學校家長安全責任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篇一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傷害處理辦法》,為了確保中學部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每位教師都有義務維護校園安全,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必須上好課表中所排列的屬於自己的課***包括早、晚自習、班會及活動課***,因特殊原因***包括請假***需要調課者,必須報教導處審批,等批准備案後,調課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時上課,缺課或調課後,被調者未履行職責,造成的學生違紀、違法或者傷害事件均由當事人負責。

  任課教師都要確保上課學生的安全。“誰的課堂誰負責”,教師進入課堂首先清點學生人數,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凡因學生曠課沒有及時彙報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凡遇突發性事故***如火災、地震等***,上課教師為當事責任人,應及時處理並上報學校,如未妥善處理而造成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2、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將學生限定在操場上、在自己的視力範圍內活動,教育學生按老師規定的專案進行規範訓練。物理、化學、生物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告訴學生不按操作規程去做,容易出危險,如果不聽勸告,取消做實驗的資格。理、化、生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讓學生幫忙拿實驗用品***尤其是化學藥品***,如果確實需要學生幫忙,要和學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師都有詢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教學區的權力。每位教師都有義務向學校治安領導小組反映校園記憶體在的安全隱患,如能排除應當盡力排除。

  4、教師同學生進行個別談話,一般情況下不要鎖門,對於女學生的教育要注意時間、地點、方式和方法,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5、對校園內出現的突發事故,第一見證人要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的領導。

  6、教師辦公室要保持潔淨,物品擺放要整齊。

  注意:***1***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辦公室無人時要注意鎖門,以防丟失物品。***2***注意節約用電。天氣晴朗,室內光線好,請不要開燈。長時間離開辦公室要關閉飲水機電源。***3***辦公室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7、嚴禁任課教師擅自將學生趕出教室。凡教學需要帶學生外出實踐,實習者,須提前報主管校長審批後,經核實確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進行,當萬一發生不安全事故時,承擔組織者的教師要負主要責任。

  8、教師要努力學習,提高認識,轉變觀念,要尊重、關心、愛護學生,特別是要對“問題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愛,加強溝通,注意引導,耐心說服,循循善誘,禁止簡單急燥,野蠻粗暴的進行有辱學生人格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據情節和造成的影響進行查處。要做到依法、有據、合情、入理,造成傷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9、負責晚自習的教師要增強責任心,上自習要認真核對人數,如有出入要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絡,要關注學生的動態,確保上課的效率。下課後,督促學生儘快回宿舍。值班教師要在各樓道口值班護送學生下樓。確保學生安全上下樓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此責任書資簽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任課教師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篇二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篇三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 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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