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服務合同

General 更新 2024年03月29日

  婚禮是一種宗教儀式或法律公證儀式,意義在於獲取社會的承認和祝福,幫助新婚夫婦適應新的社會角色和要求,準備承擔社會責任。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青州市鼎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納彩婚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2015年7月6日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青州市青都大酒店水晶殿

  四、婚禮服務專案

  □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 化妝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各個服務專案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確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用總額的50%,實際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

  3、婚禮前一天,2015年7月5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40%即 元。

  4、餘款 元,應在婚禮儀式結束當天付清。

  5、合同簽訂後,增加服務專案的,服務費用應即時結清。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或行業相關規範確定的要求。

  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 策劃服務

  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

  時提供同級別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 化妝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妝服務,以確定化妝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妝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妝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妝品,如面板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妝師人選及使用的化妝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應於拍攝前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符合約定的攝像、攝影師和裝置。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8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100%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 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50%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義務或主要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身份證號碼 : 地址:

  住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二

  定單時間: 年 月 日 婚禮時間: 年 月 日 新郎: 新娘:

  電話號碼: 酒店:

  以下南充愛喜婚慶簡稱甲方,客戶新人簡稱乙方。

  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不包含酒店入場費

  2、本合同乙方簽訂後應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支付定金;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服務專案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

  4、服務費用總額的 % 元,應在酒店佈置完畢及婚禮前一晚付清。

  5、剩餘費用

  6、此合同價格不含稅,如需發票,請在合同價格上增加8%的金額。

  備註:如遇婚禮改期或由於新人單方面原因需解除合同,則扣除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賠償付給甲方。 主持服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乙方選擇,主持人在婚禮主持時使用酒店音響, 如在婚禮主持期間,由於酒店音響出現斷頻,音質差等問題,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乙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甲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或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代租婚車服務

  1如乙方所定車型由於車輛損壞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提供服務時, 甲方應該提供車型級別相同或以上的車輛代為提供服務。乙方服務車輛費用應於當天早上領車時付清。

  2代租服務費是甲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乙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另行支付。如遇提前提供婚車服務,按每小時加收100元費用。 □□

  婚車服務/裝飾婚車時間為: 月 日——月 日冬季

  月 日——月 日夏季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乙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甲方。乙方領取碟片時間為攝像之日30天內。

  2攝像師不配備攝像車。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甲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乙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甲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甲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如遇提前提供攝像、攝影服務,按每小時加收費用100元。 備註:請新人在簽字確認時,再次確認本人名字是否正確。同時為了保證您的利益,請仔細核對婚慶專案及內容,核對無誤後簽字,新人簽字後,所有內容只以正式合同為準。

  攝像,攝影服務時間為: 月 日—— 月 日冬季

  月 日—— 月 日夏季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地址:中國·南充·蓬安希望街王子休閒會所樓下

  範文三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分。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區縣 路街 號 。

  四、婚禮服務專案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

  化妝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

    推薦婚車服務 □ 代租婚車服務 □

  各個服務專案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確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定金和預付款可充抵服務費用。

  3、策劃方案經簽字確認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 %即 元。

  4、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專案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5、餘款 元,應在 付清。

  6、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或行業相關規範確定的要求。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策劃服務

  1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劃方案;策劃方案經驗收合格,甲方應予以簽字確認。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推薦婚車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為其推薦符合汽車運營管理規定的汽車租賃企業提供婚車租賃服務。

  2甲方應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簽約。 代租婚車服務

  1乙方應保證婚車符合《汽車租賃經營服務規範》

  DB11/T475-2007的要求。

  2乙方應保證每輛婚車配備合格駕駛員1名。

  3代租服務費是乙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甲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

     化妝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妝服務,以確定化妝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妝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妝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妝品,如面板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對乙方提供的化妝師均不滿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妝師人選及使用的化妝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攝像服務  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乙方。

  2甲方應於拍攝前提供活動流程並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符合約定的攝像、攝影師和裝置。

  4除署名權外,乙方對於攝影、攝像作品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只有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影象檔案或複製件的,應妥善保管,並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要求取消具體服務專案的,應以該專案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並按該項服務費的 %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外,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於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於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並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 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 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義務或主要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有權要求解約方在 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應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明確代理許可權。

  身份證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住所:新郎 住所:

  新娘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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