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預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1日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制定規範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二、學校突發事件的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學生意外傷害、校內外集體活動中的事件、地震、傳染病、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驟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廣泛影響的特點。

  三、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組織領導

  堅持以 " 三個代表 " 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 " 穩定壓倒一切 " 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我校成立 “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 ,作為學校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領導機構 以下簡稱 " 領導小組 "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督促學校預防和處置方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宋軍

  副組長:張揚、周海濤法制副校長

  組 員:門衛、各班主任

  二機構設定

  ★ 指揮部

  1 、指揮部組成:學校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宋校長擔任,若校長不在由副組長擔任。

  2 、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 指揮部所設部位:

  為便於掌握現場情況,便於釋出命令,便於現場資訊反饋,便於緊急情況下撤離,學校指揮部設立在教導處。

  ★ 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 、指揮組

  小組成員:宋軍、張揚。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並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裝置。

  2 、疏散組

  小組成員:班主任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 、傷員救護組

  小組成員:王秀英、潘桂花。

  基本職責: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4 、外圍控制組

  小組成員:門衛、科任教師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學校大門、出秩序,疏導師生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三處置原則

  1 、快速反應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資訊上報快,部署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 、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指揮判斷。

  3 、設定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設定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 、降低損失原則。處置方法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安全,確保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減少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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