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8日

  為了對醫院藥品的有效期實行有效的監督,避免藥品過期,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2、對藥品、製劑實行效期管理制度,超過有效期的藥品、製劑禁止銷售。

  3、距有效期不大於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劑科原則上應採購距有效期不短於六個月的藥品,採購時應根據藥品的有效期,在預測藥品使用量的基礎上合理採購,避免積壓、浪費。採購近效期藥品,應統計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額採購。距有效期短於六個月的藥品不得采購,特殊情況必須採購的,應由藥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計劃,嚴格按計劃採購。

  5、藥品驗收時必須檢視藥品的有效期,無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一次入庫多批號藥品時,應分別檢查批號和效期。遇近效期藥品,應與藥品採購員聯絡,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收貨,並通知藥庫保管員。

  6、藥品入庫時必須寫入藥品批號和有效期等與效期管理有關的資訊,資訊填寫及時、準確。

  7、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8、各級藥品保管人員在進行藥品養護中應遵循有關的操作程式,檢查所養護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時處理。

  9、保管員每月底檢查、核對、彙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稽核無誤後督促調劑室內部進行藥品調撥,儘量先發放近效期藥品。

  10、藥品清點時應檢視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

  11、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檢視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對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停止該藥品的調劑和發放。

  12、發放距失效期短於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儲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於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3、在藥品的管理、養護、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發現距失效期短於三個月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處理。

  14、採購員應儘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15、已發出藥品需要退換的***符合醫院有關規定***,退回藥品應在有效期內。對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辦理銷後退回手續。

  16、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17、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篇二

  1、藥品是一種規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質。為了保障臨床用藥安全有效,防止藥品過期失效,造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的採購應根據我院臨床用藥的需要對購進藥品的數量進行科學預計,並應遵循勤購勤銷的原則,儘量減少藥品庫存。採購藥品時儘量選擇距失效期較遠的藥品***生物製品不少於六個月、其它藥品不少於一年***。

  3、按照藥品的儲存條件,採用避光、乾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藥品的有效期應專門登記,專人、專櫃負責藥品效期管理,並作書面登記。近效期六個月的藥品由專櫃保管人員向藥房質量管理人員報告登記,以便各藥房之間調劑使用,不能調劑或調劑後不能在有效期內用完的品種應及時與藥品供應商聯絡退貨事宜。

  5、有效期藥品應按批號存放,遵循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6、各藥房從藥庫領取藥品時,應控制品種、數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臨床用藥的需要,又要防止過期失效。

  7、一般情況下,藥房對距失效期3個月的常用藥品不能領用***臨床急需,又無新批號的情況除外***;發給患者帶走的效期藥品,必須計算在藥品用完前有一個月的時間;院內使用的效期藥品應在距失效期前1月發出。

  8、失效的藥品一律不能從藥房發出。

  篇三

  一、專人專櫃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建立有效期藥品登記部。入庫和發出時對藥品的有效期要進行逐一計算機登記。

  二、有效期藥品購入、請做到有計劃,對用量少的品種不宜多存。如發現有效期在6個月內,可儘早拆零促銷。

  有效期藥品應按抗生素、生物製品、化學藥品分類,根據其性質和對儲藏條件的要求,分別置於乾燥陰涼處***約20℃或冷藏2~10℃***。效期遠的藥品放在效期近的後面。

  四、藥劑科調劑員發放藥品時,必須按藥品有效期的長短及入庫的先後,由近及遠、順序發出。

  五、執行定期檢查制度,每個月30號清查一次,逐藥按效期整理,對效期在6個有內的藥品及時折價、拆零發放處理***保證商品的拆零質量***,促銷不出導致過期的申請損耗解決。

  六、有效期藥品在效期內發生變質***如沉澱、變色、潮解***或因某種原因超過有效期者,應停止發出使用,並查明原因上報。

  七、人員變動交接時,要清點有效期藥品,並雙人簽字。

  八、藥劑科調劑人員要熟悉效期商品庫存、發放情況,合理做好進貨計劃,避免過多效期藥品進入科室,造成藥品過期變質。

  九、發放到患者手中的藥必須估計在藥品用完之前並不超過有效期。

  十、效期藥品在每個月1號前要上交。

  藥品有效期:是指該藥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該藥品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證質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藥品質量的指標之一。

  藥品有效期格式:有效期至××年××月,藥品有效期的表示有不同的方法,所標的日期也不相同,例藥品生產日期是20XX年2月3日,有效期3年,則效期應標為:“有效期至:20XX年1月,目前我國各藥品生產企業有效期日期採用的標註方法都是“有效期至”其計算方法為:按照生產日期標註的年月加上有效時間,再減去一個月即為應標註的“有效期至的年、月,例藥品生產日期為080601,有效期為一年,其有效期應標為:“有效期至:20XX年5月”,代表20XX年6月生產的藥品,有效期為一年,藥品至20XX年5月30日24時以前有效。為了方便患者能保證藥品有效期內服用,建議藥品有效期標註時,將有效期的年月日均標註出來,例藥品生產日期為20XX年11月2日,有效期兩年,則有效期標註為“有效期至:20XX年11月1日”,對於普通患者來說將有效期至標註到年、月、日比只標註到年、月容易理解和判斷藥品具體的失效日期。

  近效期藥品、不合格藥品和退貨藥品的管理制度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購進藥品應根據市場需求、藥品的有效期限,確定合理的進貨數量,藥劑科採購原則上不得購進效期在六個月以內的藥品。

  2、藥品的有效期在六個月以內為近效期,對近效期的藥品,保管員應按月填寫《近效期藥品月報表》,一式三份,並於每月1號前報質量管理負責人、調劑人員各一份,一份存檔。養護員要加強對近效期藥品的養護。

  3、藥劑科對近效期藥品應積極與供貨單位聯絡退貨並有相應的記錄,調劑員對近效期藥品積極採取催銷措施。

  4、藥品調劑員人員應遵照先進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

  5、過效期失效的藥品必須存放在不合格區,按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中的相關條款要求,做銷燬處理。

  6、不合格藥品應放入不合格區,並依照相關規定,報轄區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燬。不合格藥品應有相應的記錄,詳細記錄不合格的原因,相關責任人,處理結果等。

  7、退貨的藥品等同於進貨。應有記錄,對於退貨藥品,應先放在待驗區,並進行嚴格檢查,對照藥品的批號,規格,生產廠家,批准文號,品名,有效期及外包裝、藥品的性狀等,確保藥品質量無可疑方可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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