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規劃公示暫行辦法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9日

  城市規劃主要內容有空間規劃、道路交通規劃、綠化植被和水體規劃等內容。那麼你對了解嗎?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城市規劃民主決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機制,增強規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城市規劃的科學性,維護公眾對城市規劃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依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和《安徽省城市規劃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設市城市的城市規劃公示工作,應當遵照本辦法;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城市規劃公示工作,可參照本辦法試行。

  本辦法所稱城市規劃公示,是指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管理和行政執法過程中,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徵詢公眾意見,收集反饋資訊,接受公眾監督的行政行為。

  城市規劃公示中的公眾意見應作為修改、完善和審批、實施城市規劃的參考依據。

  第三條 省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規劃公示的管理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的公示工作。

  第四條 向社會公告城市規劃的內容,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第二章 城市規劃編制公示

  第五條 城市規劃編制公示分為審批前公示和審批後公告兩個階段。

  第六條 城市規劃審批前公示,應印製徵求意見表,徵求公眾意見;公示期滿,應彙總整理公眾意見,公眾意見彙總表應作為規劃成果的附件,同時報送規劃審批機關。

  第七條 下列城市規劃編制專案應進行批前公示:

  ***一***城鎮體系規劃;

  ***二***城市總體規劃;

  ***三***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四***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

  ***五***城市分割槽規劃;

  ***六***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

  ***七***城市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

  第八條 城鎮體系規劃公示內容:規劃文字主要條款及有關圖紙。圖紙主要為:城鎮體系現狀圖、城鎮體系規劃圖、區域空間劃分與管制圖、區域道路交通規劃圖、區域基礎設施規劃圖、區域社會服務設施規劃圖等。

  第九條 城市總體規劃公示內容:規劃文字主要條款及有關圖紙。圖紙主要為:城市規劃區空間利用規劃圖、中心城區現狀圖、中心城區總體規劃圖、中心城區道路交通規劃圖、中心城區綠地系統規劃圖等。

  第十條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公示內容:規劃文字主要條款及有關圖紙。圖紙主要為:用地現狀圖,土地使用規劃圖、建設專案分佈圖、道路交通規劃圖、綠地系統規劃圖等。

  第十一條 城市分割槽規劃公示內容:規劃文字主要條款及有關圖紙。圖紙主要為:規劃分割槽位置圖、分割槽現狀圖、分割槽土地利用規劃圖、分割槽建築容量規劃圖、道路廣場規劃圖、各項工程管網規劃圖。

  第十二條 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公示內容:規劃文字主要條款及有關圖紙。圖紙主要為:文物古蹟分佈現狀圖、文物古蹟保護規劃圖、主要歷史保護區保護範圍及規劃控制圖、道路交通規劃圖、綠地系統規劃圖等。

  第十三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內容:規劃編制的依據,規劃文字主要內容及有關圖紙。圖紙主要為:位置圖、用地現狀圖、土地使用規劃圖、地塊劃分編號圖、各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各項工程管線規劃圖等。

  第十四條 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公示內容:規劃說明書主要內容及有關圖紙。圖紙主要為:現狀圖、規劃總平面圖、道路交通規劃圖、表達規劃設計意圖的模型或鳥瞰圖。

  第十五條 城市規劃審批前公示的時間為: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割槽規劃、歷史文化名城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15天,重要的修建性詳細規劃1O天。

  城市規劃具體專案審批前公示時間應計入審批辦理時限。

  第十六條 城市規劃經法定機關批准後,應當自批准之日起15日內向社會公告有關內容。

  第十七條 城市規劃批准後公告時間為: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長期公告,分割槽規劃、專業規劃公告時間為60天,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公告時間為3O天。

  第十八條 城市規劃編制公示的方式為:固定的城市規劃展示館公示或新聞媒體、政府網站公示等。

  第十九條 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公示設施由各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維護管理。

  第三章 城市規劃實施公示

  第二十條 城市規劃實施的公示分為審批前公示和批准後公告兩個階段。

  第二十一條 下列建設專案的規劃設計方案應當進行審批前公示:

  ***一***居住建築周邊的建設專案;

  ***二***城市紫線、藍線、黃線內的建設專案;

  ***三***重要地段內的建設專案;

  ***四***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需公示的其它專案。

  第二十二條 審批前公示的內容為:建設專案的基本情況、有效土地批件、規劃方案說明和有關圖紙。必要時需要增加環保、消防、文物等相關部門的審查意見。

  第二十三條 審批前公示應設定意見箱,公佈聯絡***監督***電話,及時收集反饋意見;公示期滿,應彙總整理公眾意見,形成公示結果,作為建設專案規劃設計方案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四條 建設專案審批前的公示時間為7天。

  第二十五條 審批前的公示方式為:固定的公示場所或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

  居住建築周邊和城市紫線、藍線、黃線內的建設專案,應當在建設專案選址地址設立公示牌。

  第二十六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設專案,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後,審批機關應在批准之日起15日內向社會公告其審批結果。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現場設立公示牌公佈城市規劃行政許可的內容,負責公示設施的維護管理。公示牌應在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後,由建設單位拆除。

  第二十八條 批後公告的內容為:建設專案名稱、建設單位、建設地點、位置、建築面積、建築層數、建築高度、總平面圖***住宅小區可為部分組團的總平圖***以及建築的平、立、剖面圖、監督舉報電話等。

  第二十九條 批後公告的時間為:自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建設專案規劃竣工驗收合格後止。

  第三十條 批後公告的方式為:固定的公示場所或新聞媒體、政府網站,並在建設專案施工現場懸掛建設專案規劃許可公告牌。

  第三十一條 變更“規劃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必須先行公示,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尤其要徵求相關權益人的意見。調整批准後的內容,由原負責公示的單位再進行批後公告。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變更,應當在專案所在地進行公示,並書面徵得受影響的預購人和已有住戶的同意。

  第四章 城市規劃監察監督公示

  第三十三條 城市規劃監察公示的內容為:批後違法建設查處的事實、依據、程式、時限和結果。

  第三十四條 城市規劃監察監督公示的內容為:城市規劃社會監督的方式和內容、行政行為投訴的方式、受理時限和程式等。

  第三十五條 城市規劃監察監督公示為長期公示***違法建設查處結果除外***。批後違法建設查處結果的公示時間為:自違法建設立案查處至結案。

  第三十六條 城市規劃監察監督公示的方式為:固定的公示場所或政府網站等,重要的違法建設案件應在當地新聞媒體釋出公告。

  第五章 城市規劃管理政務公告

  第三十七條 城市規劃管理政務公告的內容為:

  ***一***城市規劃管理職能:包括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職責等。

  ***二***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依據:包括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規範標準和技術規定等。

  ***三***城市規劃辦事程式和時限:包括“一書兩證”發放,建設工程驗收,規劃竣工驗收,竣工資料報送等事項的內容、程式和時限。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專案。

  第三十八條 城市規劃管理政務公告為長期公告。

  第三十九條 城市規劃管理政務公告的方式為:固定的公示場所或政府網站、宣傳冊等。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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