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完善我國失業人口統計體系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6日

  我國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統計為接近13.5億人,在這樣一個人口大國裡,由於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結構和調整和轉變,失業的人數會越來越多,失業人群也將逐漸成為國家的一個負擔,如何合理的解決失業問題關乎著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發展。因而對於失業人口的統計必須準確,保證這杆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風向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一、失業的相關概念

  在進行失業統計之前,一定要明確失業與就業之間的界限。在經濟學上失業的定義就是勞動力處於閒置的狀態,勞動力運用生產資料進行有效的生產勞動。而失業人口就是在人才市場上沒有得到相應的勞動崗位,在尋找或者等待勞動機會的群體。有效的分類就是:***1***因勞動合同的終結或者中結,當下正在尋求有報酬的崗位的人;***2***沒有受僱工作過,正在找工作的人;***3***已經退休的人員,想在一定時期內繼續工作,在找尋有報酬的工作的人;***4***當下沒有工作,但準備在一定的時期後開始新工作的人;***5***暫時的被解僱,但沒有得到薪金的人。在我國的勞動法中規定失業人員的定義是,戶口為非農業的成年人,達到法定的勞動年齡,有一定的勞動能力,但沒有就業,並在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中心進行了求職登記的人。

  二、我國現行的對失業人口統計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現在對於失業人口的統計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改進,但是其中仍然存在較大的問題,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主要體現在事業統計的體系中不包括三類人群:農村戶口的失業人口;老年人口;城市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首先,在我國的勞動法中規定了只對城鎮的失業人員進行統計,而對農業戶口的失業人員採取忽略的態度,但事實是不做統計的失業人員佔到社會失業人口的一大半,這樣使得我國的失業隊伍表面上開起來很小,但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的勞動力佔到國家人口總數的70%,由於現在農村耕地的減少,生產方面對技術的要求提高,鄉鎮企業對勞動力的吸收能力下降,使得我國的很多地區的農民閒置,這導致農民工市場的泛濫,形成大量的潛在失業人口。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當下我國的勞動力擁有的平均耕地面積是4.2畝,而根據當下的生產力水品來計算,應該擁有的耕地面積應為8畝,這就代表我國農村需要將1.5億的剩餘勞動力進行轉移。另外,根據我國調整產業結構的相關政策導向,農村今後每年會增加五百到六百萬的過剩勞動力。 其次,在老年人口的方面,我國勞動法限制是男至60歲,女至55歲,這種規定隨著人口和經濟的發展已經需要進行改變,超過規定年齡的人口不進入失業統計的範疇,這樣將失業人口的規模進一步的縮小了,國際上在失業人口這方面只限定了年齡的下限,沒有上限,現在,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勞動能力可以維持的年齡已經超過的規定的年齡。再者,曾經在國有企業工作過的下崗之後,並沒有納入失業人口的統計範疇,下崗是在我國經濟體制變革過程中必經的過程,這部分人只是從原先的單位領取所謂的救濟金,基本的生活費用,根據我國的研究表明,在下崗的職工中,大約有75%需要再就業,因而他們也應該納入失業統計的範疇。

  三、改進現行失業人口統計體系的有效措施

  失業的問題既是社會問題又是國家問題,關乎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是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保障。只有做好就業的相關工作方可杜絕社會不和諧聲音的出現。我們需要做的是建立合理的科學的統計制度和手段,能夠為政府及時而準確的提供相應的資料。

  ***一***建立系統科學的統計體系

  在戶籍方面應該打破原有的套路和限制,建立兩套的統計體系:城鎮的失業率登記以及失業勞動力抽樣調查。城鎮的人口由勞動部門進行統計登記,所統計的範圍應該是在城鎮居住和工作的所有人口。至於抽樣調查可以由統計部門策劃實施。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統計範疇應該拓展到農村。抽樣調查由於具有資訊量大、週期較短的特點,對於提升失業統計資料的準確和真實有重要的意義。城鎮方面的失業人口在登記過程中需要的經費較少,而實用性較強。

  ***二***將年齡的上限去除,對下崗的失業進行有效的統計

  對失業者的年齡上限可不作限定。在國外對失業通常規定年齡下限,退休後曾經工作並繼續尋找工作者仍算失業。顯然我國這樣的規定會縮小失業人口的規模。隨著城鄉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狀況的整體改善,人均壽命延長,勞動能力喪失的年齡大大推遲。所以,取消失業年齡上限,不僅符合我國的國情,而且有利於與國際標準接軌。下崗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軌變型和經濟結構調整中不可避免的現象,已經成為失業問題中的突出矛盾,失業登記不應該再排除他們。他們中有的已經實現了再就業,有的通過各種形式正在尋找工作。對於他們中正在尋找工作的人員,應該和其他失業者一樣,納入失業登記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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