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員工守則介紹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30日

  藥店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管理規定應如何制定員工工作守則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藥店員工守則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藥店員工守則

  1、目的:為加強藥品購進環節的管理,保證經營合法、藥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適用於本企業購進藥品的質量管理。

  4、職責人:藥品購進人員

  5、內容:

  5.1、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質量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藥品購程序序,確保購進藥品的合法性。

  5.2、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範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負責人對其進行現場調查認證,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協議書應註明購銷雙方質量責任,並明確有效期。

  5.3、採購藥品應簽訂採購合同,明確質量條款。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

  5.4、配合質量負責人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稽核工作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稽核制度》。

  5.5、分析銷售,合理調整庫存,優化藥品結構。

  5.6、每年定期會同質量負責人對購進藥品的質量情況進行彙總分析評審。

  5.7、購進藥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藥品養護管理制度

  1、目的:為規範藥品養護環節的管理,保證陳列、儲存藥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適用於本企業陳列、儲存藥品的質量管理。

  4、職責人:藥品養護人員

  5、內容:

  5.1、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的原則,開展藥品養護工作,防止藥品變質失效,確保陳列藥品的安全有效。

  5.2、質量負責人負責對養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處理藥品養護工作中的質量問題。

  5.3、養護人員每日上、下午定時各一次對溫溼度進行記錄。

  5.4、作好藥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內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寫效期催報表。

  5.5、對不合格藥品進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藥品必須存入不合格藥品專區,作出明顯標誌。

  5.6、負責對保管、養護儀器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建立儀器裝置管理檔案,確保正常執行、使用。

  5.7、養護檢查中發現質量有問題的藥品,應及時向質量負責人報告。

  5.8、及時分析養護資訊,並上報質量負責人。

  藥品處方調配製度

  1.目的: 認真貫徹執行藥品分類管理的規定,嚴格控制處方藥的銷售管理,規範藥品處方調配操作,確保銷售藥品的安全、有效、正確、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 處方藥的調配。

  4.責任人: 處方稽核人員

  5.內容

  5.1處方調劑人員必須經專業或崗位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5.2審方人員應由具有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

  5.3審方人員收到處方後,認真審查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劑量及處方醫師簽章,如有藥品名稱書寫不清,超劑量等情況,就向顧客說明情況,經處方醫師更正重新簽章後方可配方,否則拒絕調劑。

  5.4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5特殊管理藥品的調節器具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規定,凡不合乎規定者不得調配。

  5.6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依次進行,調配完畢,經核對無誤後,調配及核對人均應簽章,再投藥給顧客。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1、目的:加強對本企業所經營藥品的安全監管,嚴格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管理,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本企業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管理。

  4、責任人:藥品質量管理負責人

  5、內容:

  5.1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5.2藥品質量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

  5.3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並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每季度集中向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於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

  5.4應經常對本單位使用的藥品所發生的不良反應進行分析、評價,並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複發生。

  5.5對在本單位發生的藥品不良反應未按規定報告的違規行為,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移交同級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藥品銷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範門店的藥品銷售過程,保證售出藥品質量,保證顧客用藥安全有效。

  2. 依據:《藥品銷售管理制度》

  3.範圍: 藥品的銷售

  4.責任人: 駐店藥師、營業員

  5.內容

  5.1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同時對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5.2認真執行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籤齊全,填寫準確、規範。

  5.3營業員要正確介紹藥品,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消費者。

  5.4營業員根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後,將藥品交與顧客。

  5.5銷售藥品時,處方必須經駐店藥師稽核簽章後,方可調配和出售。無醫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

  5.6做好各項臺帳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5.7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

  藥品陳列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確藥品陳列要求,規範藥品分類擺放。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 藥品的陳列管理。

  4.責任人: 質量管-理-員、營業員。

  5.內容

  5.1在零售店堂內陳列藥品的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質量不合格藥品,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陳列。

  5.2零售藥品應嚴格按藥品的分類原則,按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要求進行陳列,擺放應做到:

  5.2.1藥品與非藥品必須分開,非藥品設專櫃陳列;

  5.2.2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擺放,分櫃陳列;

  5.2.3易串味的藥品與一般藥品分開擺放;

  5.2.4藥品名稱相近容易混淆的藥品分開擺放;

  5.2.5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櫃擺放,並有警示語,非處方藥的貨櫃上應有醒目的專有標識;

  5.2.6對要求低溫貯藏的藥品應陳列擺放具有可視條件的冷藏櫃中。

  5.3危險品不應陳列,如因需要必須陳列時,只能陳列代用品或空包裝。

  54藥品陳列整齊,美觀,類別標籤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5.5藥品陳列前,應按批號順序擺放,掌握先進先出的原則。

  藥品驗收管理制度

  1、目的:為把好進入企業藥品質量關,保證購進藥品數量準確、質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藥品和假劣藥品進入本企業,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範圍:適用於企業所購進和銷後退回藥品的驗收工作。

  4、職責人:藥品驗收員

  5、內容:

  5.1藥品驗收必須按照驗收程式,由驗收員依照藥品的法定標準、購進合同所規定的質量條款,對購進藥品和銷後退回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5.2藥品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狀的檢查和藥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及標識的檢查。

  5.3藥品驗收應按規定比例抽取樣品貴重藥品應逐件取樣。所抽取的樣品必須具有代表性。驗收完畢後應儘量恢復原狀。

  5.4驗收首營品種應有生產企業該批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

  5.5藥品驗收必須有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必須做到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填寫規範、準確無誤。並按規定期限儲存。

  5.6驗收員對購進手續不清或資料不全的藥品,不得驗收。

  5.7驗收中發現質量有疑問的藥品,應及時報質量負責人複查處理。

  服務質量管理制度

  1、目的:規範本企業的經營行為,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企業服務質量管理。

  4、責任:全體人員。

  5、內容:

  5.1工作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佩帶胸卡,主動熱情,文明用語,站立服務。

  5.2營業員上崗時,應講普通話,不準同顧客吵架,嘲弄顧客,不得談笑。

  5.3對使用者正確介紹藥品的效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消費者。

  5.4營業場所設立諮詢臺,為消費者提供用藥諮詢和指導,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5.5設定顧客意見薄、缺藥登記薄,明示服務公約,公佈監督電話。

  5.6認真接待顧客投訴,並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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