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使用安全管理手冊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0日

  是為了滿足電梯日常使用和管理的需要,保證電梯的安全執行而制定的。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相關人員職責

  一. 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電梯安全使用的主要責任人,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建立、健全電梯安全使用責任制,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2、根據電梯使用特點和安全需要,配備電梯司機;

  3.組織制定電梯安全使用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制定電梯意外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保證電梯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並有效實施;

  6.督促、檢查電梯安全使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 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是電梯安全使用具體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電梯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職責:

  1.建立並管理電梯技術檔案,認真填寫相關記錄。

  2.妥善保管好電梯層門鑰匙、機房鑰匙。

  3.做好電梯使用登記或者變更、登出手續工作,編制年度電梯定期檢驗計劃,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

  4.監督、確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定期檢修、保養電梯工作。

  5.對電梯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糾正和阻止電梯使用過程中的違規行為,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電梯使用,並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6.負責組織實施電梯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參加電梯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 操作人員職責

  電梯操作人員是電梯安全使用的直接實施者,電梯操作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嚴格執行電梯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及時糾正和阻止搭乘人員的違規行為,正確使用電梯。

  2.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工作,認真填寫相關記錄。

  3.做好日常清潔工作,保持電梯地坎清潔無雜物,轎內物品放置整齊。

  4.配合電梯管理人員開展各項工作,配合電梯檢驗、維保工作。

  5.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操作人員守則

  忠於職守 熱愛本職工作

  遵紀守法

  認真細緻

  文明禮貌

  鑽研技術嚴守操作規程 規範合理操作 提供優質服務 提高操作技能

  安全操作規程

  為保障本單位電梯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規程。電梯、自動扶梯和雜物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及乘用人員在管理、使用電梯、自動扶梯、雜物電梯時應嚴格遵守本規程。

  一、總則

  1、管理、操作由專設人員負責,管理、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

  2、每日投入執行前,應由管理或操作人員開啟鑰匙,並進行空載試執行,在確認裝置執行無異常情況時,方能正式執行。

  3、多班制執行時,管理或操作人員在上下班前後應辦理交接班手續。

  4、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5、不允許超載執行,電梯無超載限制功能時,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限制進入轎廂的人數或貨物的重量。

  6、有司機和有、無司機二用電梯,操作人員在離開電梯前應將電梯停在正常層站,使電梯處於停止或自動執行狀態,鎖好操縱箱門,將電梯鑰匙隨身帶離。

  7、層門鑰匙***簡稱三角鑰匙***由電梯管理部門保管,電梯、自動扶梯、雜物電梯的操縱鑰匙由電梯管理或操作人員保管,電梯三角鑰匙應與電梯操作鑰匙分開存放。不得出借電梯鑰匙、三角鑰匙給無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的人來操縱和使用。

  8、出現故障時,管理或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並協助維保人員完成合適的工作,服從維保人員的指揮,不得隨意離開自己的崗位,不得擅自對電梯進行修理,非專業檢修人員不得上轎頂或者進入自動扶梯的驅動和轉向站。

  9、乘用人員應服從管理或操作人員的指揮,或依照“安全須知”正確、文明地乘用電梯、自動扶梯。

  二、特殊規定:

  1、電梯安全操作:

  ***1***不得采用電源開關或急停按鈕作為正常執行中的中途停車;

  ***2***不得通過開啟安全窗來搬運長件貨物;

  ***3***轎廂頂部除電梯自身裝置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4***運送重量大的貨物時,應將物件放置在電梯轎廂的中間位置,防止轎廂傾斜。

  2、自動扶梯安全操作:

  ***1***自動扶梯在起動或停止時,應確認梯級上無搭乘人員;

  ***2***自動扶梯執行時嚴禁隨意按動急停按鈕,以免造成意外;

  ***3***乘客在搭乘扶梯時禁止將頭或身體伸出扶梯扶手以外的空間;

  ***4***禁止任何人在自動扶梯上攀爬、玩耍,或將細碎物品隨意丟棄在梯級上;

  3、雜物電梯安全操作:

  ***1***雜物電梯未停靠在使用者所處樓層時,嚴禁拉動廳門,或在執行廳門用三角鑰匙開啟;

  ***2***操作人員在裝運貨物時,嚴禁人員進入轎廂,嚴禁任何人搭乘雜物電梯;

  ***3***禁止一切對雜物電梯安全開關的短接或拆除行為。

  常規檢查制度

  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性地組織人員對電梯、自動扶梯、雜物電梯使用狀況進行日檢、月檢和年檢,並督促電梯、自動扶梯、雜物電梯維保單位的日常維保工作。

  一、總則

  1、電梯管理或操作人員應每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檢查;

  2、電梯管理人員應每月對電梯進行月檢,並作出記錄;

  3、電梯至少每十五天進行一次維保;

  4、每年電梯管理人員會同維保單位對電梯安全執行狀況進行一次評估。

  二、日檢

  ***一***、電梯的日檢

  操作***管理***人員每天至少全程乘電梯上、下各一次以評估安全執行狀況,並重點觀察如下內容:

  1、平層;

  2、層門的總體效能以及門保護裝置的有效性;

  3、層站指示器、層站及轎廂操縱箱按鈕;

  4、轎廂正常及應急照明;

  5、緊急報警裝置。

  ***二***、自動扶梯的日檢,並重點觀察如下內容:

  1、執行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

  2、執行、制動等指令的有效性;

  3、是否有異物卡入梯級、踏板或膠帶與梳齒板之間。

  ***三***、雜物電梯的日檢,並重點觀察如下內容:

  1、平層;

  2、層門的總體效能以及門保護裝置;

  3、層站指示器、到站提示、層站按鈕和急停開關。

  三、月檢

  1、安全標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的完好性;

  2、日檢記錄及維保單位相關記錄的完整性;

  3、底坑、井道、機房、驅動和轉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滲水狀況;

  4、通往保留給維修人員的房間、井道和機房和滑輪間的通道應安全、暢通,並有充分的照明;

  5、在明顯並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適用的消防器材。

  維護保養制度

  日常維護保養是保證電梯安全執行、延長電梯使用壽命的重要手段,《條例》規定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並做到:

  1.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電梯的情況確定具有相應的維保單位,並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明確維保專案、週期。

  2.電梯維保週期至少每十五日一次,必要時安全管理人員可根據電梯的執行狀況要求增加維保的頻率,並在維保合同中予以明確。

  3.電梯進行維保時,安全管理人員應及時、有效地通知相關使用人員,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併為維保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4.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維保工作的質量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對每次的維保工作予以簽字確認,並將維保記錄存檔。

  5.維保人員如未按規定週期進行維保或維保質量存在問題的,管理人員應及時和維保單位協調,確保維保工作的正常進行。

  6.管理人員應定期對維保合同進行檢查,並在維保合同有限期滿前一個月簽訂下一週期的維保合同。

  定期報檢制度

  定期檢驗是由專業檢驗機構對電梯是否能夠繼續安全使用進行的一種監督性檢驗,是保證電梯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為保證定期檢驗的有效實施,應做到:

  1、不得使用超過檢驗合格有效期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2.電梯定期檢驗週期為一年,限速器校驗週期為兩年,雜物電梯的限速器校驗週期為五年。

  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主動向溫州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中心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接到檢驗受理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安排相關的專業人員到現場配合檢驗。

  5.定期檢驗時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檢驗人員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如實反映電梯使用情況,併為檢驗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檢驗不合格的電梯,管理人員應及時委託有資格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及時要求複檢,檢驗合格的電梯方可繼續投入使用。

  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作業人員具有良好的素質是保證電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條例》規定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經技術監督部門考核,並做到:

  1、電梯操作和管理人員應接受相關知識的培訓,取得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獨立上崗。

  2、從事電梯操作和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a*** 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並且具備一定的機電基礎知識; b*** 身體健康,視力、聽力良好,無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等疾病;

  c*** 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踏實; d*** 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

  3、培訓的方式包括內部的崗位培訓、電梯製造單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訓,以及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培訓。

  4、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開展內部培訓,培訓內容一般應包括:

  a*** 安全生產和特種裝置管理方面的現行法律法規; b*** 電梯相關的技術標準和檢驗要求;

  c*** 電梯的基本結構、工作原理、效能特點; d*** 電梯安全保護裝置的種類和作用;

  e*** 電梯的安全操作、應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f*** 電梯的事故及防範; g*** 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種形式的培訓考核均應予以記錄,各種資格證書原件***或影印件***由人事部門統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閱。

  6、作業人員應不斷學習新的相關知識,以適應法律法規的變化和技術的發展。

  7、人事部門應及時安排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核工作,一般應提前二個月向考核機構報名;對於資格證書過期或複審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應的崗位。

  意外事件和事故

  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習制度

  本單位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演習工作,演習情況記錄備查。

  一. 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預案

  本議案旨在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事故、處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 日常準備

  ***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熟知24小時電梯急修***,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及時通知專業人員到達現場。

  ***2***電梯投入使用後由專人負責,該責任人必須熟悉電梯的各種功能,並能夠熟練操作。

  ***3***經常檢查消防通道的暢通,各種標識應清晰。 ***4***經常檢查轎廂內的應急報警和應急照明是否有效。

  ***5***經常檢查電梯的消防、地震、緊急供電裝置等功能是否可靠有效。

  ***6***經常檢查機房門窗是否完好,防止突然降雨損壞電梯,汛期、颱風季節如不使用電梯,應停在頂層。 2. 緊急情況的處理和救援措施 ***1***電梯進水

  電梯的轎廂、井道、機房等一旦發生進水事故,應立即使電梯就近平層,疏導乘客離開電梯,並使電梯保持在開門位置。同時應迅速切斷電梯的動力和照明電源,待電梯電氣部分完全晾乾***或強制吹乾***後方可送電進行全面檢查。

  ***2***發生火警

  大樓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啟動所有電梯的消防功能,使電梯返回***,同時及時疏散樓內人員,通過消防通道離開,不要乘坐電梯,並撥打“119”通知消防部門,並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做好電梯消防員執行的配合工作。 ***3***發生地震

  如果得到地震預報,應及時兼電梯停在***並關閉電梯門切斷電梯電源;一旦突發地震,應立即使電梯就近平層,使人員通過消防通道及時撤離。

  ***4***人員被困轎廂

  電梯因停電或發生故障而停在非平層區域造成人員被困時,應首先安慰被困人員,確定轎廂位置,同時迅速至機房切斷電梯電源,採用手動盤車裝置將轎廂移至平層區,開啟層門救出被困人員。 ***5***其它緊急情況

  當電梯出現其它的嚴重故障或緊急情況時,應迅速停止電梯的使用,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

  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演習工作,該演習應結合本單位與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和事故進行有針對的救援演習。

  每次演習可針對一種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演習結束後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

  技術資料檔案保管制度

  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體現管理水平的重要資料,《條例》規定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應做到:

  1.電梯管理部門***管理人員***應建立每臺電梯的技術檔案,內容至少包括:

  a***《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

  b*** 電梯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c*** 電梯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d*** 電梯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e*** 電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f*** 電梯的執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緊急救援演習記錄; g*** 日常維護保養合同; h*** 檢驗合格標誌影印件;

  2.每臺電梯均應進行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並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4.技術檔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其他人員如需使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後及時歸還。

  5.電梯技術檔案為永久儲存,只有當該電梯報廢或拆除後技術檔案方可銷燬。

  一、附表

  管理操作人員登記表

  維保合同記錄表

  ***注:本記錄表可多梯一表使用。每日檢查後,在日期上打“√”或“X”表示“合格”與“不合格”,如“X”時,應在“故障記錄”中註明梯號、日期及相關內容,表格不夠時,可附頁。***

  合格”,如“X”時,應在“故障記錄”中註明梯號、日期及相關內容,表格不夠時,可附頁。***

  合格”,如“X”時,應在“故障記錄”中註明梯號、日期及相關內容,表格不夠時,可附頁。***

  月度檢查記錄表

  20

  電梯維保記錄確認表

  裝置類別:□電梯 □扶梯或自動人行道 □雜物電梯

  事故記錄表

  電梯應急救援演習情況記錄表

  記錄: 稽核: 日期:

  附錄1

  電梯應急指南

  建住房[2006]3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電梯乘客在乘梯出現緊急情況***困人、開門執行、溜梯、衝頂、夾人和傷人等***時能夠得到及時解救,幫助人們應對電梯緊急情況,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導致傷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裝置安全,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加強對電梯執行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指南所指電梯,是指動力驅動、沿剛性導軌或固定線路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裝置,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本指南所指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是指設有電梯房屋建築的產權人或其委託的電梯管理單位。

  第二章 電梯的應急管理

  第四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電梯管理人員,落實每臺電梯的責任人,配置必備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的通訊裝置。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第五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定維修保養合同,明確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的責任。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作為救助工作的責任單位之一,應當建立嚴格的救助規程,配置一定數量的專業救援人員和相應的專業工具等,確保接到電梯發生緊急情況報告後,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社會救援體系。有條件的地方,應當設立電梯救援中心,組織專業力量,按區域建立救助網路。

  第七條 電梯發生異常情況,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向電梯救援中心報告***已設立的***,同時由本單位專業人員先行實施力所能及的處理。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電梯救援中心應當指揮專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第八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各種電梯緊急情況應對常識的宣傳。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每年進行至少一次電梯應急預案的演練,並通過在電梯轎廂內張貼宣傳品和標明注意事項等方式,宣傳電梯安全使用和應對緊急情況的常識。

  第三章 電梯的應急救援

  第九條 乘客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當採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護措施: ***一***通過警鈴、對講系統、行動電話或電梯轎廂內的提示方式進行求援,如電梯轎廂內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況,應當告知救援人員。

  ***二***與電梯轎廂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保持一定距離,聽從管理人員指揮。 ***三***在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前不得撬砸電梯轎廂門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電梯轎廂外。

  ***四***保持鎮靜,可做屈膝動作,以減輕對電梯急停的不適應。 第十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接報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式:

  ***一***值班人員發現所管理的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或接到求助訊號後,應當立即通知本單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 ***二***值班人員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

  ***三***值班人員應當瞭解電梯轎廂所停樓層的位置、被困人數、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險因素等情況,如有緊急情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後可先行實施救援程式,如自行救助有困難,應當配合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實施救援。 第十一條 乘客在電梯轎廂被困時的解救程式:

  ***一***到達現場的救援專業人員應當先判別電梯轎廂所處的位置再實施救援。 ***二***電梯轎廂高於或低於樓面超過0.5米時,應當先執行盤車解救程式,再按照下列程式實施救援: 1.確定電梯轎廂所在位置; 2.關閉電梯總電源;

  3.用緊急開鎖鑰匙開啟電梯廳門、轎廂門; 4.疏導乘客離開轎廂,防止乘客跌傷; 5.重新將電梯廳門、轎廂門關好; 6.在電梯出***處設定禁用電梯的指示牌。 第十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善後處理工作:

  ***一***如有乘客重傷,應當按事故報告程式進行緊急事故報告。

  ***二***向乘客瞭解事故發生的經過,調查電梯故障原因,協助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三***如屬電梯故障所致,應當督促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儘快檢查並修復。 ***四***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故障及事故情況彙報資料。 第四章 緊急狀態時對電梯的處理

  第十三條 發生火災時,應當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

  ***二***按動有消防功能電梯的消防按鈕,使消防電梯進入消防執行狀態,以供消防人員使用;對於無消防功能的電梯,應當立即將電梯直駛至首層並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於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在乘客離開電梯轎廂後,將電梯置於停止執行狀態,用手關閉電梯轎廂廳門、轎門,切斷電梯總電源。

  ***三***井道內或電梯轎廂發生火災時,必須立即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滅火。

  ***四***有共用井道的電梯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將其餘尚未發生火災的電梯停於遠離火災蔓延區,或交給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五***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避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第十四條 應對地震的應急措施:

  ***一***已釋出地震預報的,應根據地方人民政府釋出的緊急處理措施,決定電梯是否停止,何時停止。

  ***二***震前沒有發出臨震預報而突然發生震級和強度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應當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離開電梯轎廂。

  ***三***地震後應當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執行,正常後方可恢復使用。

  第十五條 發生溼水時,在對建築設施及時採取堵漏措施的同時,應當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當將電梯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電梯轎廂進水。

  ***二***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應當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三***對溼水電梯應當進行除溼處理。確認溼水消除,並經試梯無異常後,方可恢復使用。

  ***四***電梯恢復使用後,要詳細填寫溼水檢查報告,對溼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等記錄清楚並存檔。

  乘客電梯安全須知

   請留意《安全檢驗合格》標誌,為了您的安全,請不要搭乘無標誌或超過檢驗有效期的電梯。

   請用手按廳外呼梯按鈕和轎內選層按鈕,請勿在電梯***處長時間停留,嚴禁在轎內蹦跳,嚴禁強行推門和扒門。  請勿將身體及行李物品貼近電梯門,搬運物品時,請勿碰刮電梯門和轎壁,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電梯,並應遵守業主單位的其他有關管理規定。

   兒童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員搭乘電梯時,應有成年人陪同。

   電梯嚴禁超載執行,超載時,後進乘客請退出電梯等候。  電梯執行中如發生意外停梯,請保持冷靜,應利用轎內警鈴或通訊裝置向外求救,等待專業人員解困,切勿自行扒門脫離,以免發生危險。

   當電梯檢修保養、停電、火災、地震時,請不要乘坐電梯。  請保持電梯內的環境清潔,請勿在電梯內吸菸,先出後進,扶老攜幼,相互禮讓,講究文明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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