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公路局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7日

  為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陝西省公路局制定了公務接待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陝西省公路局公務接待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機關公務接待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務是指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 接待原則。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對口接待的原則。

  第四條 接待範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原則上不予接待和承擔相關費用。個人來訪一律不予接待。省內來訪原則上不予接待。

  第五條 接待分工。公務接待由辦公室統籌,嚴格審批控制,對能夠合併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有關部門按照對口接待原則具體負責接待。

  第六條 接待程式。公務接待按照“先審批、後接待”的程式,由辦公室根據來訪單位公函、會議通知等提出接待意見,由局領導審批。承辦部門按照批示和有關要求執行,接待結束後應如實填寫接待清單,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稽核、局領導審籤後,作為財務報銷憑證。特殊緊急接待須在接待結束後完善相關手續。

  第七條 簡化接待禮儀。不得在機場、車站、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鋪設迎賓地毯。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第八條 接待預算管理。公務接待要嚴格執行機關財務管理有關制度辦法,實施預算管理,由資金管理處負責預算安排並按總額控制,對超預算、超標準、超範圍開支的接待費不予報銷。

  第九條 接待標準。如需安排住宿,原則上在政府定點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按差旅費規定標準安排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除必要工作人員外,接待陪同人員及一般工作人員一律不安排住宿。

  確需安排用餐,原則上在機關內部食堂用餐。用餐遵循節儉原則,以家常菜為主,不提供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不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物件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物件人數的三分之一。

  確需安排車輛的,由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安排,合理使用車型,集中乘車,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第十條 嚴禁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紀念品、土特產等,不得安排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組織和公務無關的活動,不得安排在旅遊景點接待。

  第十一條 接待費用結算。公務接待實行一事一結制度,每批次公務接待結束後,應當按規定及時結算。接待費原則上用公務卡支付。

  第十二條 接待費用報銷。報銷憑證應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接待批辦單和接待清單。憑證不齊全或者內容不一致的,資金管理處不予報銷。

  第十三條 接待監管。承辦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要求和規定,並會同資金管理處定期公開接待經費開支、接待場所、接待專案等情況。審計處應加強對接待經費開支和使用情況、接待費用報銷的審計監督。紀檢監察室應加強對接待規章制度制定、審批管理、標準執行、經費管理使用、資訊公開、內部接待場所管理使用等情況的監督,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嚴肅查處並通報。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陝西省公路局接待工作管理規定》陝公辦〔1998〕410號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陝西省公路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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