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幹部尊崇黨章遵守黨規嚴守紀律規矩發言稿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5日

  黨的紀律和黨內規矩是全體黨員的行為規範和行動準則,也是黨的凝聚力、戰鬥力的重要體現和可靠保證。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篇1

  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也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鮮明標誌。要站在全面從嚴治黨治本之策的高度,認識和把握“講規矩、有紀律”。廣大黨員要深刻認識講規矩、有紀律的極端重要性,把講規矩、有紀律作為對黨性的重要考驗和對忠誠度的重要檢驗,牢固樹立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時刻緊繃紀律和規矩這根弦。

  講規矩、有紀律,必須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講規矩,第一位的是政治規矩;有紀律,第一位的是政治紀律。要認真學習重要講話,按照“五個必須”的要求,尊崇黨章,遵守黨規黨紀,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講規矩、有紀律,必須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持續淨化黨內政治生態。要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作為一篇大文章來做,集中解決好突出問題。要堅持激濁和揚清兩手抓,讓黨內正能量充沛,讓歪風邪氣無所遁形,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讓黨內關係全面迴歸正常化、純潔化。要始終堅持以上率下的工作方法,從市委做起,從市級四大班子做起,從各級領導幹部做起,做到對黨絕對忠誠,嚴格按黨的制度和規矩辦事。

  講規矩、有紀律,必須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切實把管黨治黨責任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要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切實擔負起來,嚴字當頭,把嚴的要求貫穿全過程。要加強日常監管,健全並嚴格執行加強幹部日常監督管理各項規定,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始終把紀律挺在前面,切實做到執行黨的紀律和規矩從“寬、鬆、軟”向“嚴、緊、硬”轉變。

  講規矩、有紀律,必須把改進作風、推動工作作為出發點和落足點。要突出“兩個關鍵”,堅持“兩手都要硬”的要求,始終堅持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手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牢牢扛起主體責任,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遏增量,減存量,構建良好政治生態;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發揮主觀能動性,迎難而上,攻堅克難,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做好人民群眾關心的收入、就業、醫療、社保等工作,特別要關心困難群體和弱勢群眾,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要大力倡導和踐行“馬上就辦、真抓實幹”作風,“白加黑”、“5加2”,苦幹實幹加油幹,統籌抓好信訪穩定、安全生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型升級、換屆等工作,不斷開創全市工作新局面。

  篇2

  規矩對一個人來說就是做人做事的基本準則,對每一個共產黨員來說就是依《黨章》的規定做事做人。自以來,在不同場合多次談到共產黨員的規矩意識。其中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對學習宣傳貫徹黨的精神進行研究部署時,對全黨發出號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在各級黨組織的全部活動中,都要堅持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黨的意識、宗旨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做到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守規矩是每一個黨員幹部最基本的素養。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黨員幹部把黨章丟於腦後,越規破矩的現象還不時地出現,雖然是極少數,但嚴重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的肌體。每一個黨員幹部必須樹立起強烈的規矩意識。

  黨員的規矩意識體現的是黨性。規矩意識應當也必須植根於每一個黨員幹部的靈魂,不斷加強自身的黨性錘鍊,只有這樣,每一個黨員幹部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家有家風,國有國法,黨有黨規。任何一個單位都有自己的規矩,沒有規矩的單位和組織就是一盤散沙。《黨章》是我們每一個黨組織和每一個黨員必須時刻嚴格遵守的規矩。守規矩是團結的根基,也是我們事業不斷取得成就的根本。每一個共產黨員都自覺學習《黨章》,做一個真正懂規矩的人。要守規矩必須先懂規矩。我們每一個共產黨員都是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這就說明都自願把《黨章》作為思想和行動的總規矩,但總有一些人說管說,做管做,不願意受黨章的約束,自行其事,最終受到黨紀的嚴厲的處理。究其原因,就是沒有真正地把黨章的內容學透學深,沒有把黨章內容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作為黨員幹部,要把學習《黨章》始終成為一項義務,一份責任,牢記《黨章》內容,嚴格黨內組織生活,並付之於具體的實踐中去,成為自覺踐行《黨章》的實踐者。

  黨員的規矩意識體現的是黨風。每一個共產黨員的規矩意識事關黨員的形象,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全社會的形成,事關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黨風促政風,政風帶民風。可見良好的黨風對於一個地方,甚至一個國家的重要性。曾經一段時期,“四風”問題愈演愈烈,一些不正常的現象變成了“正常”現象,群眾反映強烈。以來,高瞻遠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全黨開展以反“四風”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黨的作風建設取得巨大成績,得到了廣大群眾的點贊。事實上,黨章對每一個黨組織,對每一個黨員幹部的言行都有明確的規定,哪些能做能說?哪些不能做不能說?都有嚴格的要求和規範,每一個黨員幹部都必須在規矩內言行。所以說,“四風”問題的存在根子是一些黨員幹部對守規矩意識不強,凌駕於組織之上。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反“四風”永遠在路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當前,“四風”問題得到了基本遏制,但要真正做到不反彈,要靠每一個黨員自覺遵守《黨章》這個總規矩,把硬性的規定變成自覺的行動,以更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從而在全社會形成團結幹事、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共同推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黨員的規矩意識體現的是黨紀。黨章是總規矩,黨的紀律是一個政黨生存、發展的保障,是永葆先進性、純潔性的保障,更是永葆凝聚力、戰鬥力的保障。每一個共產黨員必須始終緊繃黨紀這根弦,時時處處在黨紀範圍內行事說話。自覺遵守黨的各項紀律是每一個黨員最起碼的要求。當然規矩意識並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要有堅定的信念作支撐,更要靠嚴格執行黨紀。黨紀嚴於國法,黨紀是硬約束。無論何人何時,對違反黨紀的人都將受到黨紀的嚴厲的處分。每一個黨員只有把規矩意識植根於自己的靈魂,才能把黨紀植根於自己的心中。

  人不以規矩則廢,家不以規矩則殆,國不以規矩則亂。每一個共產黨員就是遵守規矩的一面旗幟,惟有如此,我們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實現依法治國、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實現中國夢的道路上疾步前行。

  篇3

  在“十二五”收官,謀劃“十三五”的關鍵節點,中央修訂頒佈《準則》和《條例》,這是黨的以來管黨治黨實踐經驗轉化的成果,是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把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心上”,各級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踐行黨規黨紀,切實做到廉潔用權。

  正確對待手中權力。《準則》第六條明確要求黨員領導幹部要廉潔用權。作為黨員領導幹部,能否正確對待權力,按照規範行使權力,是廉潔用權的第一道門檻和第一堂必修課。權力從哪裡來?為誰所用?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是服務人民的工具,不是個人享受的工具,更不能以權謀私。為民謀利是權力的王道,行使權力的前提是一切以人民的利益為中心,始終把民眾滿意作為行使權力的根本標準,把高標準履職作為基本要求。正確對待權力,就必須嚴格區分公私界限,拒絕各種特權,杜絕以權謀私;必須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於群眾之上;正確對待權力,就必須嚴以用權,權力再大也不能為所欲為。

  明確權力行使邊界。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有一句名言:“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必須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防止權力濫用。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準則》為道德標杆,以《條例》為行為底線,明白權力行使的邊界。黨章提供了廉潔用權的“根本遵循”。黨章就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是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總要求。凡是黨章規定黨員必須做到的,領導幹部要首先做到;凡是黨章規定不能做的,領導幹部要帶頭不做。紀委的主業主責就是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執行和權威。對黨章意識不強、不按黨章規定辦事的黨員幹部,要及時提醒;對嚴重違反黨章規定的行為要堅決糾正。《準則》樹立了廉潔用權的道德高標準。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歷來都講德法相依、德主刑輔,換句話說就是“德主紀輔”。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線上,黨員也不能全站在紀律的邊緣,黨員領導幹部不同於一般群眾,必須有更高的道德追求,這個“德”就是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條例》劃出了廉潔用權的“行為底線”。新修訂的《條例》中新增42 條,佔全部條款近三分之一;有重大實質性修改57條,佔五分之二強。新增和修改的條款,充分體現了“尊崇黨章,將黨章規定具體化”、“紀法分開、紀嚴於法”等特點。我們必須帶頭學習、帶頭遵守,明確權力行使的底線。

  切實用好手中權力。黨員領導幹部手中都掌握著或大或小的權力,比如財權、物權、人事權、審批權等。權力用好了,利國利民,權力濫用則誤黨誤國。要明白“權力出籠子、人就可能進籠子”的道理,濫用權力、踐踏法紀、自我放縱,損害的是黨和國家的事業,最終個人也將身敗名裂。用好手中的權力,要養成依紀依規用權的習慣。堅持在合紀合規、公平公正、陽光透明的前提下用對、用好手中權力。牢固樹立法紀意識和法紀思維,帶頭學紀守紀,帶頭貫徹民主集中制,用權有原則、決策講科學、辦事守規矩;堅持陽光用權,切實做到公正用權、公平處事。要養成主動接受監督的習慣。接受監督,於公有利工作,有益社會;於己可正衣冠,少走彎路。告誡是提醒,批評是幫助,習慣於在被監督的環境下開展工作則是一種修養、一種氣度和胸襟。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自覺增強“陽光意識”,習慣在“聚光燈”下行使權力,在“放大鏡”下開展工作。要養成知錯就改的習慣。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領導幹部也有可能犯錯誤,也有可能出現失誤,關鍵是我們以什麼樣的心態和精神面對工作上的失誤和挫折。有的幹部在出現問題後只知掩飾,甚至錯上加錯,為了抹平問題而不擇手段;有的幹部工作上出了問題,有了錯誤,就想瞞住上級,瞞住群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對抗紀律審查。這是很危險的做法,到最後只能是紙包不住火,越瞞越大。正確的做法是勇於自省、敢於擔當,問題不迴避,責任不推諉,矛盾不上交,以積極的態度為黨分憂,為百姓解困,靠認真負責的精神樹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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