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銷程式

General 更新 2024年10月31日

  商標撤銷的程式是什麼呢?如何撤銷不當的商標?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如何撤銷註冊不當的商標,撤銷註冊不當的商標有限制嗎

  實踐中,如何撤銷註冊不當的商標,撤銷註冊不當的商標有限制嗎?請看下文。

  《商標法》第42條規定,對核准註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這是因為在對商標異議做出裁定時,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異議的事實和理由已經進行了審查,並做出了商標異議裁定。

  在商標註冊以後,以同樣的事實和理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爭議、申請裁定的情況下,如果商標評審員會予以受理,造成對同一事實和理由重複審查,甚至可能否定已經生效的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的法律效力。

  因此,當事人在商標核准註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裁定的,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因此,對於甲廠以同一理由提出的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有新的事實和理由,還可以申請爭議裁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受理。

  註冊不當複審有什麼內容?

  商標註冊人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做出的撤銷註冊商標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通知之日三十天內,依法委託我所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複審申請。撤銷註冊不當複審不包括經商標評審委員會爭議裁定程式和註冊不當裁定程式中被撤銷的商標。撤銷註冊商標複審申請人指經商標局撤銷商標的原商標註冊人。撤銷註冊商標的複審主要圍繞著註冊商標是否連續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的使用是否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等。

  如何撤銷註冊商標複審?

  如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商標局做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複審程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1、《撤銷商標註冊複審申請書》、《代理委託書》

  2、附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決定》

  3、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4、撤回商標評審申請

  5、商標評審延期申請

  6、註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

  7、案件答辯申請

  撤銷註冊商標的理由有哪些?

  商標所有人發生以下情況,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局有權撤銷其已註冊的商標。

  撤銷註冊商標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非法銷售和印製商標標識的。

  第二、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第三、 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

  第四、 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

  第五、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

  第六、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不備案的。

  第七、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除此之外,對有爭議的註冊商標和註冊不當的商標,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商標法,作出撤銷的終局裁定。

  撤銷註冊商標的終局裁定 對違反商標法規定而被撤銷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作出決定,並予以公告。商標局應當以書面通知商標註冊人及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商標註冊證,交回商標局。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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